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
1. 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則有哪些
1、 漲跌幅限制。
規則條文: 本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解讀:所有創業板的股票,以後每天的漲跌幅由原來的10%變為20%。意味著該規則實行後,創業板的股票風險會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動幅度則變成40%,如果在漲停板買入,很多可能虧損40%以上。而有些投資者習慣運用的「漲停戰法」,也將承受更大的風險。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過適當方式作出相應標識。
解讀:創業板新股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意味著該股票的上市定價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內得到檢驗,如果該股票估值過高,市場可以馬上修正。這也意味著,新股上市破發的機會增加,炒作新股的風氣有可能得到壓制。
3、熔斷臨停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 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解讀:沒有漲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30%的時候,會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為10分鍾,這是第一檔位;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60%的時候,會再次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也為10分鍾,這是第二檔位;10分鍾後可以繼續交易。
停盤時間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復牌。在停盤期間申報的交易,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4、盤後定價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盤後定價申報當日有效。
解讀:這一條文源於上海科創板的規則,但一般投資者並不容易理解這一規則。其大概意思是:沒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這兩個時段內,投資者可以像買賣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軟體上以盤後固定價格申報的方式發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競價階段並不會成交,而是在15:05-15:30這25分鍾里,根據時間優先的順序按照收盤價撮合成交。
這一規則對於投資者而言,主要有兩個作用:一,可以避免當天買入股票後,承受虧損的局面;二,可以根據收盤後情況,再作出投資決策,給予投資者更多理性選擇的機會和時間。
除了上述比較重要的條文以外,還有以下幾個規則需要注意,但不詳細去寫了。
第一, 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第二, 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納入可出借范圍。
第三, 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
2. 大連華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有哪些內容
其他要點
盤後定價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額在盤後定價交易結束後計入該股票當日總成交量、總成交金額;通過盤後定價交易減持股份的,視同通過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遵循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
交易公開信息篇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交易公開信息的披露
披露指標:當日收盤價漲跌幅達到±15%的各前五隻股票;當日價格振幅達到30%的前五隻股票;當日換手率達到30%的前五隻股票。
大連華訊特別提醒:收盤價漲跌幅、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相關股票。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
龍虎榜及其各自買入、賣出金額
異常波動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標: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大連華訊特別提醒: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股票漲跌幅-創業板綜合指數漲跌幅。
例如,某隻股票當日漲幅10%,創業板綜合指數漲幅1%,則該股票當日的漲跌幅偏離值為9%。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別公布相關股票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標: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披露信息:深交所公布嚴重異常波動期間的投資者分類交易統計等信息;同一隻股票若同時出現嚴重異常波動的多種情形,一並公布。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創業板股票交易交易公開信息的披露
披露信息: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深交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創業板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大連華訊特別提示:
投資者可以通過深交所官方網站查詢創業板交易公開信息,並注意投資風險。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編輯:大連華訊
3.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
法律分析:為積極穩妥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保障市場平穩運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業務規則,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設立、變更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組織機構、管理辦法等,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