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股票可以實時交易嗎
『壹』 股票買賣委託是實時的嗎
實際上委託買賣股票都只能以實時成交價買或賣的,而能否買賣成功,與委託時間關聯不大。只要你買、賣股票的量小於或等於賣、買股票的數量,就可能成交。當然,在同等價格下,委託單大的總是優先成交,這就是為什麼當某個股票封漲停而又有大買單時,你無論如何都銷毀買不進的原因。同理,當封跌停且有大賣單時,你也賣不掉。在股票市場,資金為王。
一、何為股票買賣委託
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代理買賣的經紀人即為充當股票買賣雙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託買賣股票的具體方式有:當面委託,當面委託是客戶到證券商的營業所,當面辦理委託手續,提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的要求。這是一種傳統的委託方式,具有穩定可靠的特點,中小額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但對遠距離客戶和時間觀念強的客戶不方便。電話委託,是客戶使用電話等電訊手段,通知證券商的營業所,由營業員按電話內容填制委託書,據以辦理委託業務。這種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點,大數額的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電報或信件委託,電報委託可以迅速明確地向證券公司發出指示,但電報內容往往過於簡單,可能產生理解上的錯誤。信件委託,可以詳細指示買賣內容,並可作必要說明,但這樣做較費時間,等信件到達證券公司時,股票價格可能已發生變化,會貽誤有利時機。
二、特點
經紀人從事代理買賣的搭斗賣特點是:
1、一般不需要太多的營運資金。在我國,代理商為客戶代理買賣股票,一般不需為客戶墊付資金,故只需少量營運資金即可。
2、買賣股票的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手續費,即傭金。傭金的標准可以按成交額的一定比例收取。
3、股票買賣的風險由客戶自負,代理商的代理買賣業務不存在風險。代理商接受客戶委託代理買賣股票對委託人的名冊登記和委託事項負有保密的責任,未經委託者許可不得泄露,證券商須按客戶委託的具體要求辦理買賣交易,不得超越客戶委託的范圍和許可權。
代理商代知逗理客戶委託買賣股票的手續是:接受客戶的正式委託,明確委託事項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按具體規定要求客戶開立資金或股票專戶,按客戶的委託要求辦理股票的買賣業務,成交後填具成交單,通知客戶辦理交割清算手續,交付股票或現金。
『貳』 股票交易時間可以隨時買賣嗎
可以,股票按照市場實時價格進行成交,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一般投資者委託價格和市場實時價格偏離幅度不大的情況下,都能成交,若投資者委託價格和市場實時價格偏離幅度較大的情況下,不一定能成交。
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叄』 股票交易是實時的嗎
是實時的,股票交易是按市場價格實時成交的,場內基金也是按市場價格實時成交的,場外基金是按天算的,以基金凈值成交,當天買入第二個交易日確認份額。
拓展資料
1、 漲跌幅限制。
規則條文: 本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解讀:所有創業板的股票,以後每天的漲跌幅由原來的10%變為20%。意味著該規則實行後,創業板的股票風險會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動幅度則變成40%,如果在漲停板買入,很多可能虧損40%以上。而有些投資者習慣運用的「漲停戰法」,也將承受更大的風險。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過適當方式作出相應標識。
解讀:創業板新股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意味著該股票的上市定價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內得到檢驗,如果該股票估值過高,市場可以馬上修正。這也意味著,新股上市破發的機會增加,炒作新股的風氣有可能得到壓制。
3、熔斷臨停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 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解讀:沒有漲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30%的時候,會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為10分鍾,這是第一檔位;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60%的時候,會再次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也為10分鍾,這是第二檔位;10分鍾後可以繼續交易。
停盤時間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復牌。在停盤期間申報的交易,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4、盤後定價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解讀:這一條文源於上海科創板的規則,但一般投資者並不容易理解這一規則。其大概意思是:沒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這兩個時段內,投資者可以像買賣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軟體上以盤後固定價格申報的方式發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競價階段並不會成交,而是在15:05-15:30這25分鍾里,根據時間優先的順序按照收盤價撮合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