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與私營企業的不同點
Ⅰ 上市公司和私營企業的區別
上市公司與私企的區別在於上市公百司是所公開發行的股度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而私營企業是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它作為百一種私人投資,僱工勞動,獨立進行商品經濟活動,是以營利為目的地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Ⅱ 「私營企業」與「上市企業」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相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對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個國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動。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他們的問責制度不一樣。
4、上市公司上市具備的條件是:股本部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
最後,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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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私營企業」與「上市企業」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2. 私營企業的特點是:
A.私營企業的資產屬於私人所有。
B.私營企業中存在僱傭勞動關系。
C.私營企業是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它作為一種私人投資,僱工勞動,獨立進行商品經濟活動,是以營利為目的地經濟組織。
3. 上市企業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 上市企業的特點如下:
A.上市企業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企業,但上市企業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
B.上市企業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C.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Ⅳ 私企和上市公司的區別
法律分析:企業性質不同。上市企業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