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轉讓股票稅收政策
⑴ 《稅法》企業所的稅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的問題,成本包括不懂,能詳細解釋一下嗎
直接投資的成本就是轉讓的成本,比方說,外國股東投入500萬元,則其投資成本就是500萬元,也就是第一類。
當股權是從別人手中購買來的,則其股權成本就是購買的價格,即第二類。比方,原股東500萬元投資成立的公司,3年後賣給你,價格是800萬元,你實際支付了800萬元,則你的股權成本就是800萬元。
⑵ 非居民企業轉讓股權,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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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回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答公告2017年第37號)第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的轉讓財產所得包含轉讓股權等權益性投資資產(以下稱「股權」)所得。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凈值後的余額為股權轉讓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股權轉讓人轉讓股權所收取的對價,包括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各種收入。
股權凈值是指取得該股權的計稅基礎。股權的計稅基礎是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實際支付的出資成本,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受讓成本。股權在持有期間發生減值或者增值,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的,股權凈值應進行相應調整。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⑶ 居民企業向非居民轉讓股權,企業所得稅應如何申報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版暫行法〉的權通知》(國稅發〔2009〕3號)相關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轉讓財產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非居民企業應於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之日起7日內,到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應協助稅務機關向非居民企業征繳稅款。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規定,股權轉讓交易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在依法變更稅務登記時,應將股權轉讓合同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⑷ 非居民企業轉讓境內企業股權,在哪兒申報所得稅
根據《抄企業所得稅法》和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相關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轉讓財產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非居民企業應於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之日起7日內,到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應協助稅務機關向非居民企業征繳稅款。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規定,股權轉讓交易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在依法變更稅務登記時,應將股權轉讓合同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⑸ 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如何計算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內得企業容所得稅管理的通知 》(京地稅企[2010]71號): 三、股權轉讓所得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 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權轉讓人隨股權一並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不得從股權轉讓價中扣除。
⑹ 關於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有哪些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2號)為規范和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股權轉讓是指非居民企業發生《通知》第七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情形;其中《通知》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包括因境外企業分立、合並導致中國居民企業股權被轉讓的情形。
二、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應於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生效且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30日內進行備案。屬於《通知》第七條第(一)項情形的,由轉讓方向被轉讓企業所在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屬於《通知》第七條第(二)項情形的,由受讓方向其所在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股權轉讓方或受讓方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備案事項;代理人在代為辦理備案事項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備案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書。
三、股權轉讓方、受讓方或其授權代理人(以下簡稱備案人)辦理備案時應填報以下資料:
(一)《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備案表》;
(二)股權轉讓業務總體情況說明,應包括股權轉讓的商業目的、證明股權轉讓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股權轉讓前後的公司股權架構圖等資料;
(三)股權轉讓業務合同或協議(外文文本的同時附送中文譯本);
(四)工商等相關部門核准企業股權變更事項證明資料;
(五)截至股權轉讓時,被轉讓企業歷年的未分配利潤資料;
(六)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規定受理備案,資料齊全的,應當場在《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備案表》上簽字蓋章,並退1份給備案人;資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並告知備案人各應補正事項。
五、非居民企業發生股權轉讓屬於《通知》第七條第(一)項情形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就備案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並將全部備案資料以及處理意見層報省(含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稅務機關。
六、非居民企業發生股權轉讓屬於《通知》第七條第(二)項情形的,應區分以下兩種情形予以處理:
(一)受讓方和被轉讓企業在同一省且同屬國稅機關或地稅機關管轄的,按照本公告第五條規定執行
(二)受讓方和被轉讓企業不在同一省或分別由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管轄的,受讓方所在地省稅務機關收到主管稅務機關意見後30日內,應向被轉讓企業所在地省稅務機關發出《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告知函》。
七、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未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備案或備案後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八、非居民企業發生股權轉讓屬於《通知》第七條第(一)項情形且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轉讓方和受讓方不在同一國家或地區的,若被轉讓企業股權轉讓前的未分配利潤在轉讓後分配給受讓方的,不享受受讓方所在國家(地區)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含稅收安排)的股息減稅優惠待遇,並由被轉讓企業按稅法相關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到其所在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九、省稅務機關應做好轄區內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管理工作,於年度終了後30日內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情況統計表》。
⑺ 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稅率是多少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所得適用稅率為20%。實施細則第九十一條則明確,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即一般境外企業轉讓我國企業股權或者取得我國企業的股息分配,均需要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但如果該非居民企業是屬於與我國簽訂了稅收協定或安排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企業,則可享受稅收協定優惠規定。
如香港的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內地居民企業的股權,按照內地與香港簽訂的稅收安排,如果該香港居民企業所持的內地居民企業的股權比例低於25%的,在內地無需繳納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如果想享受上述稅收協定優惠待遇的,需先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協定待遇,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方可享受,否則必須嚴格按照國內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我國境內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並於代扣之日起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將稅款繳入國庫。
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如股權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內交易的,非居民企業直接在證券交易市場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權等,由非居民企業自合同、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之日起7日內,到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是股權轉讓價和股權成本價之間的差額。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性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投資企業有未能分配的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權轉讓人隨股權一並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不得從股權轉讓價中扣除。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計算股權轉讓價時,如被持股企業有術分配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權轉讓人隨股權一並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自2008年1月1日起不得從股權轉讓價中扣除。
綜上所述,我國對非居民企業是有稅收優惠政策的。按照規定,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稅率為20%,但是加上優惠政策,實際稅率僅僅是10%,這已經是很低的標准了。對於非居民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是按照股權轉讓價和成本價之間的差額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