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的時候股票能交易成功嗎
⑴ 股票競價時間的價格能成交嗎
在股票集合競價時間段中可以成交,集合競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來排序買賣有效委託;以不高於買價,不低於賣價的原則成交。
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股票最後成交的價格才是股票股價。
⑵ 集合競價的時候股票可以買賣嗎
可以,但不一定能成交,集合競價時投資者可以按照心裡價位進行買賣,系統會進行撮合成交,成交量最大的價格成為當天的開盤價,也就是集合競價時可以隨意進行交易,成交要等到開盤時。
股票集合競價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15-9:25,深市下午集合競價時間14:57-15:00,產生收盤價。
【拓展資料】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隱含著主力資金當日運作意圖的一些信息,是每個交易日最先買賣股票的時機。同時,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確定開盤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集合競價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成交。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這句的意思是說,按照基準價成交後,還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就是累計買與累計賣的差的絕對值最小。
⑶ 股票集合競價時間可以成交嗎
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是股市中常見術語之一,投資者要在股市投資,首先了解的就是股票的交易時間。那麼,在股票的集合競價時間,股票可以成交嗎?
股票集合競價時間可以成交嗎?
不可以。我國股市集合競價時間為早上9:15—9:25和下午14:57—15:00。這兩個時間分別是開盤階段和收盤階段。其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確定股票當天的開盤價或收盤價,並不是用於投資者交易股票。若投資者想要交易股票,可以在連續競價時間交易,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4:57。
舉個例子,為了確定股票當日開盤價,計算機會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接受大量投資者的買賣申報,這期間只要投資者申報買賣,保單就會被系統計算在內。然後,系統通過每個人的買賣申報選出股票當天的開盤價,確定好開盤價後投資者就有了價格參考,隨後就會進入到連續競價時間。
當然,投資者在集合競價期間申請也有一定的規則,一般是按照買賣單子的「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順序進行排列,然後集中撮合。在這里撮合並不是成交的過程,可以簡單理解為模擬成交。其目的就是為了看到最終推演結果,得出開盤價或者收盤價。
⑷ 集合競價可以交易成功嗎
集合競價可以交易成功
拓展資料
一、集合競價時成交原則: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二、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
1、每個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2、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三、集合競價的成交次序
1、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2、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3、"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 ,即按照基準價成交後,還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就是累計買與累計賣的差的絕對值最小。
四、集合競價范圍(深市):
1、有漲跌幅限制證券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
2、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一)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二)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三)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⑸ 股市集合競價時間可以成交嗎
集合競價時不能成交。
集合競價階段顯示的不是成交價,是提示你到當時為止,所有接到的委託最大可能成交量的價格,隨著後續的委託不斷進來,這個價格是不斷變化的,只有到9:25產生出最後的開盤價時,才能按照開盤價格成交。
【拓展資料】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集合競價過程中同樣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所以有些投資者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有的投資者遇到過這種情況:有幾次申報價格上符合了開盤價的條件,時間上又符合了集合競價的條件,但都無法成交。這時,可檢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這種可能:在集合競價中,如果價格相同,但申買委託只有50手,而申賣委託卻有100手,那麼,按時間優先原則,排在後面的50手申賣委託,在集合競價時間里也是無法成交的,而只能參加連續競價。
⑹ 集合競價時能成交股票嗎
可以的,集合定價由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專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屬基準價格,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1.成交量最大。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