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終止上市交易
Ⅰ 簡述股票暫停和終止上市的條件
你好,股票暫停交易,又稱暫停上市,是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股票作出的暫時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範市場風險的具體措施之一。《證券法》第55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停止交易原因:
股票停止交易有兩個原因:停牌或者退市。
1、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2、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Ⅱ 股票終止上市與退市是一回事嗎
一、股票終止上市與退市不是一回事。
二、股票終止上市與股票退市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股票終止上市是徹底取消上市公司之上市資格,或者取消上市證券掛牌交易資格的制度。
股票退市是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2、涉及的法律不同
股票終止上市是《證券法》規定的一項對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
股票退市是《公司法》規定的一項對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
(2)股票終止上市交易擴展閱讀:
一、股票終止上市的條件
股票終止上市是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退市的類型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Ⅲ 股票終止上市交易我們怎麼辦
股票如果退市,在退市之前,會提前出公告,這樣可以在退市之前抓緊時間交易;在股票退市之後,會轉入三板,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還是可以交易轉讓的。只是沒有上市交易那樣方便。
股票是長期法律憑證,即使公司破產,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利益:上訴法院,要求賠償,賠償的次序在員工,債主之後,雖然很可能得不到全額賠償。
Ⅳ 股票終止上市對股民的影響
1.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暫停上市公司中期報告盈利並符合相關要求,則由保薦機構推薦其恢復上市,交易所核准其恢復上市的申請後,股票即可在主板復牌。
2.如果暫停上市的公司沒有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其恢復上市申請沒有被交易所核准,則該公司將被終止上市。交易所對暫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後,根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3.在交易所對暫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的5個工作日之內,退市公司及其主辦券商將在指定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等)上刊登《代辦股份轉讓股份確權公告》,該公告中會告知退市公司股東辦理股份確權手續的開始時間、辦理地點、需要攜帶的證件。
4.由於退市公司不再具備上市公司資格,退市公司的股東也就不能再利用原來的交易所系統轉讓手中的股票。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機構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退市公司股東可以在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下屬任一營業部辦理股份轉讓賬戶開立、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在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時應攜帶身份證及股份轉讓賬戶卡。機構股東在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時應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股份轉讓賬戶卡。目前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包括:申銀萬國、國泰君安、國信、閩發、長江、銀河、渤海等。
5.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
6.退市公司股東在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時,有可能會遇到一些意外情況,這些情況大多是歷史遺留問題或各種技術性問題,給退市公司股東帶來了不便。這些問題包括個人股東身份證號碼、姓名變更,機構名稱、注冊號碼變更,機構注銷、合並,或者上海股票賬戶卡、深圳股票賬戶卡信息錯誤等等,只要股東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各證券公司都能在規定的時間里為客戶辦理相關手續。
Ⅳ 如果股票終止上市交易,散戶的股票如何處理
你好,造成終止上市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不在具備上市條件,且在規定期限內還達不到上市的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存在財務狀況弄虛作假並不糾正的情況。
3、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且在第四年仍然虧損,沒有扭虧為盈。
4、上市公司破產或者宣布解散。
5、其他規定
那麼,散戶買到終止上市的股票怎麼辦呢?
1、上市公司在退市之前會發出公告,有一個月左右給投資者交易手中的股票,在這時間之後,投資者可以去證券公司進行交割。
2、退市之後,如果上市公司轉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可以在新三板進行交易,相比A股市場,其交易比較麻煩。
3、公司應破產退市,投資者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利益,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但有可能得不到全部賠償。
在股市中,投資者因遠離業績差,在財務上弄虛作假的個股,避免上市公司終止上市所帶來的風險。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Ⅵ 終止上市的股票怎麼辦
股票終止上市,股民手裡如果還有股票,需要採取以下方法:上市公司退市前會發布公告,大約有1個月左右的時間讓投資者交易手裡的股票,這時候就要趕緊拋售手中的股票;如果已經退市了,投資者手中的股票可以在老三板進行交易,老三板一周最少能交易一次,股民還必須開通三板交易賬戶才可以進行交易。
Ⅶ 股票被終止上市我應該怎麼辦
編輯同志: 我在幾年前買了一隻股票,購買後這只股票就沒有漲過。我想,一是自己不太懂股市,二是沒有時間天天去關心它,三是這兩年股市不太景氣,所以沒有在意,決定等公司基本面好轉後再說。可是,後來越來越不對 了,先是變成了ST,後來又被證券交易所予以終止上市。我想請教一下,面對這種情況,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查木成 查木成同志: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所有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就界定了股東和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所有的股東投資都是為了取得利益,但公司的盈虧並非股東所能控制的,所以在期望獲得利益的同時也要有虧損的思想准備。股東的利益其實是和公司的發展息息相關的,只是流通股的股東們往往不大關心公司業績,僅關注股票在二級市場的差價。根據現有規定,當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時應當終止上市,你所購股票大概就屬於這種情況。當然,公司退市仍然是股份公司,股東仍然是股東身份,不過手中的股票可能價值大跌。要保證自己的利益只能是關心公司的發展,只能希望公司業績突出,東山再起,別無良方。 田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Ⅷ 股票終止上市問題
這個是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之一,違反規則就要退市,很簡單的
你買了75%的股票當然是因為看好這個公司的發展,如果有一個超級優秀的公司在你手上,為什麼要輕易跟別人分享利潤呢
Ⅸ 如果股票終止上市怎麼辦
中國證監會《關於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後續工作的指導意見》
在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採取了四個方面措施,包括:一、明確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仍然是合法存續、公眾投資者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做好依法終止上市的經濟和社會穩定工作,保證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保證公眾投資者合法享有的知情權。二、明確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後,其所發行的全部股份繼續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託管,公司所發行的股份仍可以依法轉讓。公司終止上市前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由代辦機構代為辦理轉讓手續;非掛牌交易股份的轉讓仍以協議轉讓方式進行。三、建立對退市公司高管人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證監會對未依法忠實履行職務,未依照《指導意見》履行保護股東合法權益義務的退市公司董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市場禁入制度,嚴格審查有誠信污點記錄的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市場准入條件。四、明確了退市公司重組中應當遵循保護全體股東、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原則,規定了退市公司申請再次上市的條件和程序。
三板市場又稱「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它承擔的職能僅限於處理歷史遺留的法人股市場以及主板市場退市企業的股份流通問題。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將被戴上ST:(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2)每股凈資產低於面值。ST類個股的漲跌停板規定為5%。在ST前加上星號(*)標記是退市風險警示,*ST股票在第二年如果繼續虧損,將會被暫停上市。
1.如果暫停上市的公司沒有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其恢復上市申請沒有被交易所核准,則該公司將被終止上市。交易所對暫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決
定後,根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