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印花税计算主要依据合同类型,税率有所不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与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或非专利技术转让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税率万分之三;专利权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合同或书据则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万分之五。
技术咨询合同适用于“技术合同”税目,税率万分之三。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就项目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而订立的技术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同样适用“技术合同”税目,税率万分之三。技术服务合同涉及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与技术中介等,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但以常规手段或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的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及勘察、设计等合同则不在技术服务合同范围,应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征税,税率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技术转让类型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与非专利技术转让。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合同所立的凭证应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适用不同税目与税率。专利申请权转让或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书据则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2. 技术合同印花税怎么样算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应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1、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万分之五税率。
2、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应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万分之五税率。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3. 技术合同贴印花怎么确定印花税税率
技术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虽然被认定成技术合同可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但合同当事人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可以享受到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者营业税。一、技术合同贴印花怎么确定印花税税率?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应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四条 【技术合同订立的目的】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主要条款】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及使用费】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第八百四十七条【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权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八百四十八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权属】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八百四十九条 【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归属】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八百五十条 【技术合同无效】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由此可见,技术合同需要按万分之三的税率贴花,而且要想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应该主动到当地的技术合同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未办理认定登记的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4. 技术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
法律主观:
1、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2、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或定额5元/件(适用于不记载资金的账簿及签定合同时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其中计税依据:签定的购销合同金额、租赁费、加工承揽费、运输费、借款本金等。,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规定有以下几种:,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税总额作为计税依据。,3、不记载金额的权利许可证照:营业执照、专利证、房屋产权证等,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按凭证或账簿的件数纳税。,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18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