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爾集團股票期權股比
㈠ 股票和期權的區別是什麼
股票與期權是兩種不同的買賣手法。對於常關注本大眾號的朋友來說,股票的常識應該都不錯的儲藏了,可是期權對於咱們來說相對來說還是稍微單薄的,那麼,接下來咱們就一起來學習一下他們之間的差異吧!
股票與期權分別是什麼?
股票指的是一種所有者憑據,代表著具有哪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便是那家公司的股民,且有該公司相應的股份。也表明投資者可以對該公司施行一定的權力。
期權與股票有所不同,它是指一種合約。它標志著賦予合約持有人在將來某個特定的日期或者是時刻點之前的恣意時刻,以其約好的固定的價格買賣某一種財物的權力。
股票與期權的差異
1、與股票不同,期權是指一種權力,該合約的構成者是至少觸及買賣雙方的,持有合約的人只享用權力,不用承擔相應的責任。
2、從管理層的視點來講:股票與期權均是由公司董事會作出相關決議,期權是決議頒發公司中層以上的管理者,在將來的某個時期以其時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力;股票是決議回購股票去發給該公司中層以上的管理者。
3、從各自標的物方面講:期權的標的物指的是選擇買賣的財物,該財物的選擇規模包括股票、債券等,且是由這些標的物逐漸衍生出來期權的,故而又稱之為金融衍生東西。
4、綜上所述,期權的售出方是可以不具有標的物財物的,且可以施行賣空買賣手法。相反,期權的購買方也未必想具有標的物財物。
5、留意,期權的到期日是不同的,因此有美式期權、歐式期權等。
現在咱們知道股市和期權的差異是什麼了嗎?
㈡ 國內個股期權有哪些股票
目前沒有正規的個股期權,只有ETF期權,包括50ETF期權和300ETF期權,國內期權主要有:上證50ETF期權和滬深300期權這兩種。
股票期權合約為上交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或者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等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總體來講還在起步階段,場內場外期權發展情況與國外金融強國對比差距都很大。2013年8月,國內誕生了首隻券商的場外期權。經過5年的發展,場外期權品種日益齊全2016年,個股期權放開後,場外期權交易量屢創新高,存續的期權名義本金一度超過3000億。,已經覆蓋了個股,股指,商品等多個品種。與全球場外期權市場存續的名義本金,高達幾十萬億美元規模相比,差距巨大。但後起步的場內期權市場相差更加懸殊。2015年5月,中金所董事長張慎峰曾表示,或將推出多隻股指期權(追蹤股指期貨的指數期權),包括滬深300股指期權、上證50股指期權和中證500股指期權等。但是話音剛落,股災來了,隨後大家把投資失敗的怨氣一股腦撒在衍生品上面。緊接著,股指期貨開始被限制手數保證金提高,手續費也提高,導致三大股指期貨的交易量驟降,降到最低時,滬深300股指期貨不足高點的1%,上證50和中證500不足高點時的3%(18年末股指期貨限制重新放開),而場內期權則被無限期暫停,金融創新發展停滯。
目前,國內場內期權市場只有四個品種,一個金融期權和三個商品期權,分別是15年上市的50ETF期權、17年上市的白糖期權與豆粕期權、18年9月上市的銅期權。
其中50ETF期權發展態勢較為不錯,其日均持倉面值在2017年,超越現貨本身、股指期貨和50ETF。但跟全球最活躍的標普500ETF期權相比,日成交量還是其三分之一,還有很大差距。而豆粕期權發展態勢同樣不錯,白糖期權就稍微差一些。
㈢ 什麼是股票期權什麼叫股票行權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行權是經濟、金融或企業管理方面的行家,能得到較有價值的投資咨詢建議。不與資金與股票的供求關系決定著股價的漲跌,資金相對盈餘時,股價就上漲;反之,當資金相對緊張時,如何選股票的損失。
(3)卓爾集團股票期權股比擴展閱讀:
期權做法
(一)成立薪酬管理委員會或股票期權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處於董事會直接管理之下,有權決定公司股票期權的授與人、授予額度、授予時間表,處理突發事件,解釋股票期權計劃等。然後根據公司擴股計劃,在公司歷次增資擴股時留出一部分普通股作為股票期權的可用股份。
(二)確定股票期權的價格、實施方式和有效期。
1、股票期權的認購價可以以股票期權合同簽訂日前一段時間的股票平均市價為准。
2、股票期權的實施有勻速法和加速法兩種方法,勻速法即在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內,每年執行等額期權的辦法;加速法是指隨著年數的增長,可執行期權的比例也逐年增加的方法。與勻速法相比,加速法更能使企業的長期利益得到保護。
3、股票期權的有效期為合同簽訂後5-10年或管理者離職前。
㈣ 股票期權是什麼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股票期權其實就是一種受益權,是公司授予員工在某段時間里(通常是10年),按照授權日的股票的公平市場價格(FMV),即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
股票期權不同於職工股的嶄新激勵機制,它能有效地把企業高級人才與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結合起來。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購買未發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從公司購買而非從二級市場購買。
二、股票期權的特徵
股票期權起源於美國,它作為企業一項新的金融創新,已在美國大多數上市公司得到成功實踐和推廣。一般股票期權具有如下幾個顯著特徵:
(一)、同普通的期權一樣,股票期權也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經營者可以根據情況決定購不購買公司的股票;
(二)、這種權利是公司無償贈送給它的經營者的,也就是說,經營者在受聘期內按協議獲得這一權利,而一種權利本身也就意味著一種「內在價值」,期權的內在價值表現為它的「期權價」;
(三)、雖然股票期權和權利是公司無償贈送的,但是與這種權利聯系的公司股票卻不是如此,即股票是要經營者用錢去購買的。
㈤ 什麼是股票期權,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是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這也是一種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激勵機制,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將股票期權作為一個特定的法律關系來看,其構成應當包括法律主體、法律客體以及其法律內容三個部分。
1、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包括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兩個方面。所謂出讓主體是指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賦予企業經營者的授予人,而受讓主體則是指企業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理論上對股票期權的出讓主體有不同的意見,一認為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有人認為是企業本身。武漢市在實踐中則是由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出讓主體。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由企業本身作為出讓主體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具體來說,應當由公司董事會行使該權力並應設置專門的、獨立的薪酬委員會作為具體的工作機構。
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權授予的對象和范圍。由於股票期權是給予企業經營者的一種遠期報酬,其受益人理所當然是企業的經營者。在我國,企業經營者的范圍主要是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及總經濟師在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歐美國家的企業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但是,我國國有企業有其特殊之處,其董事實際由政府任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所有者代表,並且大部分的企業董事同時又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而董事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具有實質性的重要影響。因此,這就決定了應將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納入到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范圍中。而監事由於其擔負著監督董事和經營者的特殊責任,其與董事和經營者的利益應當趨異,因而監事理應被排除在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是指股票期權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為所共同指向的客觀對象,即認股期權。認股期權屬於介於物權與債權之間的一種民事權利,具有債權的基本特徵,同時也是物權的延伸權利,首先,認股期權缺乏支配效力,沒有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約而產生的一種民事權利,所以其不應屬於物權范疇。其次,由於持股期權一旦行使就會產生新的物權或導致物權的轉移,同時其也具備權利主體特定、標的物特定等物權的特徵,因而認股期權也不完全屬於債權范疇。
3、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
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指法律主體(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間就法律客體(認股期權)的權利義務關系,換言之,是授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至少應當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等四個要素。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股票期權的行權期是指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時間安排,是股票期權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環節。期權被授予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鎖定才能開始逐步行權,這個期間至少是在授權的一年以後。比如某企業的期權有效期為5年,其中前兩年股票期權不可行權,後3年為行權期。也有企業設計的鎖定期獨具匠心,如我國最早實行經營者群體持股和期股計劃的埃通公司規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後一次性行權,行權價為股票面值(1元)。設定行權期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期權制度的原始動因,等待的過程就是激勵的過程,以約束和促進經營行為的長期化,這一激勵過程同時也是對持股人員的再篩選過程,不合格持有人將先後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指認股期權人購買企業股票的價格,也即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由認股期權人購買的股票的確定的價格。行權價格的確定是整個股票期權制度的核心,行權價格在授予期權時已經確定,該價格實際上就是期權持有人奮斗的基礎和贏利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期權持有人的努力使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節節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勵回報。
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權索取權的數量,這是股票期權制度中的又一個重要環節。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需考慮期權激勵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對二級市場的沖擊和影響也不能忽視,數量過多或過少均難以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並可能對企業帶來不利。企業的一般原則是股票期權總數不得超過企業總流通股本的20%或總股本的7——8%。
由於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契約關系,那麼就應當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據企業的特定情況和其各自的目標自行約定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只要這種約定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也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則其契約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㈥ 上市公司推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存在機會主義擇時嗎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布以來,我國越來越多上市公布實施股權激勵,並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我國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預案公告前後是否存在時點的機會主義選擇擇時、圍繞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後的信息披露擇時和盈餘管理機會主義擇時,以及機會主義擇時行為的具體方式如何在一個公司實施股票期權激勵過程中被組合運用,和機會主義擇時與激勵草案內容之間到底有何關系。這些問題越來越得到政府和學術界的關注。 本文以2010年1月1日-2014年6月31日首次披露股票期權激勵草案的324家上市公司作為總體樣本,對以上幾個方面進行了實證研究。本文... 展開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布以來,我國越來越多上市公布實施股權激勵,並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我國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預案公告前後是否存在時點的機會主義選擇擇時、圍繞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後的信息披露擇時和盈餘管理機會主義擇時,以及機會主義擇時行為的具體方式如何在一個公司實施股票期權激勵過程中被組合運用,和機會主義擇時與激勵草案內容之間到底有何關系。這些問題越來越得到政府和學術界的關注。 本文以2010年1月1日-2014年6月31日首次披露股票期權激勵草案的324家上市公司作為總體樣本,對以上幾個方面進行了實證研究。本文先從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點的機會主義選擇擇時、以及圍繞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後的信息披露擇時和盈餘管理機會主義擇時這三個方面來進行研究出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推出前後管理層機會主義擇時行為,然後用這三個方面的擇時加權綜合來得出整體擇時,並且進一步研究出各類擇時和期權激勵草案公告內容之間的關系。 研究發現,有63.88%的企業是存在公告時點的機會主義選擇擇時,61.11%的企業是存在信息披露擇時58.33%的企業是存在盈餘管理擇時的,均超過了一半。同時通過加權綜合,得到有企業有77.78%存在整體的機會主義擇時,可見我國的企業的擇時情況較為嚴重,委託代理問題矛盾突出,我國的期權激勵制度的設計存在一定的缺陷,最後通過實證研究4個擇時和股票期權激勵草案公告內容指標之間的關系,得出發行激勵總數占總股本比例(%),在四個擇時中都是顯著的;預留權益總數占發行激勵總數比例(%),在整體擇時、公告時點擇時和盈餘管理擇時模型中是顯著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它在整體擇時和公告時點擇時模型中不顯著,但在信息披露擇時和盈餘管理擇時模型中是顯著的;激勵期權能夠行權的有效期,它在公告時點擇時、信息披露擇時、盈餘管理擇時模型中是顯著的;首次授予高管權益比例,它在四個模型中都是顯著的。 通過上述研究,一方面證明了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進行股票期權激勵時管理層進行了一種或多種機會主義擇時,另一方面本文的研究也為政府和企業就如何完善激勵計劃制度,進一步抑制管理層擇時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依據。
獲取更多股市資訊就在老錢庄股市直播(www.lq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