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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处罚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 2024-12-28 19:04:12

Ⅰ 案例分析|新三板农业造假第一股其实早露马脚

参仙源是新三板农业造假第一股,一位老前辈曾经说过,如果仅仅看财务报表就能给你看出毛病来,要么造假者智商太低,要么你是天才。可是,如果我们重新审视参仙源的报表,在过去的几年中,莫非真的没有蛛丝马迹可以查询么?我们将不借助公开转让说明书之后的任何信息,试图回到过去,看看是否能够提早避开地雷。

由于无法看到公司的流水、票据等原始资料,只能透过谎言抽丝剥茧,这本身就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有时候不得不问那些参与到挂牌工作中的会计师、审计师们,为什么能让这些爬虫登堂入室?或许是常年一起工作,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被同流合污,也说不定。

现金流是最不好造假的,因为需要银行的流水做配合,往往一查就原形毕露了。

以这张流水单为例,在劳动节间还在辛勤地转账,是不是很不正常?而且现金流一般都要由审计师向银行发询证函,银行要确认各个账户的安全。所以,现金通常不好造假。当然,有些造假者为了能够圈钱,四处举债,或者自身本来就有点家底,便真的模拟出了一次次的经营性活动,现金外部往来都有,那也只能佩服此人财大气粗。但是,概率很小。

证监会处罚了参仙源的事项是2013年,公司将外购野山参作为自挖野山参销售,少计成本5538.22万元,导致虚增利润5538.22万元;同时,因公司2013年将野山参销售给关联方辽宁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认定关联交易虚增收入7372.93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372.93万元。

2013年公司收入1.97亿元,经营性现金流流入2.04亿元,流出7355万元,净流入1.31亿元。看到这里,似乎可以打消疑虑了,经营性现金流还是很匹配的。

可是,我们再看看投资性现金流,2013年共支出1.56亿元,净流出1.5亿元。所以,2013年扣除融资的现金流净流出是0.2亿元。

分析到这里,如果以上的信息全部是真实的,则可以认为这是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通过大规模的生产获得现金,然后将现金投入到固定资产等项目中进行扩大再生产。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计从业者们发现,很多时候出于调整的目的,经营性现金流和投资性现金流常常会被混淆。在历史的长河中,农业企业往往是这类调整的重灾区。一家曾经在海外上市的东北农业企业就是把购买的木材当做资本性支出而不是存货。

第二步:发现证据

既然已经提出问题,我们就要求证到底是哪种情况。那么我们要检验三点,是谁买了这些货?其次,投资的产品在哪里?生产能力匹配么?

问题一:显而易见的作假

2013年,辽宁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购买了价值1.41亿元的野山参。就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辽宁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的收入仅仅为96.27万元。这不是把广大投资者当猴耍么?营业收入100万元不到的企业,购买了1.41亿元的野山参,当饭吃么?截止2014年一季度,酒业公司的销售量在30万元,换算为全年收入大约为120万元,根本无法理解买入1.41亿元野山参是做什么用途。

其实问题到了这里,就足以证明这家企业不值得一顾,不过既然已经提出了三个问题,我们便继续分析下去。

问题二:资产关系错乱

理论上投资性现金流大额支出,一定要变成一项资产,2013年投资性现金流共支出1.5亿元。比较2012-2013年各项资产,较大差别的有。

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加约7000万元;固定资产从1亿元减少到5000万元;存货从5.75亿元到1.28亿元;其他应收款从800万元上升到1亿元。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农业企业里就是指所种植、养殖的生物。这个极为不好确认,轰动一时的獐子岛“扇贝去哪儿了”就是依靠生物资产难以确认这点,调节财务报表,玩弄投资者于股掌之中。

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种子一类的购买,都是从农民手中直接买,这样是不需要开票、不需要纳税的。那么只要随意用几个账户,签署几个假的供销合同就可以作假了。其次,播种出去后难以调查。假设要增加,就在某个地区集中放一些种子,调查人员过来,扒开看到密密麻麻的种子,就全面推算一下即可,很容易虚增。这点无法查证,只能寻找佐证。

说明书中是这么解释固定资产的减少的:2013 年末公司将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碧水实业拥有的固定资产一并转出, 导致了2013 年末固定资产较 2012 年末降幅较大。这就是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来源。

存货减少近4亿元,主要原因是一项“开发成本”在2013年消失了。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土地的取得价款、平整土地等一系列费用可以算作存货。是房地产行业的专属科目!2013年消失了?

别的科目变动不大,只有开发成本这项消失了!

结合2012-2013年的经营情况,应该是把股东的房地产资产转走所致。所以2013年股东接走的房地产项目总价值有5.1亿元。

等等!可是其他应收款有1亿元,那么代表处置资产带来的投资产生现金流流入至少有4亿元!怎么对不上号?去哪里了?有一个4亿元的资产不翼而飞,这个问题可大了!

问题三:不匹配的生产力

根据CCTV致富经2014年的一篇报道,林下参亩产值在30万元以上(市场价格在每市斤8000~12000元之间),公司共有3.6万亩的可种植面积,但是野山参成熟期是9年,所以每年可收货面积是4000亩,也就是大约12亿元产值。而当年企业销售1.97亿元,差距有7700万元,而恰好被核查出来的外购成本是5500万元。所以,参仙源根本没有相应匹配的生产能力!

后记:一位老前辈告诉过,如果你能从财务报表里看出这个企业的问题,要么你是天才,要么作假者是弱智。我在不借助任何之后信息的基础上,就在转让说明书里就看到了无法解释的矛盾。我按照现金分析--收入真实性核查--资产匹配度核查,一环环挖下去,发现这个方法是可以普遍运用于生产制造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但是,我不得不说,参仙源的财务造假水平,太拙劣了!新三板务必清楚这些害群之马,还投资者一个清白的市场。不然别人都认为新三板是个垃圾场,谁愿意来淘宝!

Ⅱ 审计论文选题50篇分享

本文收集了审计专业最新论文题目50例,旨在为审计论文选题提供参考。

1.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问题研究——以新中基为例

2. 企业财务舞弊特征与审计方法研究

3.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财务舞弊审计中的应用——基于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4.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审计对策研究分析——以万福生科为例

5.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与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应对策略的研究

6. M制药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内部控制研究

7. 农业上市公司外部审计风险研究——基于“新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8. 上市公司审计失败对策研究——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莲花味精审计为例

9. 我国企业海外并购财务风险分析研究——以青岛海尔并购通用家电为例

10. 宝钢集团负债经营风险控制策略研究

11. BF公司存货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12.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以“新大地”为例

13. 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化审计研究——以B银行信息化审计体系建设为例

14. 新能源发电企业A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与提升研究

15. HZ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控制研究

16. 安阳钢铁集团内部审计案例分析

17.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独立性问题研究

18. 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及收费的影响——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颁布后的经验研究

19.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紫鑫药业”为例

20.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以北大荒为例

21.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分析与治理研究——以南纺股份为例

22.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失败研究——基于登云股份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23. 家电行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以海信电器为例

24.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相关问题研究

25. “新大地科技”造假上市案例分析

26. ZNCM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研究

27. 云计算环境下审计研究——以惠州XX云审计为例

28. 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以金亚科技为例

29.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识别财务舞弊中的应用研究——以参仙源为例

30. 中航工业集团内部审计案例分析

31. 大数据环境下的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32. 万科的财务战略研究

33. ZXYY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研究

34. 海尔集团跨国并购后整合研究

35. 电子商务企业审计风险及防范问题研究——以京东为例

36.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合研究——以普华永道对“上海家化”整合审计为例

37. 大数据时代下内部审计信息化问题探讨——以中国联通的“大数据审计系统”为例

38.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39.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及其防范研究——以D会计师事务所为例

40. 轻资产商业模式下财务风险控制研究——以海澜之家为例

41.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件中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42. IPO财务造假常用手段及审计对策研究——以典型IPO财务造假案例为例

43. 新大地公司财务舞弊审计案例分析

44. 我国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45. 新中基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46. 我国IPO公司的财务舞弊问题研究——以欣泰电气为例

47. 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

48. HCJB公司存货内部控制的问题研究

49. PPP(公私合营)项目的绩效评估研究

50.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基于“獐子岛”的案例分析

Ⅲ 新三板上市过程中财务造假手段及法律分析

近日,一起典型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案闹得沸沸扬扬。鉴于目前作出行政处罚的新三板信息披露违法案例较少,该案是为数不多的案例之一,并且伴随着案件查办凸显出目前新三板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新三板上市过程中财务造假手段及法律分析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案情简介

2013年某公司通过少计成本的方式虚增利润55,382,210元、通过显示公允的关联交易虚增利润73,729,327元,合计虚增2013年利润129,111,537元。2014年12月8日,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其在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了虚增的上述2013年利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某公司于2015年7月7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年6月30日,证监会对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对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 、10万元、5万元的罚款。

二、主要作案手法

某公司案中,主要通过少计成本、进行显示公允的关联交易两种方式进行财务造假。下面主要对两种造假手法进行剖析。

(一)将生产成本中的人工费用挪用作购置资产计为存货

以少计营业成本,虚增利润。

某公司于2013年签订抚育协议,但某公司并未实际执行透光抚育作业,而是将透光抚育费用并列入资产科目。上述手法主要表现为虚构生产活动中人工合同费用,将上述费用挪用作购买资产,已达到其少计营业成本,虚增利润的目的。

(二)通过显示公允的的关联交易虚增收入,虚增某公司营业利润。

根据某公司提供的2013年销售业务相关的财务凭证、明细账等显示,2013年某公司销售的主要对象为其关联公司。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自某公司成立起至2013年7月1日,北京某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在此期间,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为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

2012年12月15日,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签订《购销协议》,某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价格已经大大超过外购该产品在同一时间账面采购价格。不公允的部分不应被确认为收入。

三、某公司信披违法案中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由于新三板市场为新兴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制力度不够。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该案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一)新三板挂牌公司在挂牌过程中财务造假行为如何定性,如何处罚。

本案中,某公司在其报送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虚假陈述,由于新三板市场是不同于主板的新兴市场,上述违法行为应定性为欺诈发行行为,适用《证券法》第189条进行处罚?还是定性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适用《证券法》第193条进行处罚?

本文认为新三板公司在挂牌过程中财务造假行为可以视为欺诈发行,但是鉴于目前新三板市场处于成长阶段,针对新三板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应适用《证券法》第193条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追责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理由:

第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 通知 》(国办发[2006]99号,以下简称99号文)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严禁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新三板公司在挂牌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公开发行,因此新三板公司在挂牌过程中的财务造假行为可以视为欺诈发行。

第二,新三板公司的挂牌不仅涉及到与股转公司签订挂牌转让协议,而且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核准。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豁免核准并不是不核准,只是证监会保留这一权力,而证监会的核准行为应当是一种公法行为,因此新三板公司在挂牌过程中的财务造假行为不应认定为一般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第三,新三板市场不同于主板市场,具有挂牌公司规模有限、流动性低等特点,而且目前新三板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有关新三板公司违法违规的案例较少,而《证券法》第189条与第193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相差较大,若将新三板公司在挂牌过程中的财务造假行为视为欺诈发行行为适用《证券法》第189条进行处罚,在目前新三板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在有关新三板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对新三板公司在挂牌过程中的财务造假行为适用《证券法》第193条进行处罚比较稳妥。此外,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一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的规定,适用《证券法》第193条关于信息披露违法追责的规定进行处罚为宜。

(二)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相关中间机构未勤勉尽责如何处理

本案中,为某公司提供推荐业务的主办券商、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均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对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应如何处理,是否应与其行政许可等相关业务挂钩?

本文认为对未勤勉尽责的主办券商适用《证券法》第192条关于保荐人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罚。这主要是由于:第一,推荐挂牌业务与保荐业务在职责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第二,挂牌推荐业务与保荐承销业务均属于投行业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5.1条关于挂牌推荐业务以取得保荐业务资格为前提的规定,挂牌推荐业务的性质应与保荐业务类似。第三,证券服务机构在《证券法》第八章中列示,与第六章关于证券公司的规定并列,说明证券服务机构不应包括证券公司。

对未勤勉尽责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适用《证券法》第223条关于中介机构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对未勤勉尽责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证券法》第223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新三板挂牌公司涉刑是否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追诉标准二)的规定,该案已经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是鉴于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目前尚无新三板公司涉刑的案件,因此参仙源案是否应移送刑事处罚应为本案的争议点之一。

本文认为《追诉标准二》的规定是针对主板上市公司设定的,新三板公司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本身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等先天缺陷,若将新三板公司与主板上市公司等同看待,很可能会造成大量的新三板公司的刑事案件,这样既不利于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同时也会为执法造成空前压力,因此可指定专门针对新三板市场的刑事追诉标准或者在《追诉标准二》中补充针对新三板公司的规定。


Ⅳ 优秀论文题目100例

```html

论文题目一:深度探讨


1. 短租服务商业模式创新:F公司的实践与探索


2. 互联网金融转型:X公司的发展路径与策略


3. 金融行为驱动的融资策略:投资者行为洞察


4. 信用管理新视角:个人信用报告在信用卡风险中的核心作用


5. 泰君安证券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创新战略解析


转型与策略


6. 财富管理新时代:第三方机构服务高净值客户的深度研究


7. 自主品牌的营销策略:华晨汽车的实践与启示


税收与影响


8.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


9. 功能饮料市场策略:辽宁红牛的营销策略研究


财务管理与传播


10. W公司O2O整合营销传播的新模式探讨


11. 营口华润万家超市营销组合策略的创新与实践


人力资源与薪酬


12. YX公司薪酬管理优化策略的实证分析


营销与技术


13. 4G营销策略:技术驱动的商业智慧


金融产品与战略


14. 工商银行金融产品发展路径的深度研究


竞争与策略


15. 新三板交易制度下企业治理体系的实践与挑战


战略与人力资源


16. XY公司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


互联网金融转型


17. 中小银行零售渠道在互联网金融冲击下的转型路径


18.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实际影响与应对措施


比较与竞争


19. 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对比分析:××银行的改组与成长案例


20. 企业成长与规模:××企业成长历程的启示


21. 民营企业应对反倾销挑战:××企业的实战经验


产业创新与转型


22. 服务型企业创新:××企业的产业转型案例研究


23. 产品差异化战略:××企业的成功案例


24. 会展业模式探索:×××企业的经营路径


社会与经济趋势


25. 人口老龄化与消费行为变迁:深度洞察


26. 政府采购改革:以×××为例的困境与出路


27. 监狱企业功能:以实践“××”为例


28. 末位淘汰制在××企业的应用与实践


29. 便利店市场规律:××地区的发展与衰落分析


30. 社区物业管理特色:以××小区为例


总结与启示


31. 企业成功秘诀:××企业的经验分享


32. 法律顾问角色:××企业经营中的重要角色


33. 孙子兵法与现代企业:××案例的实践应用


34. 碳会计与能源企业:煤电企业的转型研究


35. 家电制造业资金管理:绩效实证研究


36. 互联网时代的企业战略:ZS集团的挑战与应对


37. 化妆品行业创新:O2O云商模式的深度剖析


38. 企业文化变革:立白集团的转型路径


39. 魅族手机营销:策略与市场定位


40. 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与解决方案


41. 会计信息透明度:新三板上市企业的研究


42. 中小企业经营资金管理:优化策略与实践


43. 绩效影响因素:深入探讨与案例分析


44. 互联网保险营销:Z人寿商业养老保险的策略


45. 产业分析与企业战略:深度解析××案例


46. 可再生能源效益评估:风电与光伏发电的综合研究


47. 公共部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新视角


48. 基层公务员动力研究:挑战与激励


49. 仓储管理优化:电子商务时代的实践与挑战


50. PPP项目风险管理:深度研究与预防策略


51. 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评估与预防研究


52. 企业形象大使的角色与挑战:××企业的实践与反思


53. 品牌战略实施:××企业的成功经验


54. 企业广告行为模式:××行业案例分析


55. 企业生命周期研究:××产业的深度洞察


56. 家族企业特点:××地区调查与比较


57. 决策机制研究:××合伙企业的案例解析


58. 劳动力市场分析:民工短缺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


59. 企业规模与问题:XX企业的成长与困境


60. 反倾销案例分析:从国际与产业视角


61. OEM模式解析:××行业中的机遇与挑战


62. 合同模型与案例:×××的实践启示


63. 银行风险管理:×××的案例与策略


64. 银行绩效改进:××××指标的实际应用


65. 电影市场深度分析:国际比较与产业视角


66. 电影分层与票价:多维度探讨


```
改写后的文章以更生动和具象的方式展示了各篇论文的主题,强调了不同领域的实践案例和深度分析,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论文的核心内容。每个主题都以短小精悍的标题与详细描述相结合,展现出丰富多样的研究视角。

Ⅳ 《直击新三板》如何帮助企业、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应对新三板扩容及转板问题

在资本市场领域,有一本备受瞩目的书籍,那就是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光超担任主编的《直击新三板》。这本书由中信出版社出版,针对经过四年试点后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扩大的“新三板”市场,提供了详尽的解读和实用指导。


《直击新三板》兼具理论深度和实际操作性,它从资本市场体系构建和国内外场外市场的对比分析出发,深入解析了“新三板”的内涵与规则。书中不仅详尽阐述了“新三板”的运作模式,还特别关注了中关村挂牌企业的案例分析,帮助读者理解其实际运作。此外,作者前瞻性地探讨了“新三板”扩容、转板通道等热点问题,为投资者、企业以及中介机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这本书的作者包括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和道可特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信出版社在2010年8月1日推出了第一版,共计370页,采用16开本设计,中文版面。其ISBN号码为9787508622446,便于读者查找。无论是对企业决策者还是对市场参与者来说,这都是一本极具实用价值的参考资料。


(5)新三板处罚案例分析扩展阅读

新三板书是指详细介绍“新三板”--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具体操作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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