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詳情 » 金融企業轉讓股票征稅

金融企業轉讓股票征稅

發布時間: 2021-03-19 15:57:56

企業或個人買賣股票、證券如何繳稅

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外匯、有價證回券、期貨等金答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有差價收入的企業應繳納營業稅。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企業資產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通過證券證交易所、銀行市場買賣債券、基金股票、金融衍生產品等取得的收入、發生的損失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額。

⑵ 企業買賣股票要繳哪些稅

企業買賣股票要繳哪些稅

在2014年全國稅收專項檢查的指令性檢查項目中,「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及個人」赫然在列。加強對股權轉讓、股票買賣等資本交易事項的稅款徵收,再次成為近期關注的熱點。本文梳理企業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涉及的相關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理解和適用。
營業稅
政策依據
◆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3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操作提示
●納稅主體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以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的規定,納稅人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的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同時,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據此,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單位納稅人從事股票轉讓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收益,均應繳納營業稅。原非金融機構買賣金融商品不徵收營業稅的規定取消。
●營業額的確定
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3號規定,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不再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統一歸為「金融商品」,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個納稅期內可以相抵,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若相抵後仍出現負差的,可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在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該規定改變了原將金融商品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劃分,只有同一大類中的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才可以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內相抵的規定。
●營業額(買賣價差)的計算
1.對納稅人買賣股票時,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不同取得方式和價格確定股票買賣價格,主要存在以下確定方式:
(1)二級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股票:價格以納稅人買賣成交價格為依據,即以納稅人交易交割單據記錄價格來確定買入價和賣出價。
(2)以合同、協議方式買賣股票:價格以合同、協議中記載交易價格為依據,確定股票買賣價格。
(3)以拍賣、抵債方式買賣股票:拍賣方式以拍賣成交價格作為雙方股票買賣價格為依據,而抵債的以抵債金額為依據,確定股票買賣價格。
(4)參與新股、增發申購、配股認購取得股票:以發行和增發價格確認為買入價格,而配股認購方式主要是以公司股東所持有股票為基礎,以較低價格進行一定比例配股,以配股價格為買入價。
(5)原始股東的原始股權投資在公司上市後所形成股票(限售股):因存在股權變為股票過程,一種觀點認為應以上市公司發行價作為買入價。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應當以實際投入成本作為股票買入價。現有天津市、浙江省、廈門市等省市的地方稅務機關相繼發布公告,對此類限售股的買入價規定為「以該公司獲准上市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為買入價。買入價的扣除憑證為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書」。
2.對於納稅人所持股票因上市公司分紅派息出現除權或除息,導致股票數量和價格有所變動,不能直接以所持股票賣出價減買入價來計算價差收入,應根據財稅〔2003〕16號「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的規定,或採取復權的方法,還原為股票購入時的價格。
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操作提示
●收入總額的確定
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稅法同時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但是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股權轉讓所得和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的確認
國稅函〔2010〕79號規定,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股權轉讓所得=轉讓股權收入-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
●企業清算所得或損失的確認
財稅〔2009〕60號規定,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餘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於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按該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餘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後的余額,超過或低於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
●企業股權投資損失的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可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除此以外的股權、債權等投資損失應以專項申報的方式辦理稅前扣除申報手續。
印花稅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
操作提示
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⑶ 營改增後非金融企業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增值稅 總結

1、營改增後,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如何確認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2.如何確定賣出價?
確定賣出價,應按照36號文,關於銷售額的一般規定,按照轉讓金融商品時,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銷售額。當然,符合規定的代收的費用,可以不包括在內。
那麼,支付的傭金等,是否可以自銷售額中扣減?
不應該扣減。一是沒有扣減的規定。二是因為支付的傭金等,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3、二級市級購入的股票如何確定買入價?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每次購買金融商品時,如何確定當次的價格?目前的增值稅法規,還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購入方的買入價,就是轉讓方的賣出價,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金融商品時,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是轉讓方的賣出價,也應該作為買入價。有關支出,比如傭金或手續費等,如果取得了可以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該抵扣有關的進項稅,不得再從賣出價中扣減。
4.「買入價」是否包括相關稅費?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了買入價的計算方法「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並沒有明確是否包含相關稅費。
考慮到政策的連續性,營業稅時的相關文件財稅【2003】16號文仍有借鑒意義。
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即按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購入股票的核算既有包括稅費的,又有不包括稅費的。
《山東省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股票轉讓繳納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公告》(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第三 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在股份公司獲准上市後取得的股票,以實際購買成交價為買入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上市公司股票轉讓繳納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2號)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買入價按以下類型分別確定,納稅人在股份公司獲准上市後取得的股票,以實際購買成交價為買入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考慮到購買稅費一般很少,故此非稅企爭議焦點,本文不作探討。
故一般認為,股票買入價為購進原價,不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5.IPO限售股解禁後轉讓股票如何確認買入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為買入價。
思考:由於首發上市至解禁日的送轉股可以以IPO發行價為買入價,如何時不送轉,那在解禁後的總體買入價就少。故進行送、轉股可以增加計算增值稅是的買入價,而減少增值稅。
6.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後轉讓股票如何確認買入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因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買入價。
7、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應如何確定稅率?
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8、如何計算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1+6%)*6%;
或應納稅額=銷售額/(1+3%)*3%
9.盈虧如何互抵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互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會計年度。
10.全年虧損是否可以退稅
在營業稅時,如果上半年有盈利,繳納了營業稅,下半年有虧損,整年算賬是虧損的,可以申請退還營業稅。增值稅還可以嗎?
增值稅目前沒有全年虧損退稅的規定,不能申請退稅。

⑷ 企業轉讓上市公司的股票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以股票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金融商品轉讓」稅目納稅,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⑸ 金融企業從事股票買賣業務支付的手續費可以計算進項稅嗎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⑹ 企業轉讓股票取得收入是否繳營業稅

答:對股票轉讓,金融保險業與其他企業實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險業政策如下: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規定: 第三條:金融保險業納稅人是指: (一)銀行:包括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證券公司。 (四)金融租賃公司、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投資基金。 (五)保險公司。 (六)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批准成立且經營金融保險業務的機構等。 第十四條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同一大類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個納稅期內可以相抵,相抵後仍出現負差的,可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定按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法進行核算,選定後一年內不得變更。 (一)股票轉讓 營業額為買賣股票的價差收入,即營業額=賣出價-買入價。股票買入價是指購進原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賣出價是指賣出原價,不得扣除賣出過程中支付的任何費用和稅金。 2、其他企業: 目前稅法沒有規定要對企業的股票轉讓收益徵收營業稅的政策。 相關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第二條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⑺ 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應如何納稅

應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以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專額.適用稅率屬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但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投資不足12個月取得的股票投資收益,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可以先彌補虧損,彌補後有利潤的應當納稅,仍然虧損的不征企業所得稅。

⑻ 企業或個人買賣股票,證券需要繳稅嗎

不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8)金融企業轉讓股票征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十九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徵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第二十條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⑼ 金融商品轉讓如何繳納增值稅

轉讓金融商品增值稅計算:

金融商品轉讓,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轉讓應交增值稅=(3000-2500)/(1+6%)×6%

用售出得到的價款減去成本。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9)金融企業轉讓股票征稅擴展閱讀:

金融商品轉讓賬務處理規定:

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來賬務處理。

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關於全面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有關通知


⑽ 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應如何納稅

應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以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適用稅率專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屬3%徵收率.
參考資料:
1、營改增後,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如何確認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2、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怎麼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規定,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自結息日起90天後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熱點內容
中鼎股份股票分析最新消息 發布:2025-01-16 05:06:49 瀏覽:492
2015年牛市一幕再現 發布:2025-01-16 05:06:14 瀏覽:206
新三板機構開戶2018 發布:2025-01-16 04:56:53 瀏覽:457
新三板企業同業競爭怎麼辦 發布:2025-01-16 04:56:16 瀏覽:195
垃圾清運費需要交什麼印花稅嗎 發布:2025-01-16 04:47:12 瀏覽:733
有關白酒的股票的代碼有 發布:2025-01-16 04:17:00 瀏覽:183
六日股票可以開戶嗎 發布:2025-01-16 04:14:43 瀏覽:989
廣東易訊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發布:2025-01-16 04:13:57 瀏覽:42
股票變現能力分析 發布:2025-01-16 04:13:25 瀏覽:607
能源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分析報告 發布:2025-01-16 04:13:13 瀏覽: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