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借款合同印花稅是否免了
法律主觀:
一、企業間的借款合同用交印花稅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規定了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據此,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企業間借款不需要交納印花稅。
二、印花稅的免徵和暫免徵收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談鉛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2、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含凳好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三、不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粗皮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企業間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賬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2. 借款合同印花稅減免政策解讀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誰借得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3. 印花稅免稅范圍
1、金融機構與小微型企業借款合同免印花稅 2、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3、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十二條 列憑證免徵印花稅:(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4.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印花稅
法律主觀:
應稅人應該是雙方都要交,即合同的甲、乙方都要繳納 印花稅 。 以下 借款合同 不需要交印花稅: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 委託貸款 合同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含凳好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談鉛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粗皮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5. 借款合同交印花稅嗎
借款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需要看出借人和借款人是誰,只有在出借人是銀行,借款人是企業的時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才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按借款額萬分之零點五的標准繳納。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國家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一、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當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內容合法;
二、合同無效的要件有:
1、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2、合同當事人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
3、合同當事人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6. 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2022
都知道印花稅是保障合同法律效力所徵收的稅,但很少人知道借款合同印花稅免徵的情況。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借款合同印花稅免徵情況是怎樣的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計算,比如100萬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銀行雙方需要分別繳納印花稅50元。
借款合同印花稅免徵情況
借款合同徵收強調的對象是銀行以及其他金融組織,是經過批准,具有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單位。下面我們來看看具體哪些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1、小微企業優惠:文件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2、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3、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經過協商僅延吵大兄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暫不貼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但委託金融單位貸款,金融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應按規定貼花。
6、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屬於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仿纖7、限額內的循環借款: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升襲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8、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9、信用證押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10、保理合同:保理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有的銀行稱為「商業發票貼現"。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7. 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徵收印花稅
您好: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定,本文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