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票交易連續競價的一個問題
發布時間: 2025-01-20 21:56:31
『壹』 連續競價交易規則詳解
股票交易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集合競價指的是交易日的9:15-9:25的交易,連續競價指的是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相對來說一天中連續競價是最重要的,而且交易時間最長,那麼在連續競價時間投資者需要掌握些什麼知識與技巧呢?
連續競價交易規則詳解
【1】遵循價格優先的原則,就是買的時候價高者先得,賣的時候價低者先得,比如買的時候你委託價格是10元,他委託價格是9元,那麼你的先成交,賣的時候,你委託價格是10元,但是他委託價格是9元,那麼他先成交;
【2】遵循成交時間優先的原則,就是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比如買的時候,你與他的委託價格都是10元,你是早上9:30委託,他是早上9:31委託,那麼你的委託會先成交。
連續競價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3】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買入價高於即時成交價但是卻沒成交,這是為什麼呢?
根據第二條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買入價高於賣一(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成交價為賣一。若此時你的委託成交,則你的實際成交價低於委託買入價。然而有時候可能其他投資者比你的報價更高或時間更早,則先成交其他投資者的報單,成交價也是賣一的價格,而你的委託沒有成交。
股票交易最重要的還是連續競價時間段,集合競價的主要作用是產生當天的開盤價,而連續競價的主要作用是撮合投資者的委託單交易成功,畢竟每天交易成功的單子是無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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