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籌備股票上市的過程
⑴ 公司上市詳細流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企業上市的企業上市前的准備工作
IPO的相關制度主要包括:
1、審批制
1991年到2000年,我國對上市企業實行行政審批制,各個省的上市名額由國家來定,如果超過國家規定的上市名額,即使有再多好企業都無法上市。
2、核准制
核准制就是有通道,每年授予券商一定的股份,讓券商把握一定的股票發行數目。此制度一直延續到現在。
3、保薦人制度
2005年,我國股市開始改革,實行保薦制度,即企業能否上市由保薦人決定。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最終決定企業能否上市的還是證監會下面的發審委。然而保薦人在推薦時要負法律責任,企業上市後出現問題保薦人也要承擔責任。
雖然保薦人的責任如此之大,但是最終決定權不在保薦人手中,這是中國特色。此外,中國特色的制度還包括:如果企業不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可能上市;如果不達到一定利潤也不能上市,從現實來看,創業板至少要達到三千萬,中小板至少要達到六千萬。 1、重視上市籌備小組
企業要想將上市工作落實,就要盡快成立上市籌備小組。上市籌備小組的建立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建議老闆親自領導。同時籌備小組裡面既要有公司各個部門的高層,也要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外部機構的參與。企業如果沒有做好籌備工作,上市就會更加困難。
2、區分創業板和中小板
作為企業家,要了解創業板和中小板的區別。
創業板。創業板更強調企業的持續成長性,包括業績成長性、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資金管理、擔保等。創業板有一個叫法是「兩高六新」,「兩高」即成長性高、科技含量高,「六新」即新經濟、新服務、新農業、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業模式。
中小板。相對於創業板而言,中小板在成長性上要求不高,更強調企業發展的穩定性和業績的成熟性。 企業成立籌備小組後,要開始選擇外部合作機構,即中介機構。
國家規定,企業如果沒有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出的報告就不能上市。
1、保薦人
保薦人,即主承銷商,是上市小組的組長,這個角色很重要,在上市過程中起協調作用。如果沒選好,企業上市會比較困難。承銷商的職責很多,在改制階段,指導企業改制,輔導股份有限公司的設計、資產設計、業務重組,甚至在法律等方面提出意見。同時,上市過程中股票的賣出,上市後持續信息的披露也由承銷商負責。
企業選擇承銷商時,不要選最好的而是要選最合適的,要具體考慮以下方面:
第一,有相關項目經驗;
第二,社會資源和協調能力;
第三,歷史違規紀錄;
第四,IPO以後的支持情況;
第五,收費標准;
第六,委派的工作人員的質量。
2、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的重要性僅次於保薦人。很多企業被否,問題一般就在於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的職責是從財務角度參與改制,協調全過程。企業上市最終所有數據性的材料都出自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要保證最後出來的利潤既要合規又要符合資本市場的成長性。會計師事務所幫助企業改組,改組後具體的建賬都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幫助完成。另外,盈利預測、財務審計、內部控制評價等都是會計師事務所要做的事情。
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具體要考慮以下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證券從業資格,需要注意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分為兩種,一種只能出審計報告,但是沒有證券資格,得不到證監會的認可,所以選擇會計師事務所要選擇有證券資格的;
第三,委派的工作人員的素質;
第四,收費標准。
3、律師事務所
企業在IPO申報專利時的法律狀態,即三年之內是否更換過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潛在債務等相關事項都由律師報告。律師事務所的職責是參與改制,負責發行過程中和發行後的法律事項。
選擇律師事務所時,要具體考慮以下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第二,相關的從業經驗和業績;
第三,歷史違規記錄;
第四,委派的工作人員素質;
第五,收費標准。
4、資產評估公司
資產評估公司的職責是清產核資、賬目調整,採取不同的資產評估方法對資產加以評估。
企業選擇資產評估公司時,要具體考慮以下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第二,收費標准;
第三,業績能力;
第四,委派的工作人員素質。
企業尋找中介所最笨的方法和途徑是上網瀏覽,然後排序,找出中國前十名的公司,並進行選擇。需要注意的是,通過熟人介紹,可能是更好的方法。 企業進行相關制度設計和資本運作是進入實際工作的第一步。具體來說,其主要包括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制度設計。
1、股份制改造
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有三個內容比較重要:
設立股權結構。企業設立股權結構的工作包括:首先,設立的目標股本總額既要滿足公司法的要求,又要符合證券法的要求;其次,中小板上市發行前不得少於三千萬,創業板上市發行前不得少於兩千萬;再次,股份結構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的要求,發起人持股比例不能太高,過高的大股東的持股水平會導致上市失敗。
設立股權機構的好處是,保證企業上市、吸引優秀的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留住高管與核心員工。
股份調整。股份調整有很多方式,轉增資本的方式、分紅股的方式、擴股增資的方式、引入風險投資的方式、縮股或者分利的方式等。
規范運作。規范是股份改造階段必須遵守的原則。
2、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不但要調整資產結構,還要調整負債結構,其涉及到以下具體內容:
資產重組的模式。資產重組的模式包括:原序整體重組、一分為二、主體重組、合並重組、異地同業重組等。從現實上市的情況看,對於中國中小企業而言,用原序整體重組的模式比較合適。但是用原序整體重組上市,需要剝離與主業無關的部分,因為創業板上市要求企業主營業務突出甚至只經營一種業務。
資產重組的核心原則。資產重組的核心原則包括:一是獨立原則,包括業務獨立、資產獨立、財務獨立、人員獨立、機構獨立;二是主業突出原則,包括三年內主業沒有發生重大變化,至少有一個絕對優勢業務佔主營業務收入的50%以上。
3、要點提示
資產重組的核心原則包括:
①獨立原則;
②業主突出原則。
避免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同業競爭,就是上市公司和很關聯的公司做同一件事,這會損害上市股東,但是企業要上市就必須要消滅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和關聯股東的公司發生業務關系,雖然在理論上無法避免,但要把握尺度,即關聯交易的比例不能太高,要控制在20%以下,另外關聯交易的價格要公允。
4、制度設計
企業上市前必做的工作,包括設計三個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權激勵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在內部控制制度中,企業要重點把握管理控制制度和會計控制制度。設計會計控制制度時,出納和會計要分開,會計又要與財務主管分開,讓財務主管保管財務章,讓另一個人控制人名章,從而使出納、會計、財務主管相互監督。
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是指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為維護股東、公司債權人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保證公司正常有效地經營,以股權為基礎建立起來的、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有關公司組織機構之間權力分配與制衡的制度體系。
股權激勵制度。股權治理制度中除了股權結構,要重點把握股權激勵制度。股權激勵的授權方式有業績股票、股票期權、虛擬股票、限制性股票、延期收購、管理層持股收購等。
設計股權激勵制度時,需考慮以下方面:第一,授予價格;第二,激勵條件;第三,激勵有效期;第四,激勵對象;第五,授予數量;第六,股份來源。為保證股份價值,進行股權激勵時,企業不要以送的方式,而要以賣的方式。
此外,為防止員工帶著股份離開公司,企業可採取以下措施:第一,設計方案,讓股份不可輕易得到;第二,買股權的價格與業績掛鉤;第三,制定退出機制,如企業可設計一些門檻,假如員工在沒有被開除的情況下主動離開公司,公司有權以當初賣出的價格對員工所持股份進行強制性回購。總之,這些設計既將要能夠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又要防止員工持股離開公司。
⑶ 公司上市前的准備工作是什麼
⑷ 一個公司的股票從准備上市到正式發行需經歷哪些過程
公司向證監會提出申請,如果符合條件,得到證監會的批准就可以上市,詳細情況可買本這方面的書看一下自然清楚。
⑸ 公司的股票從准備上市到正式流通需要經過哪些環節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1.《公司法》對股票上市的條件明確規定:
(1)股票已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
(3)開業時間3年以上,最近3年連年贏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
(4)持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達公司總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無重大違紀行為,財務報表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申請上市公司的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採取分部上市的辦法進行交易。
(1)在第一部上市的條件:公司實收股本不得少於500萬元人民幣,公司向社會發行的股票占實收股本額的比例不低於25%;記名股東不少於25人。
(2)在第二部上市的條件:申請上市的實收股本額要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占實收股本額的比例不少於10%,記名股東不少於300人。
3、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申請上市公司依照營業記錄、資本數額、股票市價、資本結構、獲利能力、股權分散程度及股票的流通性等指標,將不同的上市股票分為三類。
(1)一類股票上市條件:主體企業,從事主要業務的時間須在3年以上,且具有連續盈利的營業記錄,實際發行的普通股總面值在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最近一年度有形資產凈值與有形資產總額比率在38%以上,且無累計虧損;稅後利潤8年度決算,實收資本額的比率要求在前面2年均應達利10%,記名股東人數在1000人以上,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0.5%以下的股東,其持有股份之和應占實收股本總額的25%以上。
(2)二類股票應具備條件:公司申請發行股票前一年有形資產凈值佔有形資產總額不低於20%,普通股實行發行面值須在人民幣1500萬元以上;上市企業最近一年有形資產值佔有形資產總值比率不低於30%,且無累計虧損,資本利潤率前兩年均達8。%以上,最後一年達9%以上,股東人數不少於800人,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的0.5%以下的股東,其持有的股份之和應占實收股東總額的25%以上;企業連續營業時間2年以上。
(3)三類股票上市的條件:實收股本金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最近年度股本利潤達到10%以上;記名股東人數在500人以上。
中國內地企業到香港聯交所上市有什麼要求?
(1) 必須是在中國正式注冊或以其他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必須受中國法律、法規的制約;
(2) 上市後最少在三年之內必須聘用保薦人(或聯交所接受的其他財務顧問),保薦人除了要確定該公司是否適合上市之外,還要向該公司提供有關持續遵守聯交所上市規則和其他上市協議的專業意見;
(3) 必須委託2名授權代表,作為上市公司與聯交所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
(4) 可依循中國會計准則及規定,但在聯交所上市期間必須在會計師報告及年度報表中採用香港或國際會計標准。上市公司的申報會計師必須是聯交所承認的會計師;
(5) 必須委任1人與其股票在聯交所上市期間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傳票及通告;
(6) 必須為香港股東設置股東名冊,只有在香港股東名冊上登記的股票才可在聯交所交易;
(7) 在聯交所在市前要與聯交所簽署上市協議。另外,每個董事和監事需向聯交所作規定的承諾,招股書披露的資料必須是香港法例規定披露資料。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上市半年內不能出售該部分股票,半年以後仍要維持控股權。
希望這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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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公司上市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上市流程:
1.商品進入市場。
2.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經審查同意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滿足上述條件可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