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盤前可以交易股票的條件
A. 開盤之前可以買賣股票么
開盤前的股票交易與開盤後的買賣有所不同。在開盤前,投資者只能參與委託競價,這個階段的委託結果並不立即確定,需要等到9:25集合競價結束後才能知道是否成交。真正的買賣則在9:30開盤後進行。開盤價的形成是基於集合競價,即根據上一交易日收盤價和漲跌幅度計算出限價,以成交量最大的價位確定。如果委託價格高於開盤價,買入可能成交;低於開盤價則賣出可能成交。如果開盤前價格波動大,這反映了此時點的市場供需情況,但最終成交與否取決於開盤價。
集合競價的四個步驟依次是:首先,確定有效委託,排除超出價格限制的委託;其次,選取成交價位,既要滿足所有委託都能成交,又要盡可能使市場波動最小,如果有多價,會選擇離昨市價最近的;接著,按價格和時間優先原則進行集中撮合;最後,根據成交結果揭示開盤價和其他相關數據,未成交的委託則轉入連續競價。
總的來說,開盤前的股票操作是預設委託,開盤後的價格和交易才正式生效。投資者需明確這些規則,以正確進行交易。
B. 開盤之前可以買賣股票么
1. 開盤之前不能買賣股票,只能參與委託競價,委託競價時是否成交需要等集合競價結束後即9:25後才知道,而正式的買賣股票需要等9:30開盤後才可以。
2. 你說的沒開盤前價格的忽高忽低是顯示的此刻這個價位成交量最大,因為集合競價撮合階段是由某個價位的成交量最大而決定該價位為開盤價。如果在此階段你的委託買入價大於開盤價,則會按開盤價成交,若你的委託賣出價小於開盤價則按開盤價成交。
3. 集合競價階段若按你說的,股價沖高10.9元,你以10元委託賣出,最後要看開盤價是否大於10元,大於則成交,小於則不成交。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即進入9:30後連續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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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該支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