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中層買賣股票
A. 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應如何納稅
應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以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專額.適用稅率屬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但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投資不足12個月取得的股票投資收益,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可以先彌補虧損,彌補後有利潤的應當納稅,仍然虧損的不征企業所得稅。
B. 公司內部股票能買嗎請高手回答,萬分感謝。
上市並不容易,中國股市20多年來一共就3000家不到的上市公司,而其他可能符合上市內條件的成千上萬,能容夠上市的鳳毛麟角,所以最好不要指望通過上市來賺暴利。而且最近幾年很多公司借上市的幌子搞集資,其中更多的是忽悠的成分
1年前估值每股2.5元,現在賣給員工1.5元/股,沒有老闆會這么傻,如果真的是能上市的好公司,溢價2.3倍都低
你再去找公司中高層的認識的人問問,為什麼不願意買
C. 公司帳戶買賣股票和用個人帳戶買賣股票有何不同
炒股的費用基本一樣,但是以企業名義炒股一般來說是劃不來的,起碼你的利潤每季要交二十到二十五的企業所得稅。
問題補充:
如果我只買進股票進行長期投資的話,那就沒有買賣利差了,那是不是就不用交稅了?
在成本法核算的情況下,投資收益是從被投資企業實際分回的稅後利潤。採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外投資則按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增減而增減。投資收益作為企業利潤總額的一個構成部分,投資收益的增加,相應增加企業利潤總額。如企業所得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稅率,則按規定補交所得稅,但在權益法下,企業實際並沒有收到這部分投資收益。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4]009號《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規定》,企業投資收益需要補繳所得稅是指企業投資分回的稅後利潤、股息及紅利收入,在權益法下,企業按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增加而增加的投資收益,並不是企業分回的利潤或股息、紅利收入,因此,不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即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收到分回利潤,雖然不再增加投資
收益,但應計算補交所得稅 。
D. 企業或個人買賣股票、證券如何繳稅
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外匯、有價證回券、期貨等金答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有差價收入的企業應繳納營業稅。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企業資產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通過證券證交易所、銀行市場買賣債券、基金股票、金融衍生產品等取得的收入、發生的損失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額。
E.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規定是合法,否則是不合法的。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規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但所持股份總數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四)高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五)對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限售規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的股份也將予以鎖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但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六)高管還應遵守《公司章程》的關於限售期的特別規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諾更為嚴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
高管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註: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
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股票。
高管應當確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F. 企業高管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是怎麼買上的.
高管持有的股票當然不是申購的,而是公司上市之前內部發行的原始股。至於多少比例就要看公司的發行比例是多少,每個公司都不一樣。
G. 企業或個人買賣股票,證券需要繳稅嗎
不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7)企業中層買賣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十九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徵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第二十條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 我是公司中層管理(主管級)公司發行原始股票,中高層管理可以購買1萬股。請問我買能賺嗎
1、如果你謀求的是股票上市後的大幅流動性溢價,你唯一需要擔心的,是這家公司是否真的能夠上市,以及什麼時候上市。
而這件事,需要動用專業人士團隊,用很長的時間來做盡職調查,才能得出大致靠譜的結論(只是大致,因為很多時候還會判斷錯),而且,相信我,有的時候投行還會忽悠客戶,告訴他們上市的可能性是如此之大,時間表會如此的緊湊,以至於投行人士都迫不及待地開始憧憬上市慶功會的場景了,而實際情況是這個項目還遙遠得很,不可控的風險也有一大把——目的不過是要他們立刻跟投行簽約。因此,無論是誰來告訴你,能賺,或者不能賺,那都是胡扯。
2、如果你謀求的是以與公司共同成長為前提的長期收益,你自己就可以判斷:以你的專業經驗和行業知識,客觀地分析一下,評價一下這家公司的質地和前景。如果你認為公司生機勃勃、前景遠大、管理到位、合法規范,而且你也認為會長期在公司服務下去,那我建議你,趕緊把股票買下來;而如果是相反的情況,我建議你半毛錢股票也不要買,不管它是不是號稱能上市。
I. 領導幹部可以炒股嗎
除證券監管工作人員,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根據國家法律和其他專部門相關規定明令禁止外,屬一般其他領導幹部可以炒股,可以將其合法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到證券市場,即個人投資理財的重要渠道,也是國家建設所支持的。
炒股就是從事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買入與賣出的行為。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投資者通過在證券市場交易股票,通過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實現套利。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