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改革推動更多優質企業上市
① 科創板和創業板的改革,會不會帶來科技股的長期牛市
科創板和創業板的改革會讓A股帶來價值牛,但不會出現科技股的長期牛市,科技股只會分化式走牛,科技股絕不會全面走牛。
隨著A股市場科創板的創立,以及創業板的改革,由於這兩大板塊的股票都是採取注冊制,同時也會漲跌幅明顯放寬到20%,這兩個方面對對A股市場是影響比較大的。
原因三:我國科技企業同比一些發達國家的科技企業太落後了,要知道我國很多科技企業都還需要依賴國際上一些頂尖的科技企業學習技術。
意味著我國很多科技企業還在摸索和逐步成長中,處於發育成長中,這些企業的業績並不會很好,業績會直接影響二級市場股票的表現,沒有業績的支撐,股票想要長期牛市更加不現實。
綜合以上關於科創板和創業板的改革,會不會讓科技股長期牛市的問題展開討論和分析;未來科技股只會局部性的機會,並不會所有科技股都會長期牛市的,未來只有價值牛,並不會走科技牛。
②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市場迎來哪些變化
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迎來歷史性時刻,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這是2020年4月27日以來,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僅歷時4個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推進速度超預期。
在注冊制改革之後,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受理365家企業創業板首發上市申請,其中29家已注冊生效,還有303家處於受理問詢狀態。除此之外,創業板還能夠再融資、並購重組同步實施注冊制,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共受理161起再融資申請、9起並購重組申請。這些改革都會引起市場的新變化。
③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市場將迎來哪些變化
近期消息得知,於8月24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首批18家首發企業上市交易。伴隨著18家公司上市,創業板的時代將要拉開帷幕。
最後,為市場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由18家首批創業板注冊制企業上市情況來看,市場化發行定價機制有效發揮了作用 。上市儀式現場首批18家首發上市企業維康葯業、康泰醫學、鋒尚文化、美暢股份、南大環境、大宏立、安克創新、海晨股份、捷強裝備、聖元環保、藍盾光電、卡倍億、傑美特、歐陸通、回盛生物、天陽科技、蒙泰高新和金春股份同時敲下銅鑼。直至當日收盤,這18家企業新股全線大漲,帶動創業板指數上漲1.98%,並且發行市盈率處於19.1-59.7倍之間,達到了平均值39.3倍,有市場改革帶來的成果可謂效果顯著。
④ 創業板的注冊制與科創板有何不同這些與你息息相關
上個月,迷小妹和大家聊了聊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對創業板市場結構和上司公司的影響。總的來說,創業板注冊制的實施,為助力優質成長企業上市發展提供了條件,將迎來發展新機遇。那麼,對於我們普通投資者來說,注冊制的實施會對我們的投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們又該如何抓住機會分享改革的紅利呢?
談到注冊制,作為開市已十年的「老大哥」創業板,也要向「新晉鮮肉」科創板取取經。不過,當我們交叉對比兩者的「注冊制」規則,會發現也是略有不同的,其中的不同點就深刻反映了兩者的定位區別。
注冊制:創業板vs.科創板,有什麼不同?
一
編制方法兼顧市值與流動性
1. 創業板錯位發展,服務於成長型雙創企業
科創板成立之初也定位於與已有的創業板錯位發展,不同的定位決定了兩者的制度規則差異,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後依舊如此。
創業板順應創新、創造、創意大趨勢,服務於創新驅動、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因此相比科創板,歡迎了更多富有技術發展的軟性競爭力企業。而科創板是以 科技 為核心,因此在制度上規定了研發投入和技術優勢等方面要求。總體上來看,創業板注冊制制定借鑒了科創板,但在發行審核程序、上市門檻的設立、退市機制、交易規則、投資者適當性等多個方面呈現差異化。
二
多套上市標准,盈利要求更為嚴格
從上市門檻看,借鑒科創板,創業板也設立了多套標准,圍繞市值設立不同凈利潤、營業收入要求。市值指標的引入體現了市場化原則,給上市企業提供不同的經營路徑選項,企業可結合自身情況選擇適當的標准,更好的滿足成長型企業的融資需求。
創業板上市標准中的一項標准為「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而科創板對應預計市值為30億元,最高預計市值為40億且無硬性營收要求,相比之下創業板對規模要求更高。對紅籌與特殊股權結構企業上市標准中,創業板的上市標准也比科創板在盈利上要求更嚴,需要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
三
投資者准入門檻
對於新增個人投資者,創業板要求投資者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並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制度改革前,創業板對個人資產不做限制,要求2年以上交易經驗。相比於科創板50萬資產要求,創業板門檻較低,利於個人投資者參與創業板投資,投資者有望與上市企業同步擴容。
四
對投資者的專業投資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對個人投資者而言,雖然與科創板相比准入門檻更低,但縱向對比是比創業板以前更高了的。
而且在交易規則上也與創業板看齊,漲跌幅限制比例提升。市場潛在波動性更大,對個人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體現出投資風險自擔理念。
五
借道指數投資工具,分享改革紅利
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提高了投資准入門檻,擴大了漲跌幅限制,更利於機構投資者參與市場化定價,投資更專業化,機構投資者佔比或將提升,促進實現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
而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看到今年以來創業板的優異表現,想要躍躍欲試參與到市場當中去可能會遇到門檻較高、風險增大的問題,如果沒有較高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較好的擇時、選股能力,可能很難分享市場發展帶來的紅利,甚至因為操作不當面臨虧損。
注冊制將加速創業板兩極分化,投資趨勢和交易量將會向龍頭靠攏,從創業板800餘家公司優中選優的指數例如創業板指將會更具吸引力。投資者可以借道指數投資工具來參與創業板投資。迷小妹帶鹽的浦銀安盛創業板ETF(基金代碼為:159810,場內簡稱「浦銀創業」)就是一隻跟蹤創業板指的場內ETF。基金以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獲取指數長期增長的穩定收益為宗旨,在降低跟蹤誤差和控制流動性風險的條件下,構建指數化的投資組合,為投資者分享創業板增長紅利提供了新的渠道。
風險提示: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以上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評論、預測、圖表、指標、理論、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為參考,投資人須對任何自主決定的投資行為負責。創業板存在其特有風險。另,以上信息出現的任何觀點、分析及預測不構成對閱讀者任何形式的投資建議或業績保證,本公司亦不對因使用上述內容所引發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負任何責任。基金管理人承諾將本著誠信嚴謹的原則,勤勉盡責地管理基金資產,但並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請務必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本基金適當性風險等級為R3,在代銷機構申購的應以代銷機構的風險評級規則為准。如需購買本基金,請您關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規定,提前做好風險測評、並根據您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購買與之相匹配的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
⑤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還有哪些新規則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的消息在此前的幾個月就一直飽受投資者關注,也非常期待這項改革的落地。8月24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首批的18家企業正式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標志了創業板注冊制正式落地實施,也是我國資本市場深化改革的一大新里程碑。在經歷了審批制和核准制之後,到創業板的注冊制改革試點這一歷程,表明了我國的資本市場正在飛速走向市場化進程,也是繼上交所的科創板出爐之後,我國為了完善資本市場和基礎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舉措。創業板的注冊制改革試點,也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一次改革摸索,會為以後主板注冊制改革積累經驗價值,在推動我國資本市場良好發展方面會起到很好的作用,以便更好地利用金融資本去服務和推動實體企業進行高質量發展。
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2020)
一、背景及總體思路
再融資制度作為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在促進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一帶一路」、軍民融合、國資國企改革等國家戰略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現行再融資制度部分條款不能完全適應市場形勢發展需要,市場對此反映較多,各方面改革呼聲高。我會將再融資制度改革作為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點措施積極推進,對再融資制度相關條款進行調整。
本次再融資制度部分條款調整的總體思路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理念,提升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便捷性和制度包容性。一是精簡優化再融資發行條件,規范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為,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大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二是切實提高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質量,建立更加嚴格、全面、深入、精準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資者決策為導向,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三是調整再融資市場化發行定價機制,形成買賣雙方充分博弈,市場決定發行成敗的良性局面,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資效率。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一是精簡發行條件,拓寬創業板再融資服務覆蓋面。取消創業板公開發行證券最近一期末資產負債率高於45%的條件;取消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連續2年盈利的條件;將創業板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且使用進度和效果與披露情況基本一致由發行條件調整為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優化非公開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為戰略投資者等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和鎖定機制,將發行價格由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折改為8折;將鎖定期由36個月和12個月分別縮短至18個月和6個月,且不適用減持規則的相關限制;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數量由分別不超過10名和5名,統一調整為不超過35名。
三是適當延長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選擇發行窗口。將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從6個月延長至12個月。
此外,根據前述修改內容相應地修改了其他條款,並根據立法技術規范了文字表述。三、各方意見、建議採納情況
徵求意見期間,我會和司法部共收到有效書面意見、建議107份。經認真研究,我們對各方意見較為集中的事項作了進一步梳理,對合理意見進行了採納,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關於法律適用
關於規則適用,我會在徵求意見的新聞稿中明確:「修改後的再融資規則發布施行時,再融資申請已經取得核准批復的,適用修改之前的相關規則;尚未取得核准批復的,適用修改之後的新規則,上市公司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並更新申請文件後繼續推進,其中已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不需重新提交發審會審議。」
有意見提出,按照上述「新老劃斷」原則,新規則發布實施時已取得核准批文的企業,仍舊適用原有規則,由於原有規則在定價、鎖定期尤其是減持限制上更加嚴格,該等企業幾乎不可能完成發行,建議調整「新老劃斷」時點。
我們採納該條意見。經研究,從便利企業融資、有利於資本形成、節約監管資源的角度考慮,我們擬將「新老劃斷」的時點由核准批文印發調整為發行完成時點,即《再融資規則》施行後,再融資申請已經發行完畢的,適用修改之前的相關規則;在審或者已取得批文、尚未完成發行且批文仍在有效期內的,適用修改之後的新規則,上市公司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並更新申請文件或辦理會後事項後繼續推進,其中已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不需重新提交發審會審議,已經取得核准批文預計無法在原批文有效期內完成發行的,可以向我會申請換發核准批文。
(二)關於明股實債
為加強對明股實債行為的監管,《再融資規則》(徵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不得向發行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且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發行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
有意見提出,建議將主體范圍擴大到前述主體的關聯方,以避免其藉助關聯方規避該條規定的情況。我們採納該條意見,將規則修改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不得向發行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且不得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發行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