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股企業實施現金分紅股票
❶ 股民是怎麼參與公司分紅的
除權與除息報價的具體計算公式有以下幾種:
除息報價。除息報價=股息登記日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股息)
除權報價。
a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率)
b配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
除權除息報價=(股權登記的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場的股價受市場供求本身影響較大,因而除權(息)報價僅作為除權(息)日市場開盤的參考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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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分紅對股價的影響
對於上市公司進行現金分紅後要除息、納稅,投資者有時會得不償失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除權除息是境內外市場普遍存在的一種市場化機制。上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後,投資者取得了現金紅利,公司凈資產和每股凈資產相應減少,在短期內對公司股價產生一定的影響,這是一種正常的市場反應。
另一方面,公司凈資產、每股凈資產對公司股價的影響也非決定性的,股票的價格最終仍取決於公司的質量特別是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除息後公司股票價格可能下跌,也可能上漲。
就稅收而言,監管部門對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政策做了優化調整。對持股一年以上的投資者,其股息紅利所得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僅為5%,比之前降了一半。
❷ 分析:證監會為什麼要作出鼓勵現金分紅的規定現金分紅的多少對公司和股東有什麼影響
一,為提高公司現金分紅政策的透明度,促使廣大投資者充分了解公司相關信息,要求上市公司應在年度報告中詳細披露公司的現金分紅政策。如上市公司能夠進行現金分紅而未進行分紅的,則要求公司披露未分紅的具體原因,並說明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使廣大投資者對公司未來發展具有明確預期。在披露的具體內容上,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歷史現金分紅數據對比,使廣大投資者能夠充分了解公司過往的股利分配情況和數據。
二,從制度上著手,要求公司不斷完善公司章程,並在章程中規定公司現金分紅政策,列明公司進行現金分紅的長期制度安排、條件、比例、種類等內容。通過完善上市公司章程的做法,促使公司分紅行為規范化,引導公司建立持續、穩定的現金分紅政策,並強調嚴格執行。
三,允許上市公司實施半年度現金分紅,為降低分紅成本,允許上市公司中期進行現金分紅的,其財務會計報告可以不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四,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資門檻,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要求《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確定的再融資公司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此前這一比例為20%。
近年來,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部署,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不斷加強,市場功能有效發揮,上市公司結構逐步優化,投資者結構進一步改善,市場規范程度明顯提高。同時也要看到,現階段我國證券市場「新興加轉軌」的特徵沒有改變,市場還存在許多深層次的問題需要解決,建立穩定健康的證券市場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證監會表示,今後將進一步強化市場基礎建設,積極引導和鼓勵上市公司分紅,促進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上市公司分紅機制。上市公司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利用分紅惡意套現和超額分配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堅決予以查處。
❸ 現金分紅和股票分紅是怎麼回事 對股東有什麼影響嗎
一,現金分紅和股票分紅:
股票分紅: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分紅:紅利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二,對股東的影響:
有投入才有產出.鼓勵分紅,一方面證明企業的盈利是真實的,一方面證明企業產品的受歡迎程度高,銷路好.
對公司來說現金的減少容易影響公司的運作.對股東而言好的地方是,有分紅證明企業盈利好,但是如果過多分紅,證明這個企業未來擴張前景不太樂觀.
❹ 股票收到參股公司的分紅算不算利好
這個要看你分紅的多少 多是利好 少就變成利空 還要結合當前股價分析 如果已經大幅上漲 就是是分紅多也會見光死
❺ 持有股票多長時間現金分紅不扣稅
持股時間不同分紅時納稅的待遇也不同。持有股票一年以上只需繳納現金分紅版5%的稅費權、一個月以上繳納稅費10%、一個月以內繳納稅費20%。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開股東大會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體可以參加分紅、參與配股或具有投票權利,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
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收盤時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投資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或參加此次股東大會的股東。
股權登記日後的下一個交易日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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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法》對紅利稅的規定:
第三條: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❻ 關於股票分紅的問題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上市公司,分紅是回饋股東(股民)的主要途徑。
是分紅,還是留存資金繼續擴大規模,是每年的股東大會決定的。每一份股票就代表一份投票權決定權。應從資金回報率最大化為投票的依據。股民絕對有要求上市公司分紅的權利,只要持有足夠的股票份額投票並通過分紅議案,就可以依法實施分紅方案。
上市公司,如果是處於發展擴張的時期,資金需求比較大,充足的現金流更利於公司的營運和發展,宜不分紅或小分紅;如果已經是成熟期,並且每年都會產生穩定的現金流,企業不再需求大規模資金的使用,保留足夠流動性後的大部分利潤,宜分紅處理。無論是分紅還是留存資金,應從長遠利益考慮,但決定權還是在於佔大部分比例股東的決定。
股票分紅的好處:
塑造公司正面形象,吸引更多投資者,利於股價造好,
穩定健康的股價是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指標之一;
塑造正面形象,在市場中有更高的商譽,利於在市場擴展;
合理的分紅,是財務管理的需要,利於資金效用最大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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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對參股公司分紅散戶可以享受嗎
能分到,但是股票分紅的情況比較少。
一般我們所說的分紅是現金分紅,現金分紅會導致股價稍微下跌。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若要公開增發證券,當前三年累計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凈利潤不少於公司當前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❽ 公司擬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元(含稅),每10股轉6股。 股票分紅錢會增加嗎 分紅對股民有什麼好處嗎
公司擬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元(含稅),每10股轉6股。 股票分紅錢會增加,分紅對股民有可以得到現金股利的好處。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❾ 證監會關於現金分紅的規定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作出規定
明確最近三年分紅不少於年均可分配利潤30%
為引導和規范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培育長期投資理念,增強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活力,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今天在網上就起草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進行為期一周的公開徵求意見。該決定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這較之以前規定的「百分之二十」有了大幅的提高。
決定對之前發布的上市公司規章中涉及上市公司分紅的條款予以了重新修訂,共有六項內容。
一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訂)》第一百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注釋:公司應當在章程中明確現金分紅政策,規定公司利潤分配中現金分紅占當期實現利潤的百分比,現金分紅的條件、時機、金額或者比例,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的關系等內容。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保持公司長期持續穩定發展。」
二是在《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項增加規定:「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三是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修改為:「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四是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5年修訂)》第三十七條修改為:「上市公司應披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對於本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公司還應披露現金分紅政策在本報告期的執行情況,列明公司進行現金分紅的條件、時機、金額或者比例等內容。同時應當以列表方式明確披露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
五是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公司應當披露以前期間擬定、在報告期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或發行新股方案的執行情況。同時,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並說明董事會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
六是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7年修訂)》第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公司應當說明本報告期內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決定要求證監會派出機構、滬深證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要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監管和服務工作。自該決定施行之日起,1996年頒發的《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將同時廢止。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一個時期,證監會將進一步強化市場基礎建設,積極引導和鼓勵上市公司分紅,促進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上市公司分紅機制。上市公司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利用分紅惡意套現和超額分配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堅決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