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拍賣房產印花稅計算公式
① 房地產印花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六條 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② 房產印花稅是怎麼算的
購房是現在很多人都會想經歷的一個過程,很多人對於購房是有著很充足的准備,法律對於購房是有著相關的規定以及要求,購房後,印花稅就成了很多新業主關注的問題,那麼對於房產印含耐花稅怎麼計算?房產印花稅稅目稅率表是多少?接下來我就為大家簡單說明一下。...想要了解更多關於房產印花稅是怎麼算的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房產印花稅怎麼計算?
一、買方稅費
印花稅:合同價×0.05%。
權證印花稅:5元/本。
配圖費:25元/套;非居住用房130元/套。
交易手續費:2.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非居住用房:合同價×0.5%(買方承擔)。
權證登記費:80元/件;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300元/件。
二、賣方稅費
1、營業稅及附加
(1)居住用房滿五年:普通居住用房:免徵;非普通居住用房:(出售價—購入價)×5.55%(境外人為5%-5.05%,視房產所在區縣而定);
(2)居住用房未滿五年:合同價×5.55%(境外人為5%-5.05%,視房屋所在區縣而定);
(3)花園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派大房:(出售價—購入價)×5.55%(境外人為5%-5.05%,視房產所在區縣而定)。
2、個人所得稅
(1)居住用房滿五年,且為本人唯一一套自住用房:免塵老豎征;
(2)居住用房未滿五年,或產權人擁有兩套(含)以上房產:
1(出售價—(購入價+上手契稅)—本手營業稅及附加—裝修費(最多不超過上手房價10%)—銀行貸款利息—上手交易手續費—上手公證費)×20%
2未提供完整房屋原值憑證:
普通居住用房:合同價×1%
非普通居住用房:合同價×2%
(3)花園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價—購入價—營業稅及附加—出售稅費—土地增值稅)×20%。
3、土地增值稅
(1)居住用房:免徵;
(2)花園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售價-土地增值稅可扣除項目)×稅率;
稅率:當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可扣除項目≤50%,稅率為30%,大於50%小於等於100%時稅率為40%,大於100%≤200%時,稅率為50%,大於200%,稅率60%;
(3)土地增值稅可扣除項目為:房屋購入價+房屋購入時的契稅+購入時的交易手續費+購入時的印花稅+本次的營業稅及附加+本次的中介費(需視房產所在區縣而定)。
(4)印花稅:合同價×0.05%。
4、交易手續費:
居住用房2.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5、車位的稅費徵收標准參照非居住用房。
三、稅率和計稅方法
房屋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四、減稅、免稅規
房屋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書立的書據,免納印花稅。
印花稅在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時繳納,合同在簽訂時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在立據時繳納。
房產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五檔:0.5‰、0.3‰、0.05‰、1‰、2‰。適用於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木」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③ 房子的契稅和印花稅怎麼算
產契稅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契稅是指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不論征稅對象數量或金額的多少,統一按一個百分比征稅的稅率。
(3)企業拍賣房產印花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房子的契稅有以下四種分類:
一、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是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後,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房產契稅
網路-印花稅
④ 房產印花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第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第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印花稅包括: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⑤ 企業出售房產需要繳納什麼稅
法律分析:公司房屋轉讓給個人所有的行為是「二手房」轉讓,按「銷售不動產」征稅,產生的稅有契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
1 、契稅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買受人(買方)。計算公式為:應納契稅稅額=本次房屋轉讓成交價×適用稅率
2、印花稅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買賣雙方。計算公式為:應納印花稅稅額=本次房屋轉讓成交價×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率為萬分之五,這是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的。
3、企業所得稅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本次房屋轉讓成交價-房屋原值-合理費用)×25%
4、營業稅及附征 單位和個人出售「二手房」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分別按照營業稅額的7%、3%、2%徵收的。
5、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按照規定的稅率徵收的。增值額=本次房屋轉讓成交價 -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金額由評估價格和其他扣除項目組成。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6、與普通商品房不同,公司產權的房子在出售之前需先交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年費用=房屋購買價格×70%×1.2%
土地使用稅年費用=房屋面積×土地級別標准收費(18~30元/平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五)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六)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⑥ 印花稅的計算公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四條規定,印花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第八條規定,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