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购的案例分析
㈠ 中国首例要约收购案例分析
复星巧避规则收购南钢——中国首例要约收购案例分析
案例简介
2003年3月12日,南钢集团公司与复星集团公司、复星产业投资、广信科技共同成立南京钢铁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复星集团与复星投资持有新公司60%的股份。4月1日,南钢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占总股本70.95%的南钢股份国有股35760万股作为增资注入新成立的南钢联合。在未获得豁免的情况下,占总股本70.95%的国有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使南钢股份(600282)不得不面对沪深股市有史以来首例要约收购案。
2003年4月9日,南钢联合向所有股东发布要约收购公告,对挂牌交易股份的要约收购价格为5.86元/股;对非挂牌交易股份的收购价格为3.81元/股。要约收购总金额约为8.5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收购公告发出后至2003年7月,没任何股份进行应约,本次要约收购最终以无人应约结束。
对于收购方南钢联合或其实际控制人复星集团而言,这笔收购的收益主要体现在:
(1)二级市场的高额收益。
(2) 南钢股份控制权潜在收益,其每年近40亿的现金流是绝佳的融资窗口。
(3) 南钢股份未来增发获得的收益。
文/布尔古德
无人应约的要约收购
此次要约收购中的财技焦点就在于收购价格。
按照2002年12月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制定要约收购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要约收购挂牌交易的同一种类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在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
(二) 要约收购未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此次要约提出的收购价完全是按照相关法规制定的。这种计算方法本身没错,但用到南钢身上似乎就不很妥当。
按照4月9日披露的有关信息,本次收购的价格是:对240万法人股的要约价格为每股3.81元,对14400万流通股的要约价格为每股5.84元。法人股的要约价格为南钢股份公告前6个月每股市值的评估,流通股要约收购价格为公告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
㈡ 急求一篇企业并购案例分析,需要是近年的案例,也没有论文格式都无所谓,字数无要求,不过不能太短了,2
维纳斯并购妙管家就是个不错的并购案例。
在今年浙江省两会上,省委书记夏宝龙为纳爱斯集团点了赞。不仅因为纳爱斯在整体经济环境换挡减速的背景下,2014年各项指标继续呈两位数高速增长,捐资千万助力“五水共治”;更因为,该集团以7000万美元收购了台湾妙管家100%的股权,公开资料显示,这是迄今大陆对台湾企业最大的一宗并购案。
纳爱斯集团逆势出击,提振了浙江企业的信心,为浙江企业家提气。回顾该集团的成长历程,一路上伴随三次大的并购。早在2006年,该集团就全资收购英属中狮公司旗下的香港奥妮、裕旸、莱然等三家公司,将产品线延伸到个人护理用品。当时,这笔收购被认为是中国日化界最大的收购外资案。2009年3月,纳爱斯与全国知名的蚊香生产企业李字集团,正式“联姻”,双方合作成立了浙江李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由“纳爱斯”出资8000万元,占60%股份,拓展了公司的业务范围。
今年5月9日,纳爱斯集团完成了47年发展历程中的第三次并购。在中国台北,纳爱斯集团董事长庄启传正式以“台湾妙管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新头衔示人。
据介绍,本次收购由纳爱斯集团旗下纳爱斯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前后历时一年。双方于今年3月初签署了正式收购协议,100%收购妙管家的股权,花费约3.3亿元人民币,加上接收对方债务,共需支付约4亿元人民币。3月13日,双方完成股权交割,满满一箱子各种面值的妙管家股票被纳爱斯收入囊中。
资料显示,妙管家是台湾日用洗涤行业的一线品牌,2014年销售收入约3亿多元人民币。公司创办于1985年,总部位于台北,在台中有生产基地,在台北、台中、台南等地设有6处营业所,是台湾家喻户晓的清洁用品制造、批发及零售企业,现有员工1000多人。2002年起,妙管家进入大陆市场,在太仓设有生产基地,在上海、南京两地设有经销点。
为什么收购妙管家?
“从产业结构来说,双方主营业务都与"清洁"有关,大方向一致,而且妙管家的产品具有自身特色,与纳爱斯的产品形成互补。在生产工艺、市场销售渠道等方面,两者都是兼容的。”另外,庄启传尤其看中台湾企业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经验,“收购妙管家为纳爱斯走向世界、更大范围整合资源提供了便利,是实现"世界级纳爱斯"战略目标的最佳跳板。
庄启传指出,洗涤用品行业正处在一个转型升级的时代,中产阶层崛起后,消费者对个人生活舒适度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洗涤用品将朝着安全、方便、绿色的方向加速发展,而妙管家在卫生间、厨房、地板清洗等方面,已有先行一步的探索。纳爱斯则在洗衣和个人清洁用品方面有优势,双方在产品结构上存在互补。
“我很喜欢"妙管家"这三个字,这个品牌名称与其产品有恰到好处的对接,可以溢出消费者居家生活的心声和愿望,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既然是
"管家",就可以延伸到个人、家庭清洁、护理的方方面面。妙管家是一块质地上好的宝石,我们可以将它雕刻成稀世珍品。”
谈及妙管家未来发展方向,庄启传打了个比喻:“妙管家是原董事长蔡宗仰先生一生心血的结晶,蔡先生把妙管家托付给纳爱斯,就如同为女儿找到好婆家一样的欣慰。”如今,如何让这桩联姻开花结果,责任落在了庄启传及其管理团队肩上。
今年5月,庄启传带领一个由新任妙管家总经理、销售副总、财务主管等在内的小型管理团队,亲赴台北。他要求,所有派到台湾工作的员工,都要尊重本地同事,要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集思广益,让纳爱斯的文化、管理真正服台湾的水土,融合发展,在年内顺利走过磨合期。
这其中,庄启传最看中的一条是:要给予妙管家足够的自由发展的空间。在妙管家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见面会上,他表示,纳爱斯将充分授权,让妙管家按着自身特点发展,让妙管家成为纳爱斯走向国际化的一个窗口。“妙管家管理上既可以依靠纳爱斯,也可以自成体系,或有分有合、兼而有之。怎么有利、怎么能做出自身应有特色,就怎么走。”
㈢ 6个案例说清股权收购与股权置换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时,收到的对价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股权。当收到的对价大部分是股权时,税法规定了递延纳税政策。递延纳税政策分为确定性递延纳税和不确定性递延纳税。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中,转让方收到的股权对价可以是购买方自身的股权,也可以是购买方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现在,我们结合案例,具体解析这种特殊性税务处理。
### 一、以购买方自身股权作为对价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当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将其持有的股权投资到其他企业,以换取被投资企业股权时,这被视为股权转让行为。从投资方角度,这是一种股权转让;从被投资方角度,这是被投资方以自身股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投资方持有的股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规定,股权收购在符合五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这些条件。
#### 案例1:以购买方自身股权作为对价(股权收购)
案例中,A公司持有M公司60%股权,计税基础为1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亿元。M公司和上市公司B属于上下游关系。B公司为扩大上下游产业链,2018年1月,与A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以M公司60%股权参与B公司增资扩股,获得了B公司价值1亿元的限售股股票,限售期12个月。
#### 税务分析
本案例的实质是A公司将其持有的M公司60%股权转让给B公司,B公司支付的对价是其自身股权。如果A公司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缴纳该笔股权转让业务的所得税,可能会导致缺乏纳税必要资金。是否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取决于是否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 被收购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0%。
3. 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85%。
5.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二、以购买方持有的股权作为对价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中,以购买方自身股权作为支付对价的原理在于,对转让方而言,一方面没有收到现金对价,缺乏纳税必要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取得购买方的股权,仍然可以间接持有被转让的股权,保持权益连续性。这使得转让方可以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购买方以其持有的其他企业股权作为支付对价取得转让方持有股权的情形也较为常见,实质上属于股权置换,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案例5将对此进行解析。
### 三、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本质是递延纳税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本质是递延纳税,虽然转让方暂不确认股权增值所得,但这并不等于免税,只是将税收递延到下一次股权交易时。通过案例6,我们可以看到,无论采取一般性税务处理还是特殊性税务处理,两次交易的所得额都是相同的,只是特殊性税务处理将本应在第一次交易时确认的所得递延到了第二次交易时。因此,特殊性税务处理属于不确定性递延纳税。
### 结论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在股权收购和股权置换过程中,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目的、条件和本质。这种处理方式旨在减轻企业在大额资产交易中的纳税压力,促进企业重组和资本流动,同时确保税收公平和有效监管。
㈣ 敌意收购的经典案例
2004年12月13日上午,甲骨文恶意收购仁科案就是一例。当天,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仁科同意以每股26.50美元现金、合总额103亿美元的价格被甲骨文收购。从收购过程来看,从正式决定收购完成,甲骨文先后对收购价格进行了5次调整,从最初的63亿美元调整至73亿美元,然后调至94亿美元,又到77亿美元,而最后以103亿美元成交,前后历时18个月。
欧洲企业界最大敌意收购战,当法国制药巨头塞诺菲宣布斥资480亿欧元收购竞争对手安万特,在全球制药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的时候,却有另外两家看似与此无关的公司从中受益。它们就是石油巨头道达尔和化妆品集团欧莱雅。石油巨头道达尔(TotalSA)和化妆品集团欧莱雅(LOrealSA)这两家大型法国公司都持有塞诺菲的大量股权。不管收购结果如何,它们都能最终获利。如果塞诺菲能够成功地以480亿欧元出价收购安万特,道达尔和欧莱雅就会更容易兑现它们所持新制药巨头的股票。如果塞诺菲落败,自己就会一夜之间成为被收购的目标,那么道达尔和欧莱雅所持的塞诺菲股票就会增值。
2008年7月12日早晨,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Midwest)挂出大股东中钢集团的声明,截至7月10日,中钢总计持有Midwest股份已达到213,840,550股,持股比例达到50.97%,获得了Midwest的控股权。分析人士称,此项目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第三次海外敌意收购尝试,也是第一宗成功的敌意收购案例,已无需澳官方再行审批。对于鼓舞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会产生积极影响。
在中国证券史上,90年代宝安、延中的控股大战以及大飞乐、小飞乐的收购案都是恶意收购的经典案例,且大多成功。
在美国证券史上,此类恶意收购也层出不穷,2004年12月13日上午,甲骨文恶意收购仁科案就是一例。当天,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仁科同意以每股 26.50美元现金、合总额103亿美元的价格被甲骨文收购。从收购过程来看,从正式决定收购完成,甲骨文先后对收购价格进行了5次调整,从最初的63亿美元调整至73亿美元,然后调至94亿美元,又到77亿美元,而最后以103亿美元成交,前后历时18个月。
2008年7月12日早晨,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Midwest)挂出大股东中钢集团的声明,截至7月10日,中钢总计持有Midwest股份已达到213,840,550股,持股比例达到50.97%,获得了Midwest的控股权。分析人士称,此项目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第三次海外敌意收购尝试,也是第一宗成功的敌意收购案例,已无需澳官方再行审批。对于鼓舞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会产生积极影响。
一位熟悉中钢的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中钢在澳洲对中西部公司的成功收购,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在其他国家的资本市场上成功完成的“没有被邀请的要约收购”(unsolicited takeover),也就是大家所称的敌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此项目仅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第三次海外敌意收购尝试,也是第一宗成功的敌意收购案例。其他中国公司很有可能会受此鼓舞,更加积极地实施他们的海外扩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