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自有資金投資股票
A. 股票自有資金投資證券 是否利好
提問有誤 估計想問的是上市公司自有資金投資證券
這只能說明該公司資本金雄厚 或者說該公司暫時無適合的投資項目
B. 國有企業領導用自有資金炒股允許嗎
行啊
C. 企業自有資金包括哪些
自有資金一般是指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償還的資金。
D. 國有企事業單位是否可用自有資金投資股票
公司做帳報稅流程,每個財務人員都應該了解,更應該了解相關的財務軟體,目前稍有規模或管理水平高一點的企業均採信息化管理,你應該知道如何使用軟體和如何設置,只要憑證製作正確,其餘一切由計算機完成:憑證-匯總-明細賬-總賬-各種報表等。
做帳報稅首先來了解財務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大致環節:
1、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記賬憑證。
2、根據收付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分類賬。
4、根據記賬憑證匯總、編制科目匯總表
5、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
6、期末,根據總賬和明細分類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如果企業的規模小,業務量不多,可以不設置明細分類賬,直接將逐筆業務登記總賬。
實際會計實務要求會計人員每發生一筆業務就要登記入明細分類賬中。
而總賬中的數額是直接將科目匯總表的數額抄過去。
企業可以根據業務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個月編制一次科目匯總表。
如果業務相當大。 也可以一天一編的。
二、具體內容: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一定要有財務(經理)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後你在做),然後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就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記算不出錯),每發生一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還要注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的企業開辦費在第一個月全部轉入費用 .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製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實際是地稅這一塊。就是提取稅金及附加,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有稅務決定
.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後,編制兩個分錄。
第一個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
第二個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轉入後如果差額在借方則為虧損不需要交所得稅,如果在貸方則說明盈利需交所得稅,計算方法,所得稅=貸方差額*所得稅稅率,然後做記賬憑證,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 所得稅雖然和利潤有關,但並不是虧損一定不交納所得稅,主要是看調整後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是正數,如果是正數就要計算所得稅,同時還要注意所得稅核算方法,採用應付稅款法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相等的,採用納稅影響法時,存在時間性差異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不相等的)。
4、最後根據總賬的資產(貨幣資金,固定資產,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短期投資等)
負債(應付票據,應附賬款等)
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料,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
科目的余額(是指總賬科目上的最後一天上面所登記的數額)
編制資產負債表,根據總賬或科目匯總表的損益類科目(如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投資收益,主營業務附加等)的發生額(發生額是指本月的發生額)編制利潤表。
(關於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金,應該根據每一個月在國稅所抄稅的數額來確定。因為稅控機會列印一份表格上面會有具體的數字)
5、其餘的就是裝訂憑證,寫報表附註,分析情況表之類
6、注意問題:
a、以上除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賬之外,均在月末進行。
b、月末結現金,銀行賬,一定要賬證相符,賬實相符。
每月月初根據銀行對賬單調銀行賬余額調節表,注意分析未達款項。
月初報稅時注意時間,不要逾期報稅。
另外,當月開出的發票當月入賬。
每月分析往來的賬齡和金額,包括:應收,應付,其他應收。
三、報表問題:
企業會計報表包括四個報表,除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之外還利潤分配表和現金流量表。
而利潤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編制,因為只有在年末企業才會對所盈利的利潤進行分配。
而現金流量表只是根據稅務部門的要求而進行編制,不同地區不同省要求不同。
在四月年檢時稅務部門會要求對你提出要求的。
(管理,財務,營業,製造等費用月末沒有餘額 ,結帳方法採用表結法下,損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額;製造費用如果有餘額,是屬於在產品的待分配費用,在負債表上視同存貨。鍾書補充)
你要看你在利潤表有的東西,只要你的賬上有你就結轉利潤,這樣不容易錯 ,利潤表的本年利潤要和資產表的相吻合。
細節補充:
1、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在國稅報(2002年1月1日以後注冊的企業才在國稅辦理;個人所得稅和其他稅在地稅報
2、月末認證(進項稅);月初抄稅(銷項稅)。
3、以工資為基數100%,福利費為14%,工會經費2%,職工教育費2.5%,(稅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繳撥的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其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4、三險一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
5、流通企業運輸費,裝卸費,合理損耗,檢驗費均計入營業費用,工業企業計入成本
6、單位無工會組織的,不能計提工會經費,更不必計提後再調整。所得稅只須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計提。
7、現金一般從「基本存款戶」中提取,一般規定結算帳戶不能提取現金,如有特殊情況方可(鍾書補充)。
8、差旅費的開支范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郵電費,行李運費,雜費
9、出納日記賬保存25年 幾個很有用的分錄:
1、現金長款 借: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註:無法查明原因)
2、現金短款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現金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個人) ——應收保險賠償款 管理費用——現金短缺(註:無法查明原因)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3、提取福利費 借:生產成本 營業費用 管理費用 貸:應付福利費
4、計提工會經費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5、計提職工教育經費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費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費
6、支付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收款(代扣款項)
7、提取城建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建稅
8、計提教育費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9、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每本賬簿貼五元印花稅)
出納工作
一、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賬和現金賬,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後交總經理審批簽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後,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後,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並在單後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後給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A 現金收付
1、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並注意票面的真偽。 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2、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3、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賬實相符。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下班後現金與等價物交還總經理處。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賬或匯兌手續。 特殊情況需審批。
6、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簽字,批准並用借支單借款。若無批准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B 銀行賬處理
1、登記銀行日記賬時先分清賬戶,避免張冠李戴。開匯兌手續。
2、每日結出各賬戶存款余額,以便總經理及財務會計了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調度資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3、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4、公司賬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
C 報銷審核
1、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簽字,證明人是否簽字。 若無,應補。
2、附在支付證明單後的原始票據是否有塗改。 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3、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若有,應分開貼(原則上除印有財政監制章的財政票據外,其餘收據不得報銷,也不得稅前扣除,鍾書補充)。
4、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項目是否超過3項。若超過,應重填。
5、大、小金額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6、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7、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簽字。若無,不予報銷
E. 基金公司自有資金投資股票的差價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嗎確認的收入交不交營業稅
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分紅性收益不繳納營業稅,但將該股票賣出後需要繳納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F.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上看,國有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購買國債、申購基金和投資股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1997年5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下發《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199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這兩個通知並沒有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作出限制,只是規定了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投資股票時,不得進行股票的炒作。
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上述投資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該筆資金必須是單位自有資金。如繫上級單位撥款或銀行貸款,則只能專款專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資。
2、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只能以單位法人的身份開設一個B字帳戶,不得開設多個帳戶,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3、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用於炒作股票的涵義是:無論是配售股票或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必須持有該股6個月以上方可拋售(即在二級市場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違反上述規定,證監會對此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在配售股票過程中,承銷商一般都會規定最高申購限額,因此,使用的資金量不會很大。如自有資金量大,可考慮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如再購買國債及申購基金方式)使自有資金保值增值。
G. 國有資金允許投資理財嗎
個人抄覺得如果真要按照金融理財公司排名來選平台,那前200名的都可以考慮。全國現在還有2000多家平台呢,1/10的篩選概率中再挑選出1/10算是比較安全的平台了。我個人會從中再考慮三個維度,一是可以選擇前10名的平台,實力上都比較牛,收益低吧至少能夠保本。二是選收益高一些但做抵押貸的平台,回款有保障,比如企額貸。三是選短期項目多一些的平台,資金能夠在急用的時候出來。反正是自己的錢,要多花些心思。
H. 國有資產是否可以用於購買股票(求相關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定)
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一、確定投資目的、原則及目標
國有企業在進行證券投資前,首先要考慮和確定投資的目的,而現階段國有企業進行證券投資的目的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利用間隙資金,利用證券交易市場這一功能強大的交易平台,使流動性較大的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成為一個貨幣資金管理工具(前兩年利用債券回購、現在利用貨幣市場基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企業非常之多);具有數額較大的現金,由於近一年來證券市場行情火暴,而排除其它投資機會,進行預期收益較高的股票投資(此種情況下將會有因喪失其它投資機會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增加比銀行存款利息更大的收益;調整現金資產比重,優化資產結構方面的考慮;還有極少數的是在股票全流通的情況下,通過股票二級市場的運作來調整對上市公司的綜合持股比例。當然許多情況下投資目的是從多個方面考慮的。
根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的,即可設定證券投資的原則,即投資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關系。由於證券交易和變現快捷的特點,其流動性一般不會出現問題。從國有企業的證券投資對安全性要求高的特點,因此其證券投資的首要原則即安全性,在保證安全性的基礎之上,獲取穩定的收益,而不追求過高的超額收益,因為那樣必然是以犧牲安全性為代價的。證券投資的原則決定了投資策略、投資品種及投資組合,也決定了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的配比程度。綜合起來,國有企業證券投資的原則是:長線投資、確保安全、穩健為本、力爭收益,從而達到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的目的。
根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的和投資原則,可設定企業的證券投資目標,包括投資額度、平均投資期限、投資收益,投資風險及止損線等。
二、正確評估投資風險,合理安排投資規模及組合
應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及投資風險偏好,要在目標收益和潛在風險中尋求一個平衡點。投資總體規模和投資類別應由公司董事會審批,並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約束。
避免過分風險集中,進行多樣化的投資組合。「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是最經典的投資原則,如投資金額較大,盡量選擇多個投資方案,並且錯開投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收益及風險高低結合,長短結合,既可減小資金風險,又可減小流動性風險。
三、制訂適當和規范的制度、程序,科學決策
(一)制度先導,有章可循
根據《會計法》、《公司章程》、《企業會計制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制定企業證券投資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和實施細則。對投資行為進行規范,對相關許可權、職責、決策審批程序予以具體規定。
(二)程序規范到位,決策科學
首先,證券投資需進行集體科學決策,並由公司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及董事會對經營層的授權簽訂投資及辦理資金劃轉等其他手續。企業董事會、經營者和主要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和規定,在授權范圍內實施相關的投資程序,不得非法或違規、越權進行證券投資;其次,安排專門的部門和熟悉資本市場和資金運作的人員進行操作、管理和風險監控;三、必須有事前風險預測和風險准備;四、事中的風險監控。對投資進行持續監控並向授權方定期匯報;五、如出現投資損失和市場走向大幅、長期偏離預期的情況,應及時處置和止損。
只有正確認識和合理評估委託理財中存在的諸多風險因素,並進行合法、規范的操作,對各項潛在風險進行針對性的控制,才可以有效保證投資的安全、完整。
四、專業人才操作和利用專業服務
由於證券投資收益風險相對較大,所以在操作上盡量由一定知識、經驗和能力的人員進行,特別是在股票二級市場上投資相對集中、數額較大的企業更應如此。如此種情況下,企業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則要考慮減少該方面的投資或利用專業服務。
在利用專業服務時,由證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專業機構提供咨詢指導和專項研究報告,公司支付咨詢費用或在一定業績回報的基礎上進行分成為一較好的辦法。
五、對投資品種的考慮
證券投資的最突出特點是流動性強,適合於投資組合的調整,目前主要的投資品種有國債、股票、基金。
1、國債。風險小,收益穩定,最近發行的三年期國債,票面利率為3.14%。而國債回購一年多來的收益率也較低,一般在2%—2.5%之間,在收益性方面已經喪失了其前幾年的相對優勢。
2、股票。目前國有企業既可以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一級市場的配售,也可以參與二級市場的股票投資。從目前的狀況看,在一級市場對業務相關性較強的新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優先認購是風險較低而收益較高的方式。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例,每年通過這種方式投資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占其總體收益的比例達25%—50%。由於「T+3」規定的實施,更加快了新股認購投資的周轉效率,因此國有企業在投資額度較大時採取這種投資方式比較理想。
另外,企業也可以在二級市場進行投資,其優點是可以自主進行風險控制,決定投資組合和投資品種,決策比較迅速,但缺點是股票二級市場價格波動較大,企業內部缺乏股票二級市場操作的經驗和人才,專業化程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風險,因此在專業化能力不夠的情況下比較合適的方式是委託機構進行資產管理。
3、證券投資基金。對基金的投資從目前看也是比較理想的投資方式,從我國證券市場新基金兩年來的實踐看,大部分都給基金持有人帶來了良好的收益。在基金品種和配置選擇上,仍要考慮自身的投資原則進行偏股型、偏債型、貨幣市場基金和其它類型的基金。
在證券投資中,根據安全性和收益性相結合,建議將50%左右的資產投資於基金,20%以上投資於國債,30%以下投資於股票(因為風險較高,如果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可適當提高比例)。此為通過對目前的市場狀況的定性分析確定的一個比例,有必要隨著市場狀況的變化作出調整,但是調整的頻率不宜過於頻繁,否則必然增加交易成本或造成流動性損失,較大調整(幅度以投資比例的5%為界限)的時間間隔以一年為宜,平時只適合進行微調。
六、資產委託管理
資產委託管理又稱委託理財,這種方式優點是委託代理機構進行操作,不需要進行額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專業化程度高,可以獲得相對穩定的收益,並有效地管理風險。委託金融機構進行資產管理,並不僅僅限於股票二級市場的投資,還可以其他方式——例如風險投資等的操作來實現收益。
(一)受託人的選擇
資產委託管理應該注意的主要問題是受託人即代理機構的選擇。選擇的標准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受託人的資產管理資格。現在國家明文規定具有受託理財資格的為凈資本超過2億元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並且按照規定,券商的地方營業部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與其他企業簽訂委託理財協議,所以資產管理協議必須與證券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的總部簽訂,以免出現受託資格糾紛。
2、以往證券業務自營的業績。這一點反映了代理機構操作大資金的能力和盈利水平,是決定投資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3、操作風格。不同的機構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反映在操作風格上就表現為積極型和穩健型。企業集團處於本金安全性的考慮,應該選擇風格穩健的代理機構。4、風險管理水平。代理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高低和風險控制機制是否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本金的安全性。
5、受託方的實力、信譽情況較好。於對受託方的實力、信譽、業績方面進行考慮,大機構要優於小的,因為其凈資產和凈資本高,資本實力強,理財水平高,又有更為強烈的信譽偏好;相比較而言,小券商或信託公司對自身信譽的偏好,要小於對大額現實利益的偏好,所以在需要其權衡時,其更願意犧牲前者,如此以來,委託者就存在相當大的風險。
6、對其有一定了解或有合作基礎。有一定合作基礎主要是對其理財能力和信譽的充分認識,並且與其核心層的關系深厚層度,以使即使在受託方出現經營問題時,能優先考慮並保證本單位的利益。現在國內有100多家證券公司,有60多家信託投資公司,其實力、水平及信譽差別很大,至於「私幕基金」、「私約資金」等民間委託投資更是良莠不齊,所以委託前對受託人綜合情況的了解十分重要。
(二)資產委託管理投資策略和模式
由於中國證監會在《關於規范證券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對受託人資格、受託資金來源、委託業務運作以及受託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等都做了詳細規定,並強調「受託人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收益或者分擔損失」。中國人民銀行也於去年出台了《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對此有類似規定。為避免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現在的資產委託管理中較能保證委託人利益的模式有:
1、公司確定投資額度,委託受託人資產管理或委託基金專戶理財,受託人按照投資額用自有資金進行配置(以不低於10%為宜)。雙方共同確定「股票池」和投資收益分成標准。若虧損首先由對方配置的自有資金承擔;若有盈餘,在雙方設定的收益率以下,則收益全部歸我方;若超過雙方設定的收益率,則超額部分按照台階式比例分配(即累進式),為了避免風險,應設立「防火牆」,委託第三方監管,且監管方和實際操作方不能存在關聯關系。
2、公司確定投資額度,將資金劃入開立的專用投資資金帳戶內,由委託方和受託方共同經營,受託方按公司的資金同比例提供風險保證金(或按照一定比例折扣的證券,抵押證券品種和折扣比例可參照證監會《融資融券辦法》執行),雙方簽訂委託合同,約定收益分成辦法。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雙方共同確定「股票池」和風險平倉線,當雙方帳戶中合計的市值低於設定的數值時,對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追加承包風險保證金,否則公司有權立即平倉收回投資本金和相應的承包收益。為保證合法及時的平倉,要求對方授權提供承包風險保證金帳戶的一切合法有效平倉手續。
七、對證券相關投資及創新產品的投資
在滿足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嘗試參與信託市場、銀行間同業市場、基金產品、債券市場的業務,探索信託、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市場的投資,利用制度創新、產品創新,進行投資優化組合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投資風險。
I. 國有企業A拿自有資金投資與他人創辦新公司B,那新公司B還算國有企業么是否需要看A在B中的國有股份數
樓主的問題是:股份公司、責任公司、有限公司、國營企業、這幾種類型企業在會計核算科目上有什麼區別?根據股東對公司所負責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劃分為五類: (1)無限公司,即所有股東無論出資數額多少,均需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股東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3)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所有股東均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5)股份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這種劃分方法是對公司進行最基本的劃分方法。另外:國有企業,又稱全民所有制企業,它是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和經營單位。國有企業包括四方面,一個是國有獨資企業,可能要搞公司制,不一定是股份制。第二是國有控股企業。第三國有相對控股企業,第四國有相對控股權的企業,這四類就叫國企。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 指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東出資組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稱股份公司,其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而非股東個人,是一種典型的資合公司。是指由數量較多的股東所組成,其全部資本以股票為表現形式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人(國有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外),但沒有最高人數限制;設立合運行中均可公開募股集資(目前證券法規不允許設立時公開募股);股東權益轉讓靈活。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較為嚴格。(三)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額的。(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流通,任何人購買股票都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股票。(六)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一)發起人符合法定資格和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5個以上的發起人,且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如果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發起人必須按照《公司法》規定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 (二)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最低資本限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須的生產經營條件。(七)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應符合以下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四)持有股票面值達到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條件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有些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很大。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以上有所說的現在做一個總結: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出資額為有限承擔公司的債務,相比之下,無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人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就是說本錢虧沒了,家裡的資產也要抵給債權人。 有限公司不能上市集資!!!國營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都歸國家所有的企業。80年代末大陸的大部分企業都是打著「國營」的牌子,也就是資產是國家所有。經營管理由行政部門委派幹部管理。當然現在國外像法國、英國也還有一些根本性公共服務企業是國營的,這本身沒什麼特殊含義,是一種資產所有、經營方式的稱謂。股份公司:屬於一種合資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徵:第一,股份公司的資本不是由一人獨自出資形式的,而是劃分為若干個股份,由許多人共同出資認股組成的;第二,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不屬於一個人,而是屬於所有出資認購公司股份的人。註:有人說股份公司就是,可以上市集資的公司!但是要注意並非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上市集資.股份有限公司要想上市的話,必須符合相關的上市要求,可以這么說,能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