印花税技术合同减免
Ⅰ 印花税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89)国税地字第034号《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对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作出明确规定。内容很多,请仔细查阅,别漏了什么:
Ⅱ 什么免征印花税
免征收印花税的情形有:
1.符合国家政策的合同和凭证可免征印花税。如农业用地、粮食贸易、公共交通合同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合同凭证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这类政策是为了鼓励和支持某些行业或领域的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此外,某些政府文件和证明也可以免缴印花税。
具体情形包括:
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合同类型。 对于涉及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技术或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同,往往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待遇。此外,对于小微企业和一些特定行业的企业,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的印花税减免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某些地区的政府为了吸引投资或支持本地企业发展,会出台更加具体的印花税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可能针对特定的行业、企业类型或投资规模等,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税收减免的优惠。同时国家发布的文件和证书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免于缴纳印花税。例如政府间的合作协议、国家发布的公告等文件凭证往往不需缴纳印花税。此外企业间的合作协议若符合国家特定规定和形式要求也可免缴印花税这对于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减少了企业成本支出也有助于降低企业和个人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简化了合作手续从而鼓励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此外证券回购也是印花税的免税项目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免税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税收公平性和促进经济发展。通过了解这些免税情形企业和个人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免税情形还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相关机构。
Ⅲ 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
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具体如下: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可知,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需要注意这里面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
2、“资金账簿”的印花税在2022年1月1日-6月30日之间减半征收,即按照0.25%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印花税征税范围具体如下:
1、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转移书据。
另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根据税收管辖的属地原则,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五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Ⅳ 技术合同印花税减半征收
法律主观:
1、技术合同 印花税税率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应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 缴纳印花税 。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三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Ⅳ 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
1、“六税两费”的减半优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在新印花税法已经变化为:按照营业账薄的税目,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来缴纳印花税。
一、其中免征印花税的合同包括:
1、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不仅是印花税,增值税也免征:农业生产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同样免征: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花、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牲畜、家禽的饲养;中药材的种植;远洋捕捞;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3、个人所得税也免征: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规定范围内的以上“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农业生产者的其他相关税收均免征: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农村居民使用的用于农业生产的三轮汽车定期减免车船税。
二、印花税征税范围具体如下:
1、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转移书据。
另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根据税收管辖的属地原则,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二条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