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标准分析
发布时间: 2025-01-08 09:13:35
㈠ 股票质押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一般来说,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这一条决定了证券公司的分散投资,避免了只有少数个股受到追捧。
3、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因为,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睐。
㈡ 质押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股权质押要以下条件:1、股权是出质人依法取得并且能够转让的财产;2、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3、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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