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公平關聯交易研究
1. 如何判斷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是公允的還是非公允的
非公允關聯方交易是指上市公司與關聯方所進行的交易違背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等價交換原則,且其結果對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權益造成侵害。注冊會計師必須警惕非公允關聯方交易,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
非公允關聯交易的發生其動機與手段,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控股股東利用不公平的關聯交易,進行盈餘管理,向上市公司進行利潤「輸送」。
按我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配股、增發和上市交易以及發行債券等,
均需達到一定的盈利指標。為了幫助上市公司獲取融資資格或摘掉「ST」、「PT」的帽子,控股股東常常通過與上市公司進行一系列非公允交易來達到為後者「輸血」的目的。採取的主要手段包括:
採用大幅度高於或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進行購銷或資產轉讓;在關聯企業之間或者通過第三者最終與關聯企業簽訂虛假購銷合同,人為地抬高上市公司銷售額和利潤;以委託經營或受託經營的方式收取固定的回報;以收取管理費用和分攤共同費用的方式調節利潤等。
控股公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和無償拖欠上市公司貨款。按《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和配股募集的資金,應按募集說明書的用途予以使用。但現實的情況是,這些資金卻常常被控股公司挪作他用。上市公司變成了母公司的「提款機」,成為母公司從股票市場籌集資金的工具。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與其母公司的關聯交易中,母公司拖欠上市公司貨款而不計付逾期違約金的情況也十分嚴重。
控股股東常常利用自己手中的控制權,通過一種地下通道(即「隧道」)的方式從上市公司轉移資產和利潤,最後「掏空」上市公司。
主要手段包括:向公司高價出售原材料、低價購買其產品;向上市公司收取不合理的商標等無形資產使用費及服務費等,利用關聯交易非正常定價的最初動機就是避稅。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定價避稅,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業、不同地區稅率及減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
轉移到稅率低或可以減免稅的關聯企業;另一方面是將盈利企業的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從而實現整個集團的稅負最小化。上市公司非公允關聯交易的經濟後果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非公允關聯交易違背了市場公平交易和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後果主要有:
(一)對上市公司的自身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對於利益輸送型關聯交易,雖然能夠使上市公司在某一階段創造或維持較好的經營業績,中小股東似乎也從中享受到額外收益。但也使上市公司的經營喪失市場獨立性而過分倚重關聯企業的扶持,上市公司抗擊外部風險能力不斷衰弱甚至最終喪失。當大股東自身難保,對上市公司沒有能力再進行挾持的時候,上市公司的業績隨時可能跌入低谷,甚至出現大幅虧損。更為嚴重的是,當控股股東大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拖欠貨款,利用劣質資產向上市公司套現,以及轉移上市公司利潤,掏空上市公司時,對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更是造成了致命的打擊。
(二)對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造成侵害
中小股東對公司經營的影響很小,他們的利益也最容易受到侵害。如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利用其融資套現,募集資金後又通過關聯交易將資金轉移出上市公司;又如母公司將其某些資產賣給上市公司而不論這些資產對其是否有利;再如為保證配股權,上市公司通過虛假銷售,虛增利潤編造業績,這些都是對中小股東的欺騙和侵害。
(三)非公允關聯交易可能侵害債權人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其資產是對外承擔責任的唯一保證。如果關聯企業通過關聯交易侵吞公司資產或利用公司為其債務擔保,就會使公司資產減少或處於高風險狀態,從而令債權人的債權無保障。
(四)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原國有企業經改製成為股份公司上市後,保留了大量的非流通國有股,在借殼、 買殼上市的企業重組、購並風潮中,轉讓國有股是一個經常採用的方式。在某些產權轉讓的交易中,價格明顯過低,這顯然會損害國家利益,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
另外,為包裝上市公司,提高其業績,作為控股股東的國有企業,有的不惜犧牲自身利益,同上市公司進行輸血式的關聯交易,間接地損害國家利益。
(五)造成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
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潤,這是企業避稅的一個常用手段。如通過關聯交易將利潤從高稅率企業轉移至低稅率企業,確保集團整體稅賦最低。這種行為無疑破壞了國家的稅收制度,
造成國家利益的流失。
(六)危及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關聯交易是一把「雙刃劍」。不公平關聯交易會損害國家、少數股東、債權人及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尤為重要的是,若任由不公平關聯交易滋生、蔓延,勢必會打擊投資者信心,擾亂市場秩序,如果投資者受到傷害並失去信心,資本市場的發展必將受到嚴重的影響,這將對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及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規范發展極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