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進行股票交易
Ⅰ 幫朋友炒股違法嗎
要看怎麼幫。。。
如果沒有得到朋友的授權,利用朋友的賬戶實施炒股操作,造成朋友經濟損失的,屬於違法行為。應該避免好心辦壞事。。。
Ⅱ 幫別人做股票如何做到合法
法律分析:只要不是證券機構從業人員,幫別人炒股不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違反本法規定,法人以他人名義設立賬戶或者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Ⅲ 最近網上認識一證券公司的朋友,聊了一段時間,讓我幫他買股票。用他的資金,他的賬號,讓我幫他操作
證券法不允許非賬戶持有人使用他人賬戶,請謹慎交易。幫助別人用他的資金和賬戶買股票這種行為是有很大的風險的,並且這位朋友是在網路上認識的,並不靠譜。這樣的行為可能會是他人故意頻繁交易刷傭金,高買低賣不負責任。銀行卡在自己手中,股票賬戶裡面的資金唯一拿出來的途徑就是轉移到你聯的三方銀行卡上,資金沒有危險,但是操作上如果錯誤虧損這個是面對的最大風險。證券法中明確規定不允許非賬戶持有人使用他人賬戶,違法行為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欺詐發行證券罪(取消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罪名)罪名。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志和結果。
證券必須與某種特定的表現形式相聯系。在證券的發展過程中,最早表彰證券權利的基本方式是紙張,在專用的紙單上藉助文字或圖形來表示特定化的權利。
Ⅳ 個人代客炒股犯法嗎
違法的,從業人員是不允許代客理財的
一般來說,合法的代客理財屬於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法律規定,證券公司經過監管部門審批可以為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違規代客理財則往往是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託,擅自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行為。
違規「代客理財」風險巨大。對投資者而言,目前證券公司嚴格禁止其從業人員從事違規代客理財活動,採取了一系列防範措施,並在對投資者電話回訪過程中進行了風險揭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仍然私下委託從業人員為其理財,則一般認定為從業人員個人行為。投資者一旦因違規代客理財所產生的虧損,證券公司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只能向從業人員主張法律責任。
對證券公司而言,隨著市場行情變幻莫測,員工違規代理客戶操作賬戶的行為所造成的風險隱患會逐步顯現。一旦因員工操作的客戶賬戶虧損超出客戶的承受能力,將引發客戶投訴並認為營業部對經紀人管理工作不到位,還有可能會引發法律風險。
資金量小沒事。主要還是看有沒有人告你,有人告那就OVER了,有人告一般情況也不會是刑法無非是民事訴訟要你賠償損失,嚴重點給你罰單,要是資金量過大的話那倒會算非法集資了,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 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Ⅳ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違法,如果對方將其財產交由您代理,是一種委託行為,只要你們雙方達成委託的合意,也是可以代為炒股的。但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股票委託買賣
股票委託買賣又稱為股票代理買賣,是指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的買進賣出股票的委託,根據買賣雙方所提出的條件,代理股票交易的活動。
股票怎樣進行買賣委託?不同委託類型,委託方法不同。
1、按委託方式不同
(1)電話委託。投資者通過撥打證券商的櫃台電話,把你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當達到要求時,證券商代理證券的買賣的交易活動。
(2)當面委託。投資者去營業部,把需要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
(3)信函委託。投資者以信函的方式把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證券商根據此要求買賣股票。
(4)傳真委託。此類委託方式,投資者用的比較少。是指投資者以傳真的方式把委託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委託他們代理股票買賣。
2、按委託價格不同
(1)市價委託。以股票市場上當時的價格買入賣出股票。
(2)限價委託。投資者設置好賣出價,買入價,但市場價格觸碰這個條件時,股票自動的買入或者賣出。
3、按時間不同
(1)集合競價。在9:15-9:25這段時間為開盤集合競價,其中,9:15-9:20可以進行委託,也可以撤單,9:20-9:25期間,只能委託,不能撤單,9:25-9:30,期間不接受任何委託。
(2)連續競價。連續競價為9:30-11:30,13:00-15:00,集合競價的委託單沒有成功的買賣單,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Ⅵ 幫別人買股票違法嗎
幫別人買股票是否違法,視情況而定:
1、如果對方將其財產交由其代理,是一種委託行為,只要雙方達成委託的合意,也是可以代為買股票的;
2、屬於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幫忙買賣的股票是否屬於合法賬戶、合法股票,合法的授權等多重因素判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屬於違法行為。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股票交易中屬於違規處罰的情形有:
1、在證券委批准可以進行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外進行股票交易的;
2、在股票發行、交易過程中,作出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者遺漏重大信息的;
3、通過合謀或者集中資金操縱市場價格,或者以散布謠言等手段影響股票發行、交易的;
4、為製造股票的虛假價格與他人串通,不轉移股票的所有權或者實際控制權、虛買虛賣的;
5、出售或者要約出售其並不持有的股票,擾亂股票市場秩序的;
6、利用職權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或者協助他人買賣股票的;
7、未經枇准對股票及其指數的期權、期貨進行交易的;
8、未按照規定履行有關文件和信息的報告、公開、公布義務的;
9、偽造、篡改或者銷毀與股票發行、交易有關的業務記錄、財物帳簿等文件的;
10、其他非法從事股票發行、交易活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得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