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企業的貸款不用交印花稅
❶ 貸款合同用交印花稅嗎
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❷ 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有哪些
我國現行印花稅稅收政策規定了談念辯對13個列舉稅目徵收印花稅,其中合同性質的稅目有11個。對未列入印花稅列舉范圍的不征稅。下面我們和我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以下是常見的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各類合同。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經濟業務中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對訂單無需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納稅人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企業向股東借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一種方式,和股東所簽含缺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則無需印花。
3、承包經營合同。承包經營合同在印花稅稅目中並沒有列舉,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和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以及企業內部實行的承包、租賃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無需印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印花。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須再重新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代理單位和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6、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託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託方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高姿
7、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對於托運快件行李、包裹業務,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8、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❸ 哪些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雲掌財經: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的業務憑證,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該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對外不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用於企業內部備份存查,根據[19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3.股權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不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貼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簽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另行貼花。 5.委託代理合同 代理單位和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不屬於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6.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 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託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託方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7.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 在貨物托運業務中,根據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承、托運雙方需以運費結算憑證作為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貼花。但對於托運快件行李、包裹業務,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8.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9.會計、審計合同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0.工程監理合同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等相關規定,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因此,工程監理合同並不屬於「技術合同」稅目中的技術咨詢合同,無需貼花。 11.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鑒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作為購銷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而簽訂的三方合同,雖然購銷合同、借款合同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但參與簽訂合同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不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無需就所參與簽訂的合同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❹ 哪些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以《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各種憑證作為征稅對象,其中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合同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那麼哪些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比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由於這些機構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獲得金融業務許李敗團可證,因此該類借款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和企業之間的借款,企業之間統借統貸合同,企業與個人的借款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通過協商,將借款合同還款期限延長所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按稅法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稅法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只是對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進枯段行明確的,無需繳納印花稅。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和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屬於在一定期間內銀行對借款人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不同,無需繳納印花稅。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對於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無需貼花。哪橘
計提合同印花稅會計分錄
印花稅可以直接計入稅金及附加,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❺ 什麼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企業簽訂的合同類文件,符合規定的應繳納印花稅。對於借款合同,有哪些無需繳納印花稅?
不需繳納印花稅的借款合同有哪些?
1.企業與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非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不需要貼花。
2.企業和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3.企業與金融機構所進行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在經過協商之後僅僅延長還款期限的暫時不繳納印團擾知花稅塌消。
4.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委託貸款合同,在代理業務中,合同如果僅僅只明確代理的相關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要進行貼花。
5.企業與銀行簽訂授信額度李敗協議,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額度的計劃,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6.企業與銀行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需要在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納稅人
1.銀行和企業都屬於借款合同印花稅的納稅人。一般的商業銀行都有代征印花稅的法定義務,因此銀行在向企業發放借款的同時會將企業的印花稅一同代征。
2.非金融機構之間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因此此類的借款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❻ 你還在多交錢這些貸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是一種小額稅,貸款合同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是需要貼花的,也就是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其實不是所有的貸款合同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為大家整理了以下幾類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貸款合同,供大家參考。1.與非金融機構的貸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貸款合同
與企業或與個人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間的統借統貸合同,合同對象也不屬於金融機構,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展期合同
貸款展期合同是與金融機構進行協商後,延長貸款還款期限的合同,根據相關規定,這類合同也暫不需要貼花。
4. 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PS:委託金融單位貸款,金融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貸款合同應按規定貼花。
5. 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授信合同雖然也有金額的規定,但是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貸款合同不同,不需要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限額進行貼花繳稅。但是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要再次貼花。
以上六種就是不需要交印花稅的貸款合同了,由於現在融資品類日益增多,其它還有不需要交印花稅的貸款合同,大家可以根據上面參照對比得出。
❼ 10種借款合同不需交納印花稅
10種借款合同不需交納印花稅
企業的借款合同並不是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哪些要,哪些不要你知道嗎?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么借款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什麼借款合同要繳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即: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
(二)什麼借款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
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
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
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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