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⑴ 在股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好處有哪些
(1)股票上市後, 上市公司就成為投資大眾地投資對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資大眾地儲蓄資金 ,擴大了籌資地來源。
(2)股票上市後, 上市公司地股權就分散在千千萬萬個大小不一地投資者手中,這種股權分 散化能有效地避免公司被少數股東單獨支配地危險,賦予公司更大地經營自由度。
(3)股票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會計表冊地公告,起了一種廣告效果,有效地擴大 了上市公司地知名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地信譽。
(4)上市公司主權分散及資本大眾化地直接效果就是使股東人數大大增加,這些數量極大地股 東及其親朋好友自然會購買上市公司地產品,成為上市公司地顧客。
(5)可爭取更多地股東。 上市公司對此一般都非常重視,因為股票多就意味著消費者多,這 利於公共關系地改善和實現所有者地多樣化,對公司地廣告亦有強化作用。
(6)利於公司股票價格地確定。
(7)上市公司既可公開發行證券, 又可對原有股東增發新股,這樣,上市公司地資金來源就 很充分。
(8)為鼓勵資本市場地建立與資本積累地形成, 一般對上市公司進行減稅優待。
當然,並非所有地大公司都願意將其股票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美國就有許多這樣地大公司, 它們不是不能滿足交易所關於股票掛牌上市地條件,而是不願受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證券上市 地種種限制。
⑵ 在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包括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
目前上市交易的都是普通股。
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分配等享有優先權,其風險較小。但是優先股股東對公司事務無表決權。 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所得無解釋的股份。
⑶ 股票掛牌是什麼意思
一、股票掛牌是公開上市交易的過程。
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條件
根據我內國《公司法》容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⑷ 一家公司怎樣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股票的上市
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到證券交易所掛牌,進行公開交易的過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具有很大的優越性。
首先,股票上市可以提高公司的信譽和知名度,因為股票上市需要嚴格審批,只有業績非常好,達到上市條件的公司才可以被批准股票上市。同時,在股票上市過程中要經過報刊、電台廣泛的介紹與宣傳,這對公司是極為有利的。
其次,上市公司可以溢價發行股票或溢價配股,這可以使公司大量集資。特別是在比較緊的金融政策下,銀行貸款困難,而上市公司卻可以獲得集資的好處。
再次,公司經營業績的優劣不僅要經常地公開披露,而且也會反映到股票的市場價格之中,對公司的經營者形成一種外在的制約,促使公司經營水平不斷提高。
正因為股份公司中上市公司可以獲得上述優勢,因此,股票上市已成為股份公司追求的目標之一。尤其是在我國當前的條件下,資金短缺,誰籌集到了資金,誰就獲得了發展的大好時機,誰就能掌握發展的主動權。因此,在公司制的進程中,要求上市的公司日益增多,上市的要求也日益趨迫切。但並非所有發行股票的公司都可進入證券交易所掛牌自由交易。世界各國對股票的上市都進行嚴格的審批,只有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才能上市,股票被批准上市,該公司即成為上市公司。
股票上市的條件
在我國股票的上市必須經過國家授權機構和證券交易所的嚴格審查,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公司標準的允許上市,不符合標準的就不準上市,已經上市的公司,如條件惡化達不到標准要求時,就要停止上市。因此,了解公司上市的條件是很重要的。
《公司法》對股票上市的條件明確規定如下:
第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第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第三,開業時間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
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其全
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第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
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
例為15%以上;
第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表無
虛假記載;
第六,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條件。
達到上市條件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提出上市申請。
⑸ 投資者雙方在證券交易所場外直接買賣上市掛牌股票的市場稱為: A一級市場 B二級市場 C三級市場 D四級市場
場外的話選C。
證券第三級市場:
亦稱「第三市場」。由非交易所會員對在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進行的場外交易的一種股票交易市場。大部分的證券三級市場的交易是由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商進行的,但個人也正在逐漸進入。這種市場產生的原因在於,有大量的社會福利基金投資者要買賣大宗的股票,而股票交易所難以及時過戶,就由非交易所會員在場外充當這些大宗股票交易的中間商,直接與買賣雙方聯系,股價協商決定。另外,還可以節省大宗交易的傭金。上市證券也可由那些非交易所會員的經紀人和證券商不受限制地在場外進行交易。
⑹ 公司上市指的是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嗎
你好
公司上市就是指是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
股份公司不一定就是上市公司!!
公司要申請上市,都要是股份公司才行!!
⑺ 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
掛牌交易的有A股、B股、三板市場、中小板、交易型基金、ETF、LOF、創業板、權證、部分債券等
⑻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在新公司法中被稱為股份轉讓,分為記名股票的轉讓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公司不得在法定限制之外設定意定限制。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主要表現在對發起人、董事、監事、經理持股轉讓權的限制、禁止內幕交易、對收購上市公司設定法定限制以及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上市掛牌交易轉讓股份的限制。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證券交易所組織有下列特徵: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拓展資料
股權轉讓: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放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准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⑼ 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稱為什麼交易
上市交易,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