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集團拿下上市公司控制權
1. 劉漢被判了,那是不是意味著漢龍集團國家接手了
不是的,劉漢或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45戶企業相關股權被依法打包處置,並進行公開拍賣。
繼劉漢的系列豪車被拍賣處置後,劉漢或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45戶企業相關股權將被打包處置。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告,於2017年2月28日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司法拍賣網路平台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
漢龍資產包內含有漢龍集團本部資產和44家出資企業及負債(長期股權投資和貨幣資金除外)。按照法院拍賣公告顯示,資產包審計後總資產約181.78億元,總負債約214.4億元,凈資產約-32.62億元;評估價值為2.56 億元。資產包中涉及22家金融機構債權90.6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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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接手企業:
2017年2月,漢龍集團等45戶企業被法院拍賣,匯總評估值為2.56億元,起拍價2.56億元。其後,科發集團接手這筆資產,收購價25559.8萬元。
四川發展與綿陽科技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發集團」)根據法院裁定承接漢龍資產包後,再將漢龍集團等44戶企業組成的資產包劃轉、過戶至科發集團與本公司(由三新公司代管)合作成立的合資公司(以下簡稱「國科公司」)。
由國科公司對漢龍資產包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管理、運營和處置。股東雙方按相應股權比例承擔義務和享有權利。至2018年末,44戶企業組成的資產包,已經全部轉至國科公司。
2. 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的案例研究
關於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的案例研究
引導語:我國的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嘗試起始於1999年,粵美的管理層通過受讓法人股,成功收購上市公司。下面是我為你帶來的關於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的案例研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的早期發展
2001年以後,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開始增多,隨著2002年《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出台,管理層收購成為一大熱點,被作為經理層激勵、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手段,引起各方的關注。
一方面,實施MBO是實現國有資本戰略性退出,優化企業治理結構的一劑良葯;同時也是解決由於歷史原因導致的集體企業產權界定模糊問題、實現企業所有權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的一條捷徑。另一方面,不少人對MBO的實施動機、定價標准、融資方式等諸多問題提出種種質疑,認為在相關法規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規范的情況下,MBO隱患太多,極有可能產生國有資產流失、損害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利益等種種弊端。2003年3月,財政部向原國家經貿委企業司發函,建議暫停對MBO的審批。同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對涉及國有股權轉讓的管理層收購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由此,如火如荼的MBO浪潮開始走向低潮。
二、中國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的典型模式
(一)關聯股東共同收購
關聯股東共同收購最典型的案例及美的(美的集團,SZ000333)的管理層收購。參與美的管理層收購的兩家公司開聯和美托,具有關聯關系,前者的主要股東是董事長的兒子何劍鋒,後者則是董事長何享健本人。由於2001年中國證監會還沒有對收購中「一致行動人」作出規定,兩個公司通過分別收購美的的部分股份,順利獲得了控制權。同時,也順利規避了「要約收購」的義務。
這種模式還可能出現一些不同情況,例如管理層分別成立兩家公司共同收購,典型的如深方大(方大集團,SZ000055)的管理層收購,由於目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對「一致行動人」的界定比較模糊,管理層在實施收購、獲得控
股權的同時迴避「要約收購」義務。
隨著《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對於一致行動人的界定逐步完善,美的模式已不是一個可行的路徑。
(二)間接收購
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權轉讓必須經過財政部審批,程序較為復雜、所需時間較長,而未上市的國有資產轉讓相對來說則要容易一些。因此,通過直接收購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實施間接收購,是管理層收購的一種重要途徑,比較典型的有鄂爾多斯(鄂爾多斯,SH600295)管理層收購。管理層和職工共同出資成立的東民公司,通過收購上市公司鄂爾多斯的第一大股東鄂爾多斯集團,間接成為鄂爾多斯的控股股東。同樣的案例還有宇通客車(宇通客車,SH600066)、寧波富邦(寧波富邦,SH600768)等。
2010年以來的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案例並不多,包括2012年的大連國際(SZ000881)、2014年的山東如意(SZ002195)和2016年的東貝B股(SH900956),上述案例無一例外均採取了間接收購的模式。
(三)形式上無關聯的法人聯合收購
在管理層暫時無力實施獲得絕對控股權的收購時,還可能利用一家形式上無關聯關系的法人共同參與管理層收購,從而獲得相對較高的控股地位,宇通客車(宇通客車,SH600066)的管理層收購就是一例。2002年6月,鄭州市國資局將上市公司宇通客車的大股東宇通集團的89.8%的股份轉讓給管理層出資成立的上海宇通,10.2%的股份轉讓給河南建業公司。上海宇通利用對宇通集團的控股,聯合河南建業成功收購了上市公司宇通客車。寧波富邦(寧波富邦,SH600768)的管理層收購也屬於這種模式,兩個形式上無關聯關系的公司寧波富邦、上海城開聯合收購上市公司第一、第二大股東股份,共持有上市公司43.7%的股份,由於這兩家公司沒有形式上的關聯關系,並不構成關聯交易,可以避免要約收購。同時,這種模式的管理層收購還可以再管理層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藉助另一家形式上無關聯的法人,成功實施收購,其實質是管理層利用外部權益資本融資。
(四)參與發起,逐步收購
深方大(方大集團,SZ000055)、洞庭水殖(大湖股份,SH600257)的管理層收購頗具特色,在公司上市之初,管理層就通過成立另一家「殼公司」,參與上市公司發起設立,由於資金較少,參股份額有限,並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在以後的經營中,管理層通過「殼公司」的資本運作,增加在上市公司股份,逐步實現對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收購。深方大1995年成立之初,董事長熊建明就通過個人持股98%,在香港成立集康公司,參與深方大的發起設立,並成為其第二大股東。在2001年又個人持股85%成立邦林公司,和其他中、高層管理人員成立的時利和公司共同收購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的全部股份,實施了管理層收購。以權益計,熊健明個人對深方大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上,成為實際控股股東。在洞庭水殖的管理層收購中,管理層發起成立的泓鑫公司從一開始就參與上市公司的發起設立,並持有股份12.84%。2002年9月,泓鑫公司進一步收購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17.07%股份,合計持有上市公司29.91%股份,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
(五)收購非控股法人股東股份,實現間接收購
上市公司管理層欲實施管理層收購,但是公司控股股東又不願意出讓股份,此時,管理層通過收購其他法人股東股份的方式,實施間接收購。這種方式有點類似於西方國家流行的「敵意收購」,但由於收購者作為目標公司管理者的特殊身份,又不同於「敵意收購」。目前,佛塑股份、特變電工的管理層收購是以這種方式進行。佛塑股份(佛塑科技,SZ000973)的管理層收購中,管理層成立的富碩公司通過受讓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的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特變電工(特變電工,SH600089)的管理層分別收購第一、五、八大股東4.93%、4.93%、1.59%股份,共持有上市公司11.46%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早期的這種模式下的管理層收購雖然並不徹底,管理層並沒有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但是管理者的身份已經發生重要改變,由純粹的「管理者」變成了「重要股東」,從而改變了公司原有的治理結構,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重要影響。
收購非控股法人股東股份進行間接收購在近年來又出現了新的案例,在這兩個案例中,管理層均獲得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權。2014年的山東如意(SZ002195)管理層收購案例,公司董事長控制的如意科技原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毛紡集團24.46%的股份,通過收購中億集團持有的毛紡集團27.55%的股份,合計持有毛
紡集團52.01%股份,超過了東方資產持有的毛紡集團31.86%的股權比例,成為毛紡集團的控股股東並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16年的東貝B股(SH900956)管理層收購案例中,公司管理層控制的冷機實業原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東貝集團9.26%的股份,通過收購洛克電氣持有的東貝集團39.14%的股權,冷機實業將合計持有東貝集團48.41%的股權,並通過與持有東貝集團5.51%股份的埃博科技簽署《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合計控制東貝集團53.92%股權,超過東方資產的43.81%的持股比例,成為東貝集團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
三、中國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的資金來源
(一)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融資情況
(二)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融資的`特徵
1、從公開披露信息看,早期管理層收購資金大部分來自管理層自籌資金 從交易情況看,早期的管理層為收購成立的新公司注冊資本都比較高,其中,洞庭水殖、特變電工、勝利股份、鄂爾多斯、宇通客車等5家公司的注冊資本均高於收購所需資金。並且,管理層在這些收購平台公司中所佔權益比例高,只有洞庭水殖的受讓方有20%權益屬於外來機構投資者融資。由於這些收購平台公司都是新成立,注冊資本較好地反應了內部現金流,據此可以判斷中國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收購的資金大部分來源於管理層自籌。
2、個人融資是管理層收購資金的重要來源
然而,管理層用於成立平台公司的資金大部分來自個人融資。中國管理層收入水平相對較低,因此合理的推測是管理層收購的資金大量來源於個人借款,例如向親朋好友借款,用個人資產向銀行作抵押貸款、以個人信譽向其他企業融資等,個人融資成為管理層收購資金的重要來源。佛塑股份再管理層收購的公告中,明確披露了所需資金由管理層自行通過借款、貸款解決。
3、外部權益資本較少參與管理層收購
在典型的管理層收購中,收購資金除了依靠大量的借貸以外,還可以通過吸收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等權益資本形式,共同參與管理層收購。在上述案例中,只有較少案例利用了外部機構投資者的權益資本,其他收購活動全部依靠管理層自籌資金入股解決。
4、股權質押成為管理層收購再融資的重要手段
在已經完成管理層收購後,一些注冊資本低於收購資金的受讓人都進行了股權質押融資,如美的集團、方大集團和最新的東貝B股案例。先通過銀行或者其他機構借款進行管理層收購,收購完成後再進行股權質押將上述借款還清,雖然本質上是一種「以新債還舊債」的行為,但是能夠讓管理層收購的資金來源多了一條可行的路徑。
5、分期付款具有賣方融資的性質
分期付款作為一種融資技巧,被應用到管理層收購中。如佛塑股份管理層收購中,收購平台富碩公司通過分期付款方式,解決收購資金不足的問題。通過與原第二大股東協商,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後,支付首期轉讓款,恰好略等於富碩公司的注冊資本,而承諾在股權過戶時支付餘款13,764萬元,另外在一年內付清剩餘的16,457.198萬元。通過分期付款,實施管理層收購的富碩公司得到了賣方16,457.198萬元的1年期融資。
四、近年來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相關案例
(一)2012年大連國際MBO
1、收購的基本情況
本次管理層收購的收購方為大連翰博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翰博投資」),是大連國際董監高為主出資組建的有限公司,管理層合計持有翰博投資61.60%股權。本次收購為翰博投資受讓億達投資持有的國合集團30%股權,轉讓後,翰博投資持有國合集團53%的股權,並通過國合集團間接持有大連過18.38%股權。
本次收購前上市公司的控制關系結構圖為:
本次收購完成後控制權關系結構圖為:
2、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轉讓協議當事人:億達投資(出讓方)和翰博投資(受讓方);
協議簽署日期:2012年8月21日;
轉讓的股權及比例:億達投資持有的國合集團30%股權;
股權轉讓的價款:人民幣17,000萬元;
付款安排:翰博投資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向億達投資支付80%的股權轉讓價款(即人民幣13,600萬元);並在股權過戶登記變更完成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20%的股權轉讓價款(即人民幣3,400萬元);
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股權轉讓協議經大連國際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3、收購資金來源
上述收購資金來源於翰博投資的自有資金1,500萬元、股東借款3,500萬元及銀行貸款12,000萬元。根據翰博投資與中國農業銀行大連軟東支行簽訂的貸款意向書,中國農業銀行大連軟東支行將為翰博投資提供12,000萬元的信貸資金用於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翰博投資各股東承諾,如出現上述資金不足以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全部價款的情形,各股東將按出資比例向翰博投資提供剩餘股權轉讓款。翰博投資聲明,本次受讓國合集團30%股權所需資金未直接或者間接來源於大連國際,也沒有與大連國際進行資產置換或者其他交易獲取資金。
4、本次收購的定價
本次收購中,翰博投資以17,000萬元收購了億達投資持有的國合集團30%的股權。本次收購完成後,翰博投資將持有國合集團53%的股權,其通過國合集團間接持有了大連國際56,772,782份股權,佔大連國際股本總額的18.38%。
本次收購價格是以評估機構出具的《大連翰博投資有限公司擬收購中國大連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元正評報字[2012]第086號)為基礎確定的。根據該評估報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國合集團30%股權的價值為18,242.62萬元。根據交易雙方意願,經協商,翰博投資和億達投資以評估價值為基礎進行了友好協商,最終確定本次收購價格為17,000萬元。
元正評估在對國合集團股權價值進行評估時,評估假設及評估方法合理,評估結果真實反映了國合集團股權的價值,不存在明顯低估情況。其中對國合集團
擁有的大連國際股權的評估值為48,881.29萬元,該評估值與大連國際評估報告中上市公司全部股東權益評估值的18.38%一致,且略高於該部分股權按照2011年12月30日和2012年7月13日收盤價計算的價值。如以該評估值作為大連國際股票市值,則相對於大連國際2011年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每股收益,市盈率為17.22倍,與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市盈率17.54接近,因此該評估值不存在明顯低估大連國際股權價值的問題。
3. 上市公司控制權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控制權是指股東或公司經營者通過股權、人事安排、協議設計等方式,對公司的經營、資產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進行控制和影響的權利。簡單地說,公司的股東、創始人、投資者或經營者對公司有控制和影響的權利;本書所稱對公司的控制並不僅僅指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和表決權。還包括通過公司持股比例、人員安排、財務控制、資產控制、業務控制、上下遊客戶影響、技術控制、知識產權控制、協議安排等方式控制和影響公司及公司決策。
有的公司因控制權糾紛將合夥人送進監獄,有的公司因控制權糾紛使即將上市的公司陷入泥潭,有的利潤豐厚的公司也將因控制權糾紛瀕臨破產。近年來,黃光裕與陳曉的糾紛、蔡大標與潘雲海的糾紛、雷士照明事件,不是離開了公司就是進了監獄;這也是造成的。許多人重視公司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