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在創業板上市企業情況調查表
Ⅰ 科創板的概念股票
科創板是在上海交易所設立的,按照命名習慣,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都是以6開頭的。那麼估計科創板的股票也是以6開頭的。
Ⅱ 創業板現在一共有多少家公司啊
截至10月29號創業板已有134家上市公司,當天的市值接近6千億,134家上市公司IPO總投資額在988億,平均融資額是7.34億,市場交易活躍。一年來撇開日均換手率是在8.96%,遠遠高於中小板和主板,今年換手率有所下降,但是在7.73%。可以說,在過去的一年時間里,創業板快速發展,對創業企業的吸引、凝聚和帶動支持作用日益顯現。
從上市公司的地區分布來看,134家上市公司基本上形成了幾個梯隊,廣東是最多,北京其次,浙江劃分是在第三位,有14家創業板浙江公司。然而,14家創業板浙企對於具有非常優秀的自由企業精神的浙江而言,僅僅只是起步。
Ⅲ 哪位前輩知道一個公司上市及新股發行的詳細流程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條件、程序及申請文件
本文系根據《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及《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現行法律法規總結歸納而成,概括了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工作框架。此外,尚有一些細節問題未列入其中,並且,在實際操作中,還將遇到若干與公司實際情況相關的具體問題,這些都將在實際操作中予以解決。
一、發行新股條件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等的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此項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還應當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他關聯企業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財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規定;
(三)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四)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目前,除金融類上市公司外,所募資金不得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
(五)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擬投資項目的資金需要數額;
(六)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行為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同時,我國目前對申請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水平還作出了明確要求:
(一)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預測本次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設立不滿3個會計年度的,按設立後的會計年度計算;
(二)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低於6%,則應當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公司及主承銷商應當充分說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新股發行時,主承銷商應向投資者提供分析報告;
2、公司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並應在招股文件中進行分析論證;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應當認真做好管理層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討論與分析。
二、關於增發過程中的國有股減持問題
若上市公司存在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的,在增發新股時還將涉及到國有股減持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採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若該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未滿3年,則擬出售的國有股通過劃撥方式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並由其委託該公司在公開募股時一次或分次出售。國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三、增發新股的程序
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須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作出相應決議,聘請主承銷商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參與,並製作全套申請文件並提交中國證監會,在發行新股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後,方可進行新股發行工作。在此過程中,上市公司還需根據工作進程進行相應的信息披露。增發新股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會作出決定,聘請主承銷商。
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將對上市公司有無重大關聯交易、重要財務指標是否正常、資金使用是否恰當、利潤是否達標以及公司經營的風險程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現象等重要事項予以重點關注,並製作《盡職報告》,在《盡職報告》中將對上述事項作出說明。主承銷商在與董事會就新股發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見後,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就有關事項作出決議。
1、召開董事會,就本次發行方案作出決議,包括發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具體發行方案,募集資金資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項。董事會表決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發行議案報告證券交易所,並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2、此後,召開股東大會,就上述發行議案及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等事項進行表決、批准。股東大會通過本次發行議案後,上市公司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外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提供相應服務並出具有關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需聘請律師事務所並由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並由其出具審計報告及對發行人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等。這些文件都將作為申請文件的必備內容向中國證監會提交。
(四)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文件申請發行新股,並就申請是否獲准發出公告。
上市公司報送的申請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報刊或網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報刊或網站披露的文件兩部分,內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銷商關於本次增發的文件、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關於本次增發的申請與授權文件、本次籌集資金運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論發行新股的申請是否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上市公司均應在收到中國證監會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發出公告。
(五)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書,製作招股說明書。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新股的通知後,可以公告招股意向書。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書應當載明:「本招股意向書的所有內容均構成招股說明書不可撤銷的組成部分,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承銷商和上市公司根據投資者的認購意向確定發行價格後,編制招股說明書,公告發行結果,其中註明招股說明書的放置地點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互聯網網址,供投資者查閱。招股說明書需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六)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協商確定新股發行上市的時間及登記等具體事項。
在增發新股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後,上市公司即可與證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時間及登記等具體事項。
Ⅳ 誰能幫我翻譯一下
Ministry of instry and information cent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bout hel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to promote the mainland listed financing and new SanBan offer transfer the practice operation series listing seminar" notice.
The relevant unit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to promote the small and medium plate, gem listing work, the further understanding of the new SanBan the latest market dynamic, grasps the enterprise restructuring before listing with private financing of the core content, improve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listed financing the practice operation skills, 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of businesses choose the best public sector. Ministry of instry and information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promotion center decided to hold "pushing the mainl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the new SanBan listed financing for quotation transfer the practice operation series seminar". Now the matters related to notice the following:
A. Topic and content
Project a: capital operation. Build in one hundred-the obligatory course entrepreneurs evergreen enterprise
1. The capital market is how to change the rules of the enterprise life and death;
2. The wealth effects of instry integration with the enterprise reform the way of growth;
3. Enterprise should be how to select the suitable for their own financing channel? In the process of financing and to pay attention to what problem? Enterprise how to determine the whip round the equity pricing and rights before the distribution;
4. Nine swords tide before listing for-what good internal strength;
5. Enterprises to realize the rapid listed three models and methods.
Topic 2: public financial planning
1. The enterprise listed various stages of major financial work;
2. Enterprise before listing financial packaging skills;
3. Enterprise listed before in restructuring, reorganization, value added tax problems involving asset appraisal of planning;
4. Enterprise listed financial index requirements analysis;
5. Enterprise before listing financial, tax violations of matters management skill;
6. Enterprise equity transfer, asset injection involves tax problem planning;
7. Enterprise listed financial reason by no case analysis.
Project three: commercial legal interpretation
1. The main body of the qualifications listed. Independence and standard operation;
2. Issued enterprise listed audit idea, review process;
3. Listed FaShenWei focus on legal problems;
4. Gem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5. Before listing legal e diligence;
6. Public law evade. Legal design, and all the listed materials legal advice;
7. Legal reason is no typical case analysis.
Project four: listed sponsor
1. The choice and the intermediary agencies listed charges (choose 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s, the listed cost planning);
2. The company reorganized enterprises (Co., LTD,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of the organization, enterprise share-holding system reorganization, restructuring of the enterprise mode. Case);
3. Private equity and enterprise gem listing of the conditions of the soft shape; Financial forecasts and enterprise valuation;
Investment agreement; Equity investment generalization and enterprise financing points; Enterprise gem listing soft threshold conditions-" seven new "(new economy, new energy, new technology, new material, new services, new countryside, the new business model) and the" three highs "(high-tech. High growth. High added value);
4. Enterprise business model design and reengineering;
5. Enterprise listed the feasibility evaluation judgment;
6. The overall planning, listed counselling, the listed distributed;
7. Never a will cause analysis and real case anatomy.
Project five: gem listing enterprise of the whole situation analysis success and enterprise is no reason no depth analysis
1. The gem listing conditions overall review;
2. 286 home success in the gem listing enterprise situation analysis;
3. 45 home declare gem listing was no enterprise is no reason the overall analysis and exposition of typical cases.
Project 6: the new SanBan listing price transfer practice
1. The new SanBan legal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2. New SanBan listing conditions, and the program and the cycles of time;
3. Market maker system and high-tech enterprise pricing, valuations;
4. The new SanBan for expenses cost and preferential policy;
5. The coupon offer of the contractor can take and proceres and e diligence content.
Ⅳ 公司上市流程,公司上市的話都要經過什麼流程
你好,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規章規則等有關規定,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需要經歷以下程序:
(1)盡職調查:企業首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各方中介機構針對公司的發展歷史沿革、業務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進行全面的前期盡職調查,為企業診斷問題。
(2)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重組方案,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3)輔導與輔導備案: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准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並需通過當地證監局對輔導情況的驗收。
(4)申請文件的申報與受理:企業和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並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
(5)申請文件的初審: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由發行監管部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更新原有的申請文件,發行監管部組織對申請文件召開初審會。
(6)發審委審核:申請文件初審後,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發審委由證監會的專業人員和證監會外的專家組成,每次發審委會議由7名委員參加,委員負責審議有關申請材料,在會議上進行問詢,對企業的發行申請發表審核意見並進行表決,表決投票時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企業通過發審會。
(7)核准: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根據發審委提出的意見落實有關會後事項,然後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證監會將向企業下發核准批文。
(8)發行:獲得核准批文後即進入發行環節,企業在發行前,將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主承銷商(證券公司)與發行人組織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部分企業按規定可直接定價),並進行網上網下的公開發行。
(9)上市:根據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企業自改制到發行上市的時間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各階段的大致時間為:從籌劃改制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1年左右,規范的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間可以縮短;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和製作申請文件,約需6個月;中國證監會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審核、終止審核、不予核準的決定。在實務操作中,由於申報企業較多,企業申報到上市時間可能會有所延長。
Ⅵ 如何查看現在申報上市的企業
企業上市流程 企業改制、發行上市牽涉的問題較為廣泛復雜,一般在企業聘請的專業機構的協助下完成。企業首先要確定券商,在券商的協助下盡早選定其他中介機構。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有: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企業上市程序 1.改制階段2.輔導階段3.申報材料製作及申報階段4.股票發行及上市階段 改制階(一)擬改制公司-各有關機構的工作內容擬改制企業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組,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統籌,小組由公司抽調辦公室、財務及熟悉公司歷史、生產經營情況的人員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協調企業與省、市各有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及各中介機構的關系,並全面督察工作進程;配合會計師及評估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盈利預測編制及資產評估工作;與律師合作,處理上市有關法律事務,包括編寫公司章程、承銷協議、各種關聯交易協議、發起人協議等;負責投資項目的立項報批工作和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各類董事會決議、公司文件、申請主管機關批文,並負責新聞宣傳報道及公關活動。(二)方案確定券商和其他中介機構向發行人提交審慎調查提綱,由企業根據提綱的要求提供文件資料。通過審慎調查,全面了解企業各方面的情況,確定改制方案。審慎調查是為了保證向投資者提供的招股資料全面、真實完整而設計的,也是製作申報材料的基礎,需要發行人全力配合。(三)分工協調會中介機構經過審慎調查階段對公司了解,發行人與券商將召集所有中介機構參加的分工協調會。協調會由券商主持,就發行上市的重大問題,如股份公司設立方案、資產重組方案、股本結構、則務審計、資產評估、土地評估、盈利預測等事項進行討論。協調會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不定期召開。 (四)各中介機構開展工作根據協調會確定的工作進程,確定各中介機構工作的時間表,各中介機構按照上述時間表開展工作,主要包括對初步方案進一步分析、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及各種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取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評估結果確認及資產折股方案的確認,土地管理部門對土地評估結果的確認。國有企業相關投入資產的評估結果、國有股權的處置方案需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確認。 (五)准備文件企業籌建工作基本完成後,向市體改辦提出正式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公司設立申請書;主管部門同意公司設立意見書;企業名稱預核准通知書;發起人協議書;公司章程;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資金運作可行性研究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資產評估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評估報告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書;發起人貨幣出資驗資證明;固定資產立項批准書;三年財務審計及未來一年業績預測報告。以全額貨幣發起設立的,可免報上述第8、9、10、11項文件和第14項中年財務審計報告。市體改辦初核後出具意見轉報省體改辦審批。(7)召開創立大會,選董事會和監事會省體改對上述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論證,如無問題獲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公司組織召開創立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和監事會。 (六)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頒發營業執照在創立大會召開後30天內,公司組織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門批准設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工商局在30日內作出決定,獲得營業執照。輔導階段 在取得營業執照之後,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股票發行申請前,均須由具有主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輔導,輔導期限一年。輔導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其歷次演變的合法性、有效性;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財務、資產及供、產、銷系統獨立完整性: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或其法人代表)進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並實現規范運作;依照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決策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實現有效運作;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規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關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持股變動情況是否合規。輔導工作開始前十個工作日內,輔導機構應當向派出機構提交下材料:輔導機構及輔導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輔導協議;輔導計劃;擬發行公司基本情況資料表;最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輔導協議應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輔導費用由輔導雙方本著公開、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並在輔導協議中列明,輔導雙方均不得以保證公司股票發行上市為條件。輔導計劃應包括輔導的目的、內容、方式、步驟、要求等內容,輔導計劃要切實可行。輔導有效期為三年。即本次輔導期滿後三年內,擬發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銷機構提出股票發行上市申請;超過三年,則須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請輔導機構進行輔導。 申報階段 申報材料製作股份公司成立運行一年後,經中國證監會地方派出機構驗收符合條件的,可以製作正式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由主承銷商與各中介機構分工製作,然後由主承銷商匯總並出具推薦函,最後由主承銷商完成內核後並將申報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審核。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評估機構的資產評估報告、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將為招股說明書有關內容提供法律及專業依據。申報材料上報初審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未按規定要求製作申請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審核費人民幣3萬元。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對發行人申請文件的合規性進行初審,在30日內將初審意見函告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主承銷商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10日內將補充完善的申請文件報至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督會在初審過程中,將就發行人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江政策徵求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意見,兩委自收到文件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意見函告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中國證監會對按初審意見補充完善的申請文件進一步審核,並在受理申請文件後60日內,將初審報告和申請文件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核准發行依據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出具核准公開發行的文件。不予核準的,出具書面意見,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發行申請未被核準的企業,接到中國證監會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可提出復議申請。中國證監會收到復議申請後60日內,對復議申請作出決定。 股票發行及上市階段 股票發行及上市階段(1)股票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核准後,取得中國證監會同意發行的批文。(2)刊登招股說明書,通過媒體過巡迴進行路演,按照發行方案發行股票。(3)刊登上市公告書,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掛牌上市交易。
Ⅶ 網上開戶能開通創業板嗎
網上開戶不能直接開通創業板。
對於想要開通創業板的客戶,證券公司一般要求客戶具有普通滬深A股開戶,並交易半年以上的經驗,同時,股民要先接受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一份《創業板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調查問卷,以選擇題的形式對股民進行兩方面的測評:
1、風險承受能力,包括年齡、收入、對創業板的了解情況等。
2、風險偏好測試,主要考察股民的投資期限,對投資虧損的忍受程度等。
投資者應該到證券公司營業廳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簽署一份風險揭示書,並抄錄一份內容為「已了解創業板的風險特徵,並願意承擔創業板投資風險」的聲明,在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後,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7)擬在創業板上市企業情況調查表擴展閱讀:
創業板市場的特點:
1、風險較高
與主板企業板相比,創業板市場是一個風險相對較高的市場。創業板企業通常尚處於成長期,普遍規模較小,經營穩定性較低,其發展潛力雖然可能巨大,但新技術的先進性與可靠性、新模式的適用面與成熟度、新行業的市場容量與成長空間等都往往具有較大不確定性。
2、投機性高
創業板上市企業由於股本規模較小,面臨的市場炒作和市場操縱風險可能會較高,因此,創業板股票的另外一大特徵就是股票的投機性非常大,股價容易受到大資金的操控。
3、上市公司估值風險不同
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經營歷史往往較短,未來業績增長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加之新經濟、新模式企業的發展往往具有非線性特徵,運用傳統的估值方法可能很難對這些企業作出准確的價值判斷,由此帶來投資上的價值估值風險將會高於中小板企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創業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開戶
Ⅷ 創業板上市程序與時間安排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
1、公司基本狀況要求:
(1)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註: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 擬上創業板公司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擬上創業板公司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4) 擬上創業板公司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2、 公司內部財務狀況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2)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穩定;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不存在風險;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不存在客戶依賴。)
(3)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上創業板公司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4) 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3、公司治理結構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3)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公司內部管理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2)擬上創業板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4)擬上創業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5)擬上創業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 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6) 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 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7) 擬上創業板公司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擬上創業板公司及其股東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8) 擬上創業板公司募集資金應當具有明確的用途,應當用於主營業務。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擬上創業板公司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9)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