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高技術製造業上市公司
❶ 國內外企業並購的演變及特點
一、美國並購歷史回顧
美國的並購歷史是西方並購歷史的集中反映和代表。從1898年起 ,美國企業已經掀起了五次並購浪潮。
1.第一次並購浪潮
這次並購浪潮發生在1898年到1903年之間。它以橫向並購為特徵,使資本主義迅速從自由競爭向壟斷過渡,形成了一大批壟斷企業。這五年期間,美國的工業結構發生了重要的變化,100家最大的公司規模增長了400%,並控制了全國工業資本的40%。這次浪潮終止的原因有二:第一,美國在1903年出現經濟衰退,股市低迷,股價大跌,並購資金來源不足;第二,以《謝爾曼法》的制定為標志,美國國內掀起了反壟斷運動的高潮,政府開始抑制導致壟斷的並購行為。
2.第二次並購浪潮
這次並購浪潮發生在20世紀20年代,以1929年為高潮。第二次並購浪潮的最大特點是相當規模的縱向並購的出現。雖然橫向並購仍為主流,但是縱向並購風行一時。這次並購主要發生在汽車製造業、石油工業、冶金工業及食品加工業,它加強了第一次並購浪潮的集中,也加強了企業之間的競爭程度。1929年爆發的美國經濟危機導致該次並購浪潮的終結。
3.第三次並購浪潮
這次並購浪潮發生在「二戰」以後的整個20世紀50至60年代。它以混合並購為最大的特點。通過這次跨部門和跨行業的混合並購 ,美國出現了一批多元化經營的大型企業。這次並購浪潮終結於70年代的石油危機。
4.第四次並購浪潮
這次並購浪潮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持續到80年代末,以1985年為高潮。它有以下幾個特點:(1)高風險、高收益的「垃圾債券」這種新型的融資工具的出現,為杠桿收購(LBO)與經營者收購(MBO)創造了條件。杠桿收購(LBO)與經營者收購(MBO)的結合創造出一批全新的「積極投資者」。他們集投資者(委託人)和經營者(代理人)於一身,有更大的動力去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從而降低了企業的代理人成本;(2)分解式交易(Divestiture Transaction)為許多綜合型大公司採用。通過分解式交易,母公司將其子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實體分離出去,或者把它出售給別的企業。據估計,此類交易占總交易量的1/3左右。通過這類交易,企業經營者甩掉了包袱,把主要精力放在最有效率的業務上,由此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效率;(3)敵意收購的比例較高。
美國從1990年起開始陷入經濟衰退,轟轟烈烈的第四次並購浪潮也進入暫時的低潮。
5.第五次並購浪潮
這次並購浪潮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持續至今,以2000年至2001年高新技術領域的並購為高潮。它有如下特點:(1)跨國並購風起雲涌。比如美國得克薩斯公用事業收購英國能源集團,美國環球影城公司收購荷蘭的波利格來姆公司,德國的戴姆勒收購了美國的克萊斯勒,英國石油收購美國阿莫科石油;(2)強強聯手引人注目。如:美國花旗銀行和美國保險巨子旅行者集團的合並金額高達725億美元,成為全球業務范圍涵蓋最廣的國際金融集團;艾克森以近79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美國的美孚公司,締造了全球最大的石油公司;美國在線公司和時代華納公司組建美國在線-時代華納公司,交易案金額高達 1400 多億美元,打造了全球最大的網路傳媒集團;(3)大多數企業逐漸放棄了杠桿收購,財務性收購讓位於戰略性收購,企業開始更多地從自身發展的戰略角度來考慮並購問題。
二、我國並購歷史回顧
並購在我國是改革開放之後才出現的事物,從1984年至今短短20多年的時間,並購逐漸為人們所熟悉和接受。我國的並購歷史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探索階段(1984—1987)
1984年7月,保定紡織機械廠和保定市鍋爐廠以承擔全部債務的形式分別兼並了保定市針織器材廠和保定市鼓風機廠,拉開了中國企業並購重組的序幕。隨後,並購開始在中國的各大城市展開。這一時期的並購有以下特點:(1)並購數量少,規模小,都在同一地區、同一行業進行;(2)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主導並購,其目的是為了消滅虧損,減少財政包袱;(3)並購方式主要是承擔債務和出資購買。
2.第一次並購浪潮(1987—1989)
1987年以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勵企業並購重組的政策,促成了第一次並購高潮。據有關部門統計,80年代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和13個計劃單列市共有6226個企業兼並了6966個企業,共轉移資產82.25億元,減少虧損企業4095戶,減少虧損金額5.22億元。這段時間企業並購的特點如下:(1)出現了跨地區、跨行業並購;(2)出現了控股等新的並購方式;(3)並購動因由單純消滅虧損向提高企業經營活力、優化經濟結構發展;(4)局部產權交易市場開始出現。
3.第二次並購浪潮(1992—2001)
1992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講話確立了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促進了我國企業並購重組的進程。隨著產權交易市場和股票市場的發育,上市公司出現,外資並購國企和中國企業的跨國並購不斷涌現。這段時間的企業並購特點如下:(1) 企業並購的規模進一步擴大;(2)產權交易市場普遍興起,在企業並購重組中發揮了重要作用;(3)上市公司股權收購成為企業並購的重要方式;(4)以資本為紐帶的混合式並購有所發展,涌現了一批優秀的企業集團;(5)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紛紛參與並購,並購的主體不再局限於國有企業。
4.第三次並購浪潮(2002至今)
2002年中國正式加入WTO,既反映了經濟全球化的趨勢進一步加強,又促進了中國與世界經濟的接軌。中國政府先後制定了一系列並購法規,如《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於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等。這些法規的制定必將引發新一輪的並購高潮的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