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股本
A. 以技術入股怎麼做賬
1、接受技術也就是視為無形資產投資時,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股本)溢價;
2、對外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B. 技術入股一般怎麼分配股權 技術入股的注意事項
技術入股一般怎麼分配股權
在技術入股過程中,首先需要明確創業方向是技術驅動還是非技術驅動。如果是技術驅動,則需要評估技術的價值,並據此來分配股權。評估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確保給出合理的價格。注冊資金的分配則根據技術的價值、現金出資以及薪酬預算來進行。例如,如果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甲出資50萬元現金,乙以技術入股評估價值30萬元,丙出資20萬元現金,那麼股權分配可能是50%、30%、20%。
如果技術入股的同時還支付薪酬,需將兩者合並估算總價值。對於需要融資的公司,技術入股的股權分配需根據總融資成本來計算。主導技術的公司中,資本、技術和資源在總股本中的權重應通過協商和評估確定。
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
技術股的佔比取決於其對公司發展的影響。通常為公司總股本的10%到20%。技術入股指的是技術持有者以其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出資成立公司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持有者獲得股東身份,技術成果財產權轉移至公司。
技術入股的注意事項
技術入股可能面臨的風險之一是,如果技術持有者尚未盈利就被解僱,那麼他將無法獲得收益。如果技術持有者五年後沒有撤股且公司仍有盈利,他將有分紅權。合同約定的項目和分紅性質需仔細查看。
如果評估通過,成立新的公司,這將是一個新的實體。原合同的有效性需根據合同約定以及當時雙方的約定來決定,因為可以通過後續合同變更先前的合同。
技術入股時,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非貨幣財產入股需進行評估。若未評估而以協議方式約定獲得利潤分配的30%,則不合法。新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股東占股比例,以確保合法性和減少風險。
需注意,入股協議應明確規定是否禁止使用該技術。如果是協議方式,出現虧損時無需承擔債務;如果是入股形式,則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新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將承擔經營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