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業企業印花稅計稅依據
Ⅰ 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麼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金額(如購銷合同)、收取的費用(如貨物運輸合同)和收入(如財產保險合同)。
印花稅對經濟活動和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主要是通過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稅票、繳款書或完稅憑證等來完成納稅義務。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
中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
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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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的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Ⅱ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金額(如購銷合同)、收取的費用(如貨物運輸合同)和收入(如財產保險合同)。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Ⅲ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哪些
印花稅主要應稅對象有購銷合同、財產租賃合同等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資金賬鋒罩簿等,對於印花稅,計算稅額時應以什麼作為依據?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根據官方文件,我們可以分成以下幾種情況: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這類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以合同所列的金額為准,並且增值稅稅款不作為計稅依據,比如簽訂的合同上金額為10000元,就以10000元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出印花稅。
2、產權轉移書據。比如不動產銷售,土地使用權轉移簽訂的產權轉移合同憑據。這類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鄭慧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同樣增值稅稅款不作為計稅依據。
3、營業賬簿,是企業設立的記載有營業數據的賬簿。這類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按照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且按萬分之五稅率減半徵收印花稅。
4、證券交易的話,其計稅喊基答依據以成交金額為准。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計稅依據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
另外,如果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金額未列明的,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仍然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就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確定。
應稅憑證上面如果由於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的稅率不一樣的,金額有分別記載的,應納稅額分別計算,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應納稅額沒有分別計算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Ⅳ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計算繳納稅費時,要先確定其計稅依據,再乘以適蠢逗用的稅率。印花稅的征稅對象一般是購銷合同、產權轉移書據,不同的應稅對象,其計稅依據是什麼?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總的來說印花稅以合同上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合同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金額乘以相對應的稅率計算得出。
先來看最常見的購銷合同,購銷合同印花稅按照合同上的購銷金額的0.3‰計算繳納印花稅,具體我們來分情況仿冊計算。
1、合同上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只記載一個價稅合計金額,以價稅合計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舉個例子:購銷合同是按照合同上的購銷金額的0.3‰計算繳納印花稅,立合同人各方都要納稅。假設一份購銷只有不含稅金額為10000元,則印花稅是10000*0.3‰=3元。假設合同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10000元和增值稅金額1300元,以不含稅金額10000元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印花稅是10000*0.3‰=3元。假設合同只記載一個價稅合計金額11300元,以價稅合計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印花稅是11300*0.3‰=3.39元。
而股票買賣、贈與以及繼承所樹立股權轉讓書據的,例如受讓方買入1000股的備檔宏股票,價格為每股10元,受讓方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果你把這1000股的股票以每股10元的價格賣出,則需要繳納印花稅為:(1000*10)*0.001=10元。
Ⅳ 商業企業如何繳納印花稅
商業企業要繳印花稅的話,一般商業企業更多的還是簽訂的是購銷合同吧,現在印花稅的購銷合同可以打折的,一般就是按照企業簽訂的銷售和采購合同的總金額乘以70%再乘以3/10000。
Ⅵ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印花稅計稅依據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規定有以下幾種: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作為計稅依據。二、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稅總額作為計稅依據。三、不記載金額的權利許可證照:營業執照、專利證、房屋產權證等,以及企業的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等輔助性賬簿,按憑證或賬簿的件數納稅。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Ⅶ 商業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含稅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這個問題在國家稅務總局層面沒有統一,但在各地的稅務機關則有不同的解釋,例如:
《上海市稅務局關於實施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後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征印花價問題的通知》(滬稅地[1993]103號)第一條規定,對購銷合同的貼花,均以合同記載的銷售額(購入額)不包括記載的增值稅額的金額計稅貼花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對財產與行為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吉地稅財行函[2001]23號)第四條規定,根據《吉林省印花稅徵收管理辦法》,對買賣雙方簽定商品購銷合同並核定徵收印花稅的單位及個人,其「購進金額」和「銷售收入」的計稅金額,均以購進商品付給對方的全部價款和銷售商品收到對方的全部價款為計稅依據。
我工作的地方是採取的含稅收入這個口徑,希望能幫到你
Ⅷ 商業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算
法律主觀:
一、商業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算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計征依據是合同金額。為了進一步加強印花稅的徵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稅核定徵收暫行辦法》, 對購銷合同類印花稅的納稅人,按下列標准確定核定徵收的比例:
1、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其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5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2、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商品流通單位和個人,其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6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3、從事 房地產開發 的單位和個人,其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7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應納稅金額 =購銷金額*核定徵收率*0.03%
二、印花稅的概念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 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含凳好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三、印花稅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談鉛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 租賃合同 。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 借款合同 。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依法納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法粗皮定義務,對於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和使用人,都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繳納印花稅,任何人不得偷稅漏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Ⅸ 商業企業印花稅計稅依據
法律主觀:
如果購銷合同中不含稅金額但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不作為計稅依據,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銷如兆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即含稅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虧租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橡悔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