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股票紅利
❶ 企業獲取的股票紅利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版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權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❷ 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紅利,是否要交企業所得稅
2008年1月1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後,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已不再徵收企業所得稅,不管所得稅率是否相同,也就是不存在補稅的問題了。而且現在投資損失的話還可以抵扣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❸ 上市公司股紅利怎麼計算
股票分紅的計算方法:
每股分紅=股息/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股息可在年報中獲取,但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期初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 + 當期新發行普通股股數 * 已發行時間 / 報告期時間 - 當期回購普通股股數 * 已回購時間 / 報告期時間。
從該公式看如果有增發股數,則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是隨時間改變的,如期初發行100股,第二年增發100股,則第二、三年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分別為100+100*1/2=150,100+100*2/3=166,即雖然僅第二年發了新股,但第三年及以後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也會變,直至極限200股,但從第二年起,市面的的股數一直為200。
❹ 收到股票股利如何入賬
稅法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回利(即派發紅答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由於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時,只是企業所得者權益內部結構的變化,並不涉及貨幣資金的減少,因此,對股票股利征稅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到位。
依據現行稅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個人股東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責任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仍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均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此,只能這樣理解,即股份制企業分派股票股利,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有必要對此征稅。如果公司以現金股息分配時已經對個人股東代扣了20%的個人所得稅,則個人股東再以相同的金額投資時,必然要補足與已納個人所得稅款一致的金額,這樣才不會使公司所有者權益減少。另一方面,由於法人股東的存在,如果個人股東不補足這部分金額,公司的股本結構必然會發生變化。
❺ 企業持有股票期間收到的分紅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這要根據企業收的的分紅款的性質而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❻ 企業收到股票分紅怎麼報稅
股票分紅的所得稅直接從你的收益裡面扣除了,不用另外再報稅了。
❼ 企業持有期間取得股票股利或基金分紅是否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
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項第3點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7)企業取得股票紅利擴展閱讀:
增值稅內容:
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准確計算的。因此,中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
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一種銷售稅,屬累退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征稅的一種間接稅,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稱為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稱作消費稅。增值稅是法國經濟學家 Maurice Lauré於1954年所發明的,法國政府有45%的收入來自增值稅。
❽ 企業取得的股息收入應該在何時得到確認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今年我公司在投資股票上面取得了很好的收益。我知道像股息、紅利這樣的權益性收入也是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但不知道這種股息收入應該在什麼時候得到確認?
專業解答
關於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確認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第四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由此可見,對於您所提出的什麼時候確認股息收入的問題,上述規定中已經給出了答案,即「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