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渠道分析
⑴ 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哪些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许多差异。
1、融资条件的比较
(1)对盈利能力的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对分红派息的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
(3)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2、融资成本的比较
增发和配股都是发行股票,由于配股面向老股东,操作程序相对简便,发行难度相对较低,两者的融资成本差距不大。出于市场和股东的压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红水平,理论上看,股票融资成本和风险并不低。
⑵ 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哪些工具及其监管措施是什么ps,求给出工具的定义噢亲亲!期末考发现这个知识点不太会
上市公司有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等三种再融资方式
具体的规范措施。
一、完善市场体系,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创新
1.完善市场体系,构筑起金融市场多个子市场之间的互动机制。广义或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我国的债券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建立以来很不发达,除国债外其他债券的流动性差且规模小,形成参与者少,债券流动性差的恶性循环。商业银行的功能尚未完善,长期贷款的风险又较大,使得金融机构并不偏好长期贷款。这两个因素导致债权融资的渠道不畅,增强了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从而影响其融资能力的发挥和资本结构的优化。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存在着结构失衡现象。因此,管理层一方面要有明确的目标,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1)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企业债券市场,调整企业债券的品种和结构;(2)要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加快发展投资基金,增强债券市场的投资理性,积极引导投资者对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中长期投资,减少对企业债券市场运行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以及完善法规体系等多个方面来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以此推动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要消除一些不必要的障碍,使更多的商业银行和机构能够参与公司债券市场的运作和资本市场的运作;发展多样化的融资工具,使企业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来优化资本结构,扩大再融资可利用的市场范围。
2.积极推动资本市场金融产品的革新和创新。管理层应推出一系列的政策来鼓励金融产品的革新和创新,减少在这方面的限制。首先应进行有效的金融创新,其基本思路为设立公募型产业投资基金(以封闭式为宜),把投资环节向上游移动,向准备上市的企业(以企业开始提出上市意向为起点,以企业实际上市为终点)投人股权投资,使融资方在排队等待期间就能获得部分股权投资资金的支持,有助于降低其上市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使投资方的投资向上游延伸,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其次应积极开发新的金融工具。2005年5月24日,央行公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5日即有5家公司(包括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公布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计划。30日,5家公司发行的全部7只短期融资券开始上市交易。与股票融资相比,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简便易行,成本低速度快,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大减轻股票市场的扩容压力,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此外,还应积极完善两年前开始进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以及信托产品、融资租赁等再融资的创新工具。加大发行创新的力度,增加融资方式的灵活性,吸引更多资金的参与以支持优势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整的投资项目评价体系,对再融资项目全程监管
1.建立完整的投资项目评价体系,引导资金的有效使用。上市公司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上市公司、行业、地区等不同角度出发,对建设项目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对项目的综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予以定性和定量的评价。进行上市公司经济效益评价时可根据国家现行价格和财税制度,分析、预测上市公司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并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财务状况,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对上市公司而言,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对投资额、投资回收期、现金流和风险程度等指标进行详细的科学论证,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能上马。在强化公司治理和讲求诚信的今天,上市公司应理性融资、合理投资。在再融资时还应考虑市场因素,选择好时机。在大市持续低迷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理应慎之又慎。同时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不仅要看项目是否可行,而且要审查以往再融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频繁变更投资项目或是将再融资资金长期搁置银行的公司,不接受其再融资申请。
2.对再融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证监会已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证券市场的办法,其中有多项涉及到募集资金闲置问题。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将经常性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核准新股发行申请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也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为公司能否获得再融资资格的关注重点。管理层应依法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创造条件让优质企业上市,使优质上市公司能更方便地取得再融资机会。要做到严把再融资审核入门关,把没有必要的再融资计划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还应事后追踪、审查再融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后监管。在这一过程中,认真实施好保荐制度是切实提高市场再融资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要让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行有效的事中审核。由此可见,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监管,提高融资效率,有利于制约大股东盲目融资冲动,保护中小股东权利。
三、综合评价上市公司业绩,细化分红规则
1.运用财务指标综合评价上市公(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司业绩。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量化要求必须综合评价其财务状况、经营效益、现金流量、成长性等方面的实绩。要综合运用财务指标,如反映财务状况的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反映经营效益的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反映资金营运效率的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反映产生现金流量能力的指标(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对净利润的比率);反映成长性的指标(营业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对各项财务指标可以上市公司同行业的过去一年或过去若干年的平均水平作为考核标准,并规定各个指标的考核权数,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比较直观、客观地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者的业绩。
2.细化分红规则上,引导上市公司注重股东回报。2004年12月,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将上市公司分红与再融资资格
直接挂钩,规定3年不分红不能再融资。这些措施成为推动上市公司2004年大面积“分红派现”的直接动力。同时明确了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转债或配股。此举将增加流通股股东的话语权,有利于制约大股东盲目融资冲动,引导上市公司注重股东回报。但是强制分红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短期看来对流通股股东来说可能并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因为流通股股东是以数元的溢价买人股票的,而国有股则以1元净资产入股,成本大多在1元甚至远远低于1元,因而国有股将获得最大的好处。强制上市公司分红首先应该解决已经困扰中国股市多年的国有股流通问题。同时,目前尚需要在规则上有所细化,除明确分红是再融资前提外,还应对分红派现率予以明确规定,然后才能再融资,切实强化市场的融资秩序。
四、完善资本市场的相关法规,解决股权分置
证券市场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发展,并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改进相关制度来优化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提高证券市场的筹资能力。2004年12月7日《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出台。(若干规定》涉及公众股东表决制度、知情权制度、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和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加强监管的制度五个方面。这五项制度一项治本,四项治标。其中,公众股东的表决制度是基本制度重大调整的治本措施,该规定赋予了中小投资者对包括上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而另外四项则是治标的方式。这五个方面都是中国现有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所没有涉及或涉及不够的,是对现有《公司法》和《证券法》治市乏力的重要补充。
⑶ 我国上市公司为何偏好股权融资
按照西方财务理论的“啄食顺序原则”,企业融资首选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是股权融资。而我国的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谋求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冲动,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究其原因,主要源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融资的低成本、股权融资的风险低以及市场运作机制的不规范。 一、股权融资偏好与现代融资理论明显冲突 西方企业融资首选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是一种“啄食顺序原则”。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顺序依次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而且。融资结构中外源融资的比例高于内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远远超过了债权融资。即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存在明显的冲突。 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差异势必会给我国的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带来负面影响。从微观面来看,负债比例偏低,使企业不能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不能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发行新股不仅会降低每股净收益,引起股价下跌,还会稀释原有股权结构,从而削弱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以股权融资为主的企业,股东对企业经理的制约弱于债权融资中债权人对经理的制约,由于没有债务或债务比例过低,企业就不存在破产风险,经营者就丧失了追求最大利润的积极性。从宏观面来看,偏好股权融资使证券市场背负了太多的包袱,股票市场基本上立足于满足企业的筹资需要,阻碍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使政府在股票市场上扮演了过重的角色。一方面使得上市公司的审批存在着许多寻租行为,导致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普遍不高;另一方面使得股票价格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 二、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原因分析 资本市场的作用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在我国的现实中,却存在不计效率,过度股权融资的行为。面对这一事实,人们不禁要问,上市公司为何如此偏好股权融资?1、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根本原因。我国股市设立之初是为国有企业募集资金服务的,因而人为地将企业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占据了绝对的控股地位。这虽然保证了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但也无情地剥夺了流通股东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力。众所周知。非流通股份往往以面值发行,流通股份则采取溢价发行方式,其结果使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远远低于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再融资会使非流通股获得股权增值。非流通股股东放弃配股不仅不会受到损失,还会提升每股的净资产,而流通股股东如果放弃配股或增发,往往因除权而形成损失。所以,由非流通股股东控制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不会轻易作出放弃股权再融资的安排的,而大股东的绝对控股使中小股东无力抗衡董事会的决议,难以对公司决策施加有效影响。 2、股权融资的低成本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直接根源。上市公司的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是有成本的。传统的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债权的资金成本低,股权的资金成本高。因为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债权融资具有税收挡板的功能,其成本一般要低于股权融资的成本。然而我们发现,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利用股权融资的成本反而较低。目前我国深沪股市的平均市盈率大约为30多倍,以此换算,上市公司将其当年盈利的全部作为股利发放,其融资成本不超过3.3%。低于1年期银行贷款的税后成本。诸多上市公司多年不分配,即使是一些绩优公司也时常不分配,既然不分配,哪来使用成本,顶多发生一些筹资费用罢了。即便分配。分配真金白银的少,送股、转增的多。 3、股权融资的低风险是圈钱行为频发的间接根源。一般来说,债权融资面临着固定的还本付息的压力,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容易引发财务危机或破产风险,由此带来的损失和破产风险不仅是十分直接的,而且很有可能直接影响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权融资是以股权为代价,不存在强制偿还的风险,这使得企业拥有一笔永不到期的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尤其是在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兼并破产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一般不用过分考虑被摘牌和被兼并的风险。由于股权融资的成本低于债权融资。风险又小于债权融资,使国内企业对资金似乎有无尽的需求,上市之后的配股、增发等也接连不断,一些公司大量现金在银行中沉积,尚无用处,却依然继续融资。 4、市场运作机制的不规范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外在根源。股权融资是一种投资方、融资方与市场中介三方参与的行为,而市场三方由于利益驱使而纵容本不合格的融资行为频频发生于证券市场。投资者看重的是股市的波动给他带来的投机收益。而不在乎股利的多少甚至将上市公司发放股利视为利空消息。这样,股票成了相对稀缺的商品, “上市”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 结语: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造成了股权融资的成本较低,风险较小,易受到广大投资者的追捧。上市公司青睐股权融资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但上市公司这种轻视债务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的选择,并没有换来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改善,无论是通过一级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还是通过配股或增发再融资的效率都是不能令人乐观的。因此,上市公司应该未雨绸缪,不应过分依赖股权融资。应积极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