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人股可以自由交易嗎
㈠ 法人股如何轉讓
公司法人轉讓法人股即為:可以簽訂轉讓協議書轉讓,具體建議需要了解你具體情況才能提出。根據《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無需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向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時,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的規定,就合資企業而言,無論是投資者之間轉讓股權,還是合營一方向合營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都必須經過其他投資者簽字或者以其他書面方式認可,即股權轉讓獲得合營他方的同意;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合營他方對於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需要取得合營他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表示。
法人股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1、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受讓公司股份,如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間轉讓,不能轉讓給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組織;
4、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5、除為核減公司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單位合並,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
6、中國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
7、屬於國家禁止或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的公司股權,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轉讓。
㈡ 公司買的法人股
錦江
方案詳細說明
以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股本結構為基礎,A股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3.1股股票的對價,非流通股股東向A股流通股股東支付3049.16萬股股票。[原方案為每10股流通A股獲得2.8股]
承諾事項詳細說明
(一).酒店集團承諾
1.酒店集團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期滿後,在12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但錦江酒店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酒店集團增持的錦江酒店A股社會公眾股上市交易或轉讓不受上述限制。
2.在遵守前述承諾的前提下,酒店集團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時,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告。
3.酒店集團在錦江酒店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後的兩個月內,將擇機投入不少於3000萬元人民幣資金增持錦江酒店A股股份。在增持錦江酒店A股股份計劃實施期間,以及在該增持計劃完成後的六個月內不出售增持的股份,並履行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
2006年3月23日公告,上海錦江國際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後的兩個月內,從二級市場累計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14770003股,投入資金總額為100048400萬元人民幣。至此,酒店集團已履行了關於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承諾。截至2006年3月23日,酒店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數總計為30193008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0.05%。
(二).參與對價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東的承諾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參與對價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參加對價支付的股東為酒店集團及10家募集法人股股東,酒店集團持公司股份占總股本的42.32%,10家募集法人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占總股本的2.31%。酒店集團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收購11 家募集法人股股東所持6115.2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比例10.1372%。若該等股份轉讓於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完成,則酒店集團向錦江酒店A 股流通股股東支付該等非流通股股東的應執行的對價安排;若該等股份轉讓未能於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完成,則由酒店集團對該等非流通股股東應執行的對價安排先行代為墊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時,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東對是否參加股權分置改革未明確表示意見,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東表示不同意參加對價支付,上述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數量共計1850.10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0669%。公司控股股東酒店集團同意對上述募集法人股股東應執行的對價安排先行代為墊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時,公司募集法人股股東上海浦東商業建設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質押。其中上海浦東商業建設有限公司對是否參加股權分置改革未明確表示意見,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意參與對價支付,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對價支付。上海浦東商業建設有限公司、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應支付對價股份由酒店集團先行代為墊付。如在股改方案實施前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能解除凍結,其應支付的對價由酒店集團先行代為墊付。上述被代付對價的非流通股股東在辦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時,應先徵得酒店集團的同意,並由錦江酒店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該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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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建馬上也要完成股改了:
方案詳細說明
上海愛建股份有限公司以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轉增股本,轉增比例為10:2.07124;名力集團、愛建基金會、上海工商聯同意以各自持有的原發起人股份應得轉增股份合計22,471,313股贈與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作為非流通股股東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的對價。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實際獲得約2.8股的轉增股份,該對價水平相當於在總股本不變的前提下,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0.604股的對價。本方案實施後首個交易日,原非流通股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本公司募集法人股股東除得到本身應有的轉增股份外,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既不支付對價也不獲得對價。
[原方案: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0.5股]
承諾事項詳細說明
1、法定承諾事項
名力集團在受讓愛建基金會持有的部分股份後和愛建基金會、上海工商聯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文件所規定的法定承諾事項。
2、補充特別承諾事項:
①名力集團承諾: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名力集團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24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的第25個月至第48個月內,若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價格不得低於11.7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份等事項,則對該價格作相應除權處理)。
②愛建基金會承諾: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愛建基金會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包括愛建基金會目前所持有的569,902股募集法人股及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應得的118,040股)在24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且該部分非流通股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的第25個月至第48個月內,若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價格不得低於11.7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份等事項,則對該價格作相應除權處理)。
㈢ 非流通股和法人股可以公開交易嗎
非流通股和法人股 不可以公開交易~這些都屬於限售股的范疇~法人股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進行交易~非流通股 裡面的限售股 解禁就可以流通了 如果是優先股 就沒辦法
㈣ 單位員工持有法人股,不可以隨意賣股嗎
法人股是不能買賣的 更不用說是自由了!
㈤ 法人股的轉讓限制
法人股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1、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受讓公司股份,如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間轉讓,不能轉讓給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組織;
4、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5、除為核減公司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單位合並,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
6、中國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
7、屬於國家禁止或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的公司股權,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轉讓。
㈥ 法人股可以轉讓給自然人嗎如果可以,法律依據在哪裡
當然可以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四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六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節 股份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㈦ 法人股和流通股的區別
你好,法人股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法人股平均佔20%左右。根據法人股認購的對象,可將法人股進一步分為境內發起法人股、外資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個部分。日常股市中說的C股,就是進入協議轉讓的法人股。
國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以其依法佔用的法人資產向獨立於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法人股是國有法人股和社會法人股的總稱。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該法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那麼該法人股為國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則為社會法人股。
法人股流動的方式
現有的法人股流動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協議轉讓、拍賣、質押和回購。由於缺乏更廣泛的投資者參與,法人股的流通受到制約,更無法通過股票市場的交 易來體現其真正的價值。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㈧ 上市公司法人股可以流通嗎
股改後就不存在法人股了,已經轉為流通股了。利潤分配方面完全和流通A股一樣。
㈨ 上市公司法人股交易
一般的法人股不是掛牌交易的流通股,不具有流通性。我們在交易所買賣的是社會公眾股,具有流通性,而且是必須在交易所交易。正是由於法人股不具有流通性,不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它就可以不在交易所以合法的方式轉讓。
㈩ 上市公司國有股都可以流通嗎
由於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的流通問題一直就是我國證券市場上十分敏感的話題,因此,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任何形式都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公開就是指流通方式必須公開化,提高操作上的透明度。公平就是指與國有股、法人股流通有關的當事方都必須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應的權益能夠得到公平的保護,不以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為條件。目前大多數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都是國有企業,這些企業在配售自己持有的國有股時,如果只是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就有可能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國有股配售的價格、數量的確定要充分考慮新老股東的承受能力。公正就是政府的有關部門必須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給予有關的當事方公正的待遇,既不能站在國有資產所有者的立場上,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也不能以維護市場的穩定運行為由而損害國家的利益。
國有股投資基金的具體運作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統計國有股流通市值和減持數量的基礎上,以一定的折扣大致估算需募集的資金總額,然後再根據預期的資金認購能力,將所需募集的資金總額通過發行「國有股投資基金」份額的方式分步分批募集,每次發行的基金份額可視市場變動情況適度調整,所籌資金作為國有股減持變現的資金來源。
其次,基金發行成功後,所籌資金按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市盈率折扣一定比例購買首批符合減持條件的國有股,變現金額用於社會保障體制建設。之後,視每年需增加的減持國有股數量,以增加基金份額的方式募集減持國有股所需資金,並使基金的股權結構進一步多樣化。為保障國有上市公司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上市公司在向基金出售國有股的同時,也應以同等的價格向社會公眾股股東配售一部分,以攤薄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持股成本。
再次,國有投資基金所認購的股票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逐步分批上市,以減輕二級市場擴容的壓力。售股的資金收益,交基金保管人統一保管,每年年終時進行結算,將售股盈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給基金持有人。
最後,經若干年售股後,或規定的基金存續期滿後,撤消「國有股投資基金」,同時,歸還基金持有人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