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改制重組印花稅
Ⅰ 企業改制試後房產更名有免稅政策嗎
企業改制試後房產更名有免稅政策嗎
1、改制企業,只是投資人從國有或集體所有變更為個人,其它不變,而進行的房產轉讓行為,不征營業稅,不征印昌斗花稅,暫不征土地增值稅(參照執行)。國稅函[2002]165號: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房產屬於產權的一部分。如果是單獨轉讓房產的一樣要征稅。《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規定: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對國有企業進行正歲改組改制過程中發生的出售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取得的收入,暫緩徵收土地增值稅。摘自遼寧省委 遼委發[1999]15號
2、如果是改制過程中對外單位(或個人)銷售房產的,要征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有沒有免稅政策.
定期定額徵收,可以申請核低一些,但這種行業不免的。
今年養豬有免稅政策嗎
增值稅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同時,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計算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不用繳納了。
所得稅免——企業從事牲畜、家禽的飼養,免徵企業所得稅。
土地使用稅免——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企業改制殘疾軍人優待政策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我們殘疾軍人在企業改制、倒閉的分流或者安置上只有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的權力!
關於民營企業生產軍品的免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軍隊、軍工系統所屬單位徵收流轉稅、資源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11號)第一條第三款規定,除軍工、軍隊系統企業以外的一般工業企業生產的軍品,只對槍、炮、雷、彈、軍用艦艇、飛機、坦克、雷達、電台、艦艇用柴油機、各種炮用瞄準具和瞄準鏡,一律在總裝企業就總裝成品免徵增值稅。
因此,除上述規定外,一般企業銷售給軍隊的貨物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稅務機關規定為准。
企業改制房屋依法評估增值(或減值)後房產稅按什麼基數計算?
要看改制檔案來定,如果改制後舊企業依然存在,同時成立新公司的,舊企業以評估報告作為新公司的投資,新公司以評估報告作為折舊基數,同時按此基數作為房產稅計稅依據。 如果改制後不成立新公司的,以評估前的作為折舊基數和房產稅的計稅舉迅睜依據。 權利和義務要對等,不可能以少的計算房產稅,以多的提折舊。
2016河北鋼鐵企業改制分流政策
實行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剔除機制,富足人員發展非鋼產業轉崗機制,提前退養機制,自摸出路 *** 補貼機制,勞務輸出服務社會機制等。
我公司是高新企業怎樣查到有沒有免稅政策
那要看是什麼高新企業,一般來說高新企業並不是我們認為是它就理所當然的享受稅收優惠,這需要當地稅務機關的認定,國家稅法規定的優惠在當地不一定有效,因此你最好到當地稅務機關去問問能否申請享受高新企業的稅收優惠。
微小餐飲企業免稅政策究竟有什麼
說兩個主要的,
1、月營業額在3萬以下,免徵營業稅
2、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Ⅱ 印花稅最新政策2022年
從5月1日起,將對納稅人設立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徵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徵收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也就是從5月1日開始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由0.5‰貼花降為0.25‰。記其他賬簿由原來每本5元的印花稅改為免收。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註明或者畫銷。
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是什麼?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Ⅲ 企業重組印花稅
法律分析:對於企業重組過程中判斷是否應該繳納印花稅,除了需要了解印花稅的稅收特性以外,還要注意兩個問題:1、是否繳稅的判斷標準是合同(經濟行為)的性質,而不能僅僅機械地依賴合同的名稱。如以房抵債,可能名義上是債務重組協議,但實質上是有償轉讓房地產,債務重組協議本身不在印花稅列名征繳合同范圍內,但是該協議本質上是「產權轉讓書據」,屬於印花稅的征繳范圍。2、一項重組活動本身可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不等於該運作和印花稅沒有關系,常常是重組的結果會導致繳納印花稅。如,企業增資合同(包括債轉股等債務重組協議)本身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因為增資導致注冊資本增加卻是需要繳稅的。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一、關於資金賬簿的印花稅(一)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成立的新企業(重新辦理法人登記的),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或因企業建立資本紐帶關系而增加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國有企業依《公司法》整體改造成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通過增資擴股或者轉讓部分產權,實現他人對企業的參股,將企業改造成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以其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企業將債務留在原企業,而以其優質財產與他人組建的新公司。(二)以合並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分立包括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三)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四)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五)企業其他會計科目記載的資金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Ⅳ 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可以免徵印花稅嗎
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能否免徵印花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文件,三、關於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
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
因此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可以享受免徵印花稅的優惠。
企業改制如何理解?
企業改制,又稱為「企業改組」,是指企業所液空有制的改變。簡單理解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依法改組為公司制的過程。一般企業改制是指國有企業的改制,廣義上來說,也包括集體企業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改制等。
企業改制情形包括:
1、國有獨資企業改為國有獨資公司;
2、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改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國有晌巧資本控股公司;
3、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改為非國有資本控股鬧謹瞎公司。
Ⅳ 企業改制重組印花稅怎麼算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企業改制重組印花稅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Ⅵ 股權轉讓要交什麼稅
股權轉讓要交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如下: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盈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殲仿應當攜鋒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氏隱纖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股權特殊重組有印花稅嗎
一、企業重組股權轉讓印花稅
印花稅征管依據的核心法律法規是《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除此之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過程中有關契稅和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2號)等規范性文件對印花稅的征免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細化和明確,可操作性較強。
總的來說,對於企業重組過程中判斷是否應該繳納印花稅,除了需要了解印花稅的稅收特性以外,還要注意兩個問題:
1、是否繳稅的判斷標準是合同(經濟行為)的性質,而不能僅僅機械地依賴合同的名稱。如以房抵債,可能名義上是債務重組協議,但實質上是有償轉讓房地產,債務重組協議本身不在印花稅列名征繳合同范圍內,但是該協議本質上是「產權轉讓書據」,屬於印花稅的征繳范圍。
2、一項重組活動本身可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不等於該運作和印花稅沒有關系,常常是重組的結果會導致繳納印花稅。如,企業增資合同(包括債轉股等債務重組協議)本身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因為增資導致注冊資本增加卻是需要繳稅的。
Ⅷ 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印花稅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規定:「一、關於資金賬簿的印花稅
(一)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成立的新企業(重新辦理法人登記的),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或因企業建立資本紐帶關系而增加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公司制改造包括國有企業依《公司法》整體改造成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通過增資擴股或者轉讓部分產權,實現他人對企業的參股,將企業改造成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以其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企業將債務留在原企業,而以其優質財產與他人組建的新公司。
(二)以合並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分立包括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
(三)企業債權轉股權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四)企業改制中經評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五)企業其他會計科目記載的資金轉為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資金按規定貼花。
二、關於各類應稅合同的印花稅
企業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改制後需要變更執行主體的,對僅改變執行主體、其餘條款未作變動且改制前已貼花的,不再貼花。
三、關於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
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