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服務合同印花稅是雙方都要交
⑴ 法律規定技術合同要交哪些稅
法律規定技術合同要交貼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等。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如果簽訂技術合同的話,雙方當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這又意味著都需要繳納稅收。一、法律規定技術合同要交哪些稅?
技術合同要交的稅有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簽訂技術合同的當事人各方(含中介方),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均應按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技術合同應於簽訂時貼花完稅。技術合同按其類型,按照下列計稅依據和稅目稅率貼花完稅:
1、技術開發合同:就合同所載報酬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稅貼花。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但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貼花。
2、技術轉讓合同:專利申請轉讓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屬於「技術合同」稅目,按成交額的萬分之三計稅貼花;專利權轉讓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據,屬於「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合同成交額的萬分之五計稅貼花。
3、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屬於「技術合同」稅目,按合同成交額的萬分之三計稅貼花。
二、技術合同的特點是什麼?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系,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咨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復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涉及到技術合同的具體稅費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不同的技術合同所認定的稅費標準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稅務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簽訂技術合同的話,必須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從事相關的行為,比如說在這過程當中是需要繳納一些稅收的,不僅僅包括比較常見的個人所得稅,還包括印花稅。
⑵ 合同印花稅是雙方都要交嗎
一、合同印花稅是雙方都要交嗎
1、根據我國相關條例的規定,合同的印花稅雙方當事人都是要交的。合同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的,當事人自己所持的合同需要自己全額貼花,未貼或者少貼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還可以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二、印花稅繳納方式有什麼
1、應稅憑證貼花納稅。由納稅人在應稅憑證上一次性貼足印花稅票繳納。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要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粘貼使用印花稅票納稅的,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2、大額稅額開票徵收。納稅人印花稅應納稅額較大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可以單筆開具繳款書繳納;
3、頻繁業務匯總申報。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4、難以計算的依法核定。納稅人不能據實計算繳納印花稅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相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
⑶ 技術,服務合同雙方都交印花稅嘛
雙方都要繳納
⑷ 技術服務合同交印花稅嗎
技術服務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一、印花稅中的技術服務合同征稅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89)國稅地第034號)的規定,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驗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准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書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
二、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知識、信息、技術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1、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不動產作為股利分配給股東,企業此行為是否應繳納營業稅?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不動產作為股利進行分配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7號)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以其擁有的不動產作價作為股利分配給股東,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因此對房地產開發公司分配的不動產應按銷售不動產計算繳納營業稅。
2、在建設工地上臨時搭建的棚屋,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86)財稅地字第008號)的規定,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不論是施工企業自行建造還是由基建單位出資建造交施工企業使1/2用的,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徵房產稅。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結束以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者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當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規定徵收房產稅。技術合同印花稅認定參考國稅地字(1989)34號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各地在貫徹印花稅暫行條例的過程中,對各類技術合同如何計稅貼花,提出了一些問題。經研究,現明確如下:一、關於技術轉讓合同的適用稅目稅率問題技術轉讓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為這些不同類型技術轉讓所書立的憑證,按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目、稅率。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
三、關於技術咨詢合同的征稅范圍問題
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有關項目包括:1。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2。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3。其他專業項目。對屬於這些內容的合同,均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計稅貼花。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四、關於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問題
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准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知識、信息、技術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