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交易所買賣股票規定
① 上海上市能否在深圳交易所買賣此公司之股票
深市與滬市主要有六大不同
1,證券交易所的地點:滬市是上海;深市是深圳。
2,板塊不同:滬市只有A主板與B股;深市有A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B股。
3,股票代碼不同:滬市主板是60開頭,B股是900開頭;深市主板是000開頭,中小板是002開頭、創業板是300開頭、B股是200開頭。
4,B股標價不同:滬市是以美元競價;深市是以港幣競價。
5,交易制度不同:基本的交易規則是一致的,差別在於收市最後3分鍾(14:57~15:00),具體在於滬市的交易規則是連續競價;深市的交易規則是集合競價。
6,託管不同: 滬市是採取的指定交易,也就是你在設立證券帳戶的時候要先選定一家證券公司作為委託對象; 深市則採取的「自動託管,隨處通買,那買那賣,轉托不限」
按照以上所述,不能買賣的。
② 上海、深圳兩大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中,每天漲跌幅度限制在百分之幾
一般股票是10%,st和*st是5%,G股和新股(包括增發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停。
③ 上海交易所規定:只要不是辦理指定交易的客戶在任何券商處均可買賣股票.那麼在其他券商處交易,費用怎麼算
"只要不是辦理指定交易的客戶在任何券商處均可買賣股票."好象沒有這么一條規定吧?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實行的是指定交易制度 必須要指定在一個會員的。地區不同交易費用一般也不一樣 但是傭金上限是0.3%。印花稅 過戶費。
④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是怎樣的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是:
一:集合競價階段 (9:15 — 9:25)
1、9:15 — 9:19可以申報和撤單;9:20 — 9:25 可以申報,不可以撤單。
2、14:57 — 15:00實行集合競價,可以申報,不可以撤單。
二:連續競價階段 (9:30 — 11:30;13:00 — 14:56:59)
三:其它時間階段
1、9:25:01 — 9 :29:59期間,接受申報和撤單。
2、11:30:01 — 12:59:59期間,接受申報和撤單。
3、在股票盤中交易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單。
4、大宗交易申報的時間:9:15-11:30以及13:00-15:30。
四:成交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4)上海深圳交易所買賣股票規定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
1、集合競價產生首次上市或除權除息後上市開市價。依集合競價方式產生開盤價格的,其未成交買賣申報,仍然有效,並依原輸入時序連續競價。
開盤價格未能依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時,應以連續競價產生開盤價格。
2、連續競價時,在當市一次成交價或當時揭示價連續兩個升降單位內,其價格依下列原則決定
a、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優先成交。
b、買(賣)方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申報價格時,採用較接近當市最近的一次成交價格或當時揭示價格的價位成交價格。
⑤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1. 證券交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2 證券交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及相關業務規則,遵循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3證券交易採用無紙化的集中交易或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4證券交易提供交易場所及設施。交易場所及設施由交易主機、交易大廳、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報盤系統及相關的通信系統等組成。5設置交易大廳。會員可以通過其派駐交易大廳的交易員進行申報。6會員及本所認可的機構進入本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須向本所申請取得相應席位和交易權,成為本所交易參與人。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本所申請開設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進行證券交易。7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是指交易參與人據此可以參與本所證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關交易權利,並接受本所相關交易業務管理的基本單位。8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和交易許可權等管理細則由本所另行規定,報證監會批准後生效。 9下列證券可以在本所市場掛牌交易:股票;基金;債券;債券回購;權證;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品種。10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場休市。11採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開市期間停牌並復牌的證券除外。12 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13會員接受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當按照委託的內容向本所申報,並承擔相應的交易、交收責任。會員接受投資者買賣委託達成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向會員交付其委託會員賣出的證券或其委託會員買入證券的款項,會員應當向投資者交付賣出證券所得款項或買入的證券。 14會員通過其擁有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和相關的報送渠道向本所交易主機發送買賣申報指令,並按本規則達成交易,交易結果及其他交易記錄由本所發送至會員。15會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和申報記錄。16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前不得賣出,但實行回轉交易的除外。 16 債券和權證實行當日回轉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17市場證券交易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境外投資者從事B股交易除外。18投資者應當與指定交易的會員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指定交易協議一經簽訂,會員即可根據投資者的申請向本所交易主機申報辦理指定交易手續。19本所在開市期間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該指令被交易主機接受後即刻生效。20投資者變更指定交易的,應當向已指定的會員提出撤銷申請,由該會員申報撤銷指令。對於符合撤銷指定條件的,會員不得限制、阻撓或拖延其辦理撤銷指定手續。21指定交易撤銷後即可重新申辦指定交易。22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並與會員簽訂證券交易委託協議。協議生效後,投資者即成為該會員經紀業務的客戶。。23客戶可以通過書面或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方式委託會員買賣證券。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應當按相關規定操作。24 客戶通過自助委託方式參與證券買賣的,會員應當與其簽訂自助委託協議。25除本所另有規定外,客戶的委託指令應當包括下列內容: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交易所及會員要求的其他內容。26客戶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的方式委託會員買賣證券。27 客戶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28 被撤銷和失效的委託,會員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客戶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證券。29會員向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30接受會員競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每個交易日9:20至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其他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31會員應當按照客戶委託的時間先後順序及時向本所申報。32接受會員的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33根據市場需要,可接受下列方式的市價申報: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如該申報無成交的,按本方最優報價轉為限價申報;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報撤銷。34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35限價申報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號、營業部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數量、價格等內容。市價申報指令應當包括申報類型、證券賬號、營業部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數量等內容。36通過競價交易買入股票、基金、權證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每份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基金、權證時,余額不足100股(份)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37競價交易中,債券交易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手或其整數倍,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手或其整數倍,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手或其整數倍。38 股票、基金、權證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份),債券交易和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萬手,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5萬手。39不同證券的交易採用不同的計價單位。股票為「每股價格」,基金為「每份基金價格」,權證為「每份權證價格」,債券為「每百元面值債券的價格」,債券質押式回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債券買斷式回購為「每百元面值債券的到期購回價格」。40A股、債券交易和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基金、權證交易為0.001元人民幣,B股交易為0.001美元,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為0.005元。41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各類證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和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42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增發上市的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43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44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45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二)即時揭示中無買入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低者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三)即時揭示中無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高者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46申報當日有效。每筆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時,未成交的部分繼續參加當日競價,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47證券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48 集合競價期間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連續競價。49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50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51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一)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二)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三)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52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53 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交易即告成立。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嚴重後果的交易,本所可以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55證券交易的清算交收業務,應當按照交易所指定的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辦理,證券買賣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一)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5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二)B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5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萬元美元;(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300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四)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萬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五)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56大宗交易不納入本所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後計入該證券成交總量。57每個交易日大宗交易結束後,屬於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成交量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營業部的名稱等信息;屬於債券和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和成交量等信息。58債券回購交易包括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和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等。59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賣給購買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賣方再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購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的交易。 60債券回購交易的期限按日歷時間計算。如到期日為非交易日,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結算。 61 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格。62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63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65 證券上市期屆滿或依法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本所終止其上市交易,並予以摘牌。66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67本所可以對涉嫌違法違規交易的證券實施特別停牌並予以公告,相關當事人應按照本所的要求提交書面報告。68證券停牌時,本所發布的行情中包括該證券的信息;證券摘牌後,行情中無該證券的信息。69 證券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前的申報參加當日該證券復牌後的交易;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期間不揭示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虛擬未匹配量。70證券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的其他規定,按照本所上市規則或其他有關規定執行。71 上市證券發生權益分派、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情況,本所在權益登記日(B股為最後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對該證券作除權除息處理,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72除權(息)日證券買賣,按除權(息)參考價格作為計算漲跌幅度的基準。73每個交易日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指數、證券交易公開信息等交易信息。74及時編制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予以發布。75本所市場產生的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本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76每個交易日9:15至9:25開盤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77 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最新成交價格、當日最高成交價格、當日最低成交價格、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 78 首次上市證券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格為其發行價。 79即時行情通過通信系統傳輸至各會員,會員應在本所許可的范圍內使用。80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式和內容。81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證券指數,以反映證券交易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82證券指數的編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83證券指數設置和編制的具體方法由本所另行規定。84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一)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三隻股票(基金);(二)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基金);(三)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基金);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對應分類指數包括本所編制的上證A股指數、上證B股指數和上證基金指數等。85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告該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異常波動指標自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86對下列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一)可能對證券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前,大量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二)以同一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開立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三)委託、授權給同一機構或者同一個人代為從事交易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四)兩個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五)大筆申報、連續申報或者密集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六)頻繁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其他投資者的投資決定;(七)巨額申報,且申報價格明顯偏離申報時的證券市場成交價格; (八)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的交易;(九)在同一價位或者相近價位大量或者頻繁進行回轉交易;(十)大量或者頻繁進行高買低賣交易;(十一 進行與自身公開發布的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相背離的證券交易;(十二)在大宗交易中進行虛假或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申報;(十三)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87會員及其營業部、投資者應當配合本所進行相關調查,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88 對情節嚴重的異常交易行為,可視情況採取下列措施:(一)口頭或書面警示;(二)約見談話;(三)要求相關投資者提交書面承諾;(四)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易;(五)報請證監會凍結相關證券賬戶或資金賬戶;(六)上報證監會查處89 發生下列交易異常情況之一,導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進行的,本所可以決定技術性停牌或臨時停市:(一)不可抗力;(二)意外事件;(三)技術故障;(四)本所認定的其他異常情況。90 出現行情傳輸中斷或無法申報的會員營業部數量超過營業部總數10%以上的交易異常情況,本所可以實行臨時停市。91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交易糾紛,相關會員應當記錄有關情況,以備本所查閱。交易糾紛影響正常交易的,會員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92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交易糾紛,本所可以按有關規定,提供必要的交易數據。93 客戶對交易有疑義的,會員應當協調處理。94 投資者買賣證券成交的,應當按規定向代其進行證券買賣的會員交納傭金。95會員應當按規定向本所交納會員費、交易經手費及其他費用。96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97會員違反本規則的,本所責令其改正,並視情節輕重單處或並處:(一)在會員范圍內通報批評;(二)在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開譴責;(三)暫停或者限制交易;(四)取消交易資格;(五)取消會員資格。會員對前條(二)、(三)、(四)、(五)項處分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處分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本所理事會申請復核。復核期間不停止相關處分的執行。 98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債券、債券回購、權證等品種的其他交易事項,另行規定。99本規則中所述時間,以交易主機的時間為准。100有關股票、基金交易異常波動的規定與本規則不一致的,按本規則執行。
深圳交易所交易細則大體相似
⑥ 滬深證劵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有哪些
滬深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共十一章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 總則
一、交易規則的目的
1.規范證券市場交易的行為
2.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3.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二、交易規則的依據
1.《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
2.部門規章
3.證券交易所單程
三、交易規則的適用范圍
1.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入其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證券)的交易,適用交易規則
2.交易規則末作規定的,適用交易所其他有關規定
四、證券交易的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公正的原則(三公原則)
五、參與證券交易應遵守的規則與遵循的原則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
2.遵循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六、證券交易的方式
1.無紙化的集中交易
2.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二部分 交易市場
第一節 交易場所
一、交易場所設施的構成
1.交易主機
2.交易大廳
3.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滬)、交易單元(深)
4.報盤系統及相關的通信系統等
二、交易大廳及准入
1.證券交易所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可以通過其派駐交易大廳的交易員進行申報
2.除經證券交易所特許外,進入交易大廳的,僅限下列人員
(一)登記在冊交易員
(二)場內監管人員
第二節 交易參與人與交易權
一、進入證券交易所市場的條件
(一)會員及證券交易所認可的機構
(二)須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相應席位和交易權,成為證券交易所交易參與人。
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證券交易所申請開設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交易單元)進行證券交易。
二、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交易單元)概念
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指交易參與人各交易所申請市立的、參與交易所證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關交易權利,並接受交易所相關交易業務監督、管理及服務的基本業務單位。
第三節 交易品種
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證券
(一)股票
(二)基金
(三)債券
(四)債券回購
(五)權證
(六)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品種
第四節 交易時間
一、交易日和休市日
交易日:每周一至周五
休市日:國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
休市日交易所市場休市
採用競價交易方式的交易時間
上海市場的正常交易時間
9:15-9:20-9:25 9:30-11:30 13:00-15:00
開放式集合競價 上午連續競價 下午連續競價
深圳市場的正常交易時間
9:15-9:20-9:25 9:30-11:30 13:00-14:57-15:00
開放式集合競價 上午連續競價 下午連續競價開競價
註:滬深9:15-9:20可撤單,9:20-9:25不可撤單;
深9:25-9:30接收申報,但不做任何處理;
深14:57-15:00不可撤單;15:00集合撮合。
第三部分 證券買賣
第一節 一般規定
一、交易申報及交收責任
1.會員接受投資者委託後,應按委託內容向交易所申報,並承擔相應的交易、交收責任。
2.投資者委託達成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向會員交會其委託賣出的證券或委託買入的款項,會員應當向投資者交付堀所得款項或買入的證券。
申報:指會員向交易所交易主機發送證券買賣指令的行為。
二、交易結果及交易記錄的發送
1.會員通過交易單元和相關的報關渠道向交易所交易主機改善買賣申報指令,並按交易規則達成交易。
2.交易結果及其他交易記錄由交易所發送到會員 。
三、委託和申報記錄的保管
會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和申報記錄。
四、交收的交易和回轉交易
1.投資乾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前不得賣出,但被告回轉交易的除外。(一般證券為T+1交收,因此為T+1交易)
2.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賣出。
3.債券和權證實行當日回轉交易(T+0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B股為T+3交收)
第二節 指定交易、託管與轉託管
一、上海交易所指定交易
(一)全面指定交易的含義
全面指定交易是指參與 交易所市場證券買賣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一家會員作為其買賣證券的受託人,通過該會員參與交易 所市場證券買賣。
(二)辦理指定交易的手續
1.投資者與指定的交易的會員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明確雙方的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2.會員根據投資者的申請向交易所交易主機申報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3.交易所在開市期間指定交易申報指令,該指令被交易主機接受後即刻生效。
(三)指定交易的變更
1.投資者變更指定交易,向已指定的會員提出撤銷申請,由該會員申報撤銷指令。
2.對於符合撤銷指定條件的,會員 不得限制、阻撓或拖延其辦理撤銷指定手續。
3.指定交易撤銷的可重新申辦指定交易。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託管與轉託管
(一)託管
1.託管:是指投資者將持有的證券委託給證券公司保管,並由證券公司代為處理有關證券權益事務的行為。
2.深圳市場投資者可以同一證券帳戶在多個證券營業部買入證券。買入的證券就自動託管在代理買入證券營業部的席位上。
(二)轉託管
1.轉託管:指投資者因交易需要申請將其託管在某一證券營業部的部分或全部證券轉移到另一個證券營業部託管。
2.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可通過原買入營業部的席位賣出,也可向原買入營業部申請轉託管,轉託管完成後,在轉入的營業部席位委託賣出。
(三)投資者申請證券託管的程序
1.投資者攜帶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出證券營業部辦理申請手續。
2.轉出證券營業部受理申請並核對有關資料、內容無誤後,在投資者填寫的轉託管申請表上蓋章確認,並將客戶聯交投資者。
3.轉出證券營業部在交易時間內向交易所申報轉託管指令。
4.每交易日下午收市後接收、確認轉託管數據,確認的轉託管證券自下一個交易日起託管在轉入證券營業部。
第三節 委託
一、投資者委託買賣證券、的前提
1.在會員 營業部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
2.與會員簽訂證券交易委託協議,成為該會員經紀業務的客記(以下簡稱客戶)
二、委託買賣方式
1.書面委託
2.自助委託:電話、自動終端、互聯網等。客戶採取自助委託方式,會員應當與其簽訂自助委託協議(一般前述《證券交易委託協議》包含此內容。
三、客戶的委託指令包括的內容
(一)證券賬戶號碼
(二)證券代碼
(三)買賣方向
(四)委託數量
(五)委託價格
(六)交易所及會員要求的其他內容
四、限價委託與市價委託
1.限價委託是指客戶委託會員按其限定的價格買賣證券,
會員必須按限定的價格或低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買入證券;按限定的價格或高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賣出證券。
2.市價委託是指客戶委託會員按市場價格買賣證券。
五、委託的撤銷
1.客戶可撤銷委託的末成交部分
2.被撤銷和失效的委託,會員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客戶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證券。
第四節 申報
一、每個交易日競價交易申報時段
(一)上交所打接受競價交易申報的時間
1.每個交易日9:15-9:20-9:25 9:30-11:30 13:00-15:00
2.每個交易日不接受撤銷申報的時間9:20-9:25
3.其他打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末成交申報可撤銷。撤銷指令經交易所交易主機確認為有效。
(二)深交所打接受競價交易申報的時間
1.每個交易日9:15-11:30 13:00-15:00
2.每個交易日不接受撤銷申報的時間
9:20-9:25 14:470-15:00(與滬市不同)
⑦ 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實行什麼交割制度
目前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實行的都是T+1交割制度,即當日買入的股票,當日不可賣出,次一交易日方可賣出,但資金實行的是T+0交割制度,即當日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當日可以再次買股票。
⑧ 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的區別是什麼
1、成立時間不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1年7月。
2、上市條件不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條件和適用類型不同,上海證券交易所比較適合於大型、業績穩定的公司,而深圳證券交易所適合中小型、正在發展中的公司。
3、職責不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有:處理相應的上市申請,安排各類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的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發布市場的信息。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包括:處理應對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的交易;監管工作;管理和公布市場的信息;還有通過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4、股票代碼
上海交易證券所股票代碼以6開頭,股票板塊都是主板。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不同在詳細的分類,其股票代碼可以分為三大板塊即主板(000,001),中小板(002),創業板(300)。因此通過不同的股票代碼數字,是最為簡單區別兩大證券交易所的方法之一。
5、開戶方式
上海交易所在開通賬戶後就可以進行所有有關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會針對創業板塊進行單獨的條件設立,即符合條件才能開戶。
6、過戶費
雖然過戶費金額相對於資本市場的大額資金變動來說不值一提,但是深交所對於上交所的一個優勢在於,深交所不需要繳納過戶費用,而上交所需要用戶提交一元的過戶費。
7、經營范圍
上海交易所經營范圍主攻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和設施,組織管理上市證券的交易活動,提供和管理該所的證券市場信息以及和國家證券主管機關批準的相關業務等。
深圳證券交易所則提供買賣有價證券的現貨和期貨,也會提供各類證券交易,這其中就包括產權股權轉讓、期貨、大額存款證等交易的相關業務等。
⑨ 上海股票交易規則與深圳股票交易規則有什麼區別
滬深股市股票交易規則
我國的證券投資者在委託買賣時應支付各種費用和稅收,這些費用按收取機構可分為證券商費用,交易場所費用和國家稅收.目前,投資者在我國券商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所掛牌的A股,基金,債券時,需交納的各項費用主要有:委託費,傭金,印花稅,過戶費等.
1 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制服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來計算,交易上海股票,基金時,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筆一元收費,異地券商按每筆5元收費;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時,券商按一元收費。
2 傭金:這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成交後所需支付給券商的費用.上海股票,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點五向券尚支付,上海股票,基金成交傭金起點為10元;深圳股票成交傭金起點為5元;深圳基金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傭金;債券交易傭金收取最高不超過實際成交金額餓千分之二,大宗交易可適當降低。
3 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四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同意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此項稅收。
4 過戶費: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做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數量(以每股為單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一元按一元收取。
5 轉託管費:這是辦理深圳股票,基金轉託管業務時所支付的費用。此費用按戶計算,每戶辦理轉託管時需向轉出方券商支付30元。祥見下表:
⑩ 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主板以及中小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需要哪些條件及要求
主板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1) 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最近3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最近3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發行人的業務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
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無
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用於主營業務
(1) 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 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 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4) 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5) 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6) 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最近36個月內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設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5人
徵求省級人民政府、國家發改委意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2個完整會計年度;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2個完整會計年度。持續督導的期間自證券上市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