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購是否要交印花稅
⑴ 收購股權要交什麼稅
法律規定股權收購要交印花稅以及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實際上就是需要按照所記載的金額的財政補貼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可將其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否則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1、企業可以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發放文件。
2、財政部門或別的發放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特定的資金管理方法或詳細管理要求。
3、企業單獨核算資金和資金發生的費用。
不征稅收入是指不屬於企業所得稅征稅范圍內的收入,其中不征稅收入的收入應做廣義的收入進行理解,不是會計賬務處理上「營業收入」的概念,而是泛指一切企業從外部獲取的可貨幣計量的經濟利益流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岩亂納稅所得額。
可見對於不征稅收入會參會計核算,並最終形成凈損益和凈資產等,但是不構成應納稅所得額,即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對於第七條中的三項不征稅內容,《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進一步進行了解釋和明確。
(1)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第七條第(二)項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准,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所稱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3)第七條第(三)項所稱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不征稅收入處理需要滿足的條件雖然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中規定了不征稅收入,但是具體鋒鋒如何判斷一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二項爭議較小,主要粗基檔第三項所說的其他不征稅收入,即實施條例中所說的專項用途資金難以判斷)是否可作為不征稅收入並未明確給出標准。財政部、國家稅務局發布財稅〔2011〕70號《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專門就此問題發文做出規定。
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舉個例子,某市為鼓勵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布文件,政府給予相關企業研發經費的財政補貼支持,該項研發經費補貼只能用於相應研發活動,申請補貼的企業開立專用銀行賬戶管理該資金,對補貼使用的情況企業需向科技局、財政局等主管部門報送相關資料。該案例中即滿足文件中對不征稅收入的要求,企業可以選擇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⑵ 企業收購股權要交什麼稅
法律主觀:
1、 印花稅 ; 股權轉讓 要簽 股權轉讓合同 或協議,而 法規 規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徵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 2、 增值稅 ; 實務中,最常見的股權轉讓滾早橡是個人或企業作為持股主體,睜喚轉讓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業(公司與 合夥企業 )的股權。 3、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針對 上市公司 ,印花稅是小頭。 4、 個人所得稅 ; 上述3、4種情況的持股主體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法律客觀: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五條收購人可以通過取得股份的方式成為一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通過投資關系、協議、其他安排的途徑成為一個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可以同時採取上述方式和途徑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收購人包括投大旁資者及與其一致行動的他人。《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購損害被收購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被收購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⑶ 請問企業股權轉讓是否繳納印花稅
股權轉讓需要繳印花稅。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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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企業收購股權要交什麼稅
法律分析:受讓方稅收主要有三種: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⑸ 公司被收購要交哪些稅
公司被收購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印花稅等。應納稅額為企業所得,印花稅是收購雙方都需要繳納的,以合同的金額為標的進行繳納。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