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分立房產轉移繳納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此五類人均是在境內書立、領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及個人。其中所列舉憑證主要為以下內容: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我國印花稅稅目稅率企業購銷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購銷金額的0.3%貼花,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企業加工承攬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企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收取費用的0.5%貼花,包括勘察、設計合同;企業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承包金額的0.3‰貼花,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企業財產租賃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6、企業貨物運輸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按運輸費用0.5‰貼花,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聯運合同;7、企業倉儲保管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包括倉儲、保管合同;8、企業借款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按借款金額0.05‰貼花,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9、企業財產保險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10、企業技術合同中立合同人需要按照按所載金額0.3‰貼花,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11、企業產權轉移書據中立據人需要按照所載金額0.5‰貼花,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等;12、企業營業賬簿的立賬簿人需要按照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計稅5元/件,包括生產、經營用賬冊;企業的權利、許可證照的領受人需要按件貼花悔衡如5元,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二、印花稅稅率多少印花稅稅率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購銷合同:稅率為購銷金額的0.03%,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稅率為承保金額的0.03%。貸款合同:稅率為貸款金額的0.005%,物業租賃合同:稅率為租賃金額的0.1%。稅額不足1元的,貼花1元。財產保險合同,稅率為保險費收入的0.1%。業務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占實收資本總額和資本公積的0.05%。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碧啟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並不是說哪些企業需要繳納印花稅,而是只要企業涉及到上述業務就需要繳納印花稅,不管哪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肯定會有需要繳納印花攔汪稅的時候。
Ⅱ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房產買賣轉讓實際上是一種財產所有權轉讓。
2、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四條的規定,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應按「產權轉移書據」依萬分之五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二、印花稅及其稅率
交易合同需要交印花稅,股權轉讓需要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也是交易合同的一種,也需要交印花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都需要交印花稅。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是指轉讓股權的股東和受讓的新股東,股權所涉及的公司是不用繳納印花稅的,也沒有義務代扣代繳。
印花稅的稅率:萬分之五
公式:合同金額總額*萬分之五
三、印花稅計稅金額含稅嗎
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含稅的。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經國務院批准。
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Ⅲ 合並分立產權轉移印花稅收嗎
法律分析:不收的。關於印花稅,只要書立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相關的協議、合同及相關憑證行為時,就應當繳納印花稅。但是在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中明確:企業改制過程中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而產權是指改制中的所有產權,那自然也就包括了土地使用權的轉移了。而企業合並,只是企業改制中的一種形式而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Ⅳ 企業轉讓房產要交哪些稅
法律分析:1、所得稅:房產價值的20%,由受贈方交納。贈與法定繼承人、撫養人、贍養人、和繼承除外。
2、營業稅:房產價值的5%,由贈與方交納。贈與法定繼承人、撫養人、贍養人、和繼承除外。
3、契稅:房產價值3%,由受贈方交納。夫妻之間更名除外。
4、印花稅:0.05%,由雙方繳納。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需繳納全額契稅(目前稅率4%)及印花稅,房屋贈與直系親屬、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三種情況免交個人所得稅。受贈者5年內再次轉讓房產的,需交營業稅,若計征時間超過五年,可免營業稅。受贈者再轉讓房產,還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正常交易的賣房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產轉讓收入額-房產原值-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整體轉讓,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轉移是否繳納印
應繳納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企業整體轉讓屬企業全部財產的所有權轉讓,應根據產權轉讓所立的書據依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但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搜寬》及其慶漏絕實施細則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即轉讓房地產)具有法定譽姿增值額的應當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轉讓非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的建築物,其附著物則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Ⅵ 公司分立涉及的稅務問題
公司分立涉及的稅務問題有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
1、增值稅
依據規定,通過公司分立的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分立企業,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徵收增值稅,當然也就不需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作為一般的工業或商業企業而言,如果確因生產經營需要而進行公司分立,符合上述規定並不難。但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果做到符合上述規定難度還是非常大的,特別是以最終實現土地使用權轉讓為目的的公司分立行為。一旦被認定不符合上述規定,則公司分立過程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需要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等。
公司分立過程中涉及到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之外的其他資產轉讓行為,需要繳納增值稅及附加。
2、土地增值稅
依據規定,公司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分立後的企業,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該政策不適用於房地產轉移任意一方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形。
也就是說,如果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公司分立的方式將房地產轉移至分立後的企業,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所以,通過公司分立的方式轉移不動產,只適合房地產項目增值額不大的情形。
3、企業所得稅
依據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公司分立,被分立企業對分立出去的資產應按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作為分立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認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採取派生分立方式時,原公司股東取得的對價應視同被分立企業分配進行處理;如果採取新設分立方式,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如果公司分立符合特定條件,可以按規定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股權支付暫不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的,其非股權支付仍應在交易當期確認相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這些條件包括:
(1)被分立企業所有股東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即分立企業與被分立企業原股東不變,各股東持股比例也不變;
(2)分立企業和被分立企業均不改變原來的實質經營活動,即分立企業與被分立的經營范圍均與被分立企業分立前保持一致;
(3)被分立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分立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
4、個人所得稅
在企業分立時原自然人股東是否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目前暫無明文規定。在具體操作上,取決於地方稅務機關的認定。
比如大連市的相關規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加強企業注銷和重組自然人股東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大地稅函[2009]212號)第三條規定:
企業分立後,被分立企業存續的,其自然人股東取得的對價應當視為被分立企業的分配,在扣除投資成本後確認為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企業分立後,被分立企業不存續的,被分立企業應當按照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其自然人股東的個人所得稅管理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執行。
5、契稅
公司分立,往往會涉及到不動產權的轉移。根據規定,公司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對分立後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
6、印花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規定,以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後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同時,企業因分立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徵收范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企業分立不屬於該征稅范圍,其實質是被分立企業股東將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轉移至另一家企業,有別於被分立企業將該公司資產(存貨、固定資產)轉讓給另一家企業的應征增值稅行為,因此,企業分立不應徵收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企業分立不屬於該征稅范圍,其實質是被分立企業股東將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轉移至另一家企業,有別於被分立企業將該公司資產(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轉讓給另一家企業的應征營業稅行為,因此,企業分立不應徵收營業稅。
Ⅶ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怎麼繳納
根據印花稅相關規定,對於在經濟襲穗弊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需要繳納印花稅。其中產權轉移書據也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對於產權轉移書據,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如何交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的時候,所簽訂的書據憑證。產權出讓人和受讓人雙方都是立據人,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按照0.5‰的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在簽訂合同票據的時候。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繳納稅額,,並購買印花稅票貼在應稅憑證上。另外企業也可以預先購買印花稅票,發生應稅行為的時候,自行計算繳納稅額,將已購買的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要蓋戳注銷或者劃銷。
目前我國的產權轉移書據有五項需要繳納印花稅。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其中的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剩下的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日常我們購買土地,商品房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也是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可以分成五類。
第一類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最常見的就是購買銷貨商品服務的購銷合同,借款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類是產權拍族轉移書據。比如不動產銷售,土地使用權轉移簽訂的產權轉移合同憑據。
第三類是營業賬簿,是企業設立的記載有營業數據的賬簿。
第四類是權利、許可證照,例如新成立企業取得的營業執照。
第五類是經族歷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Ⅷ 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計稅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在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上徵收印花稅。
房手搏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一般是按照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所載的轉移價款總額,也就是房地產價款總額及其相關費用,計算印花稅金沒磨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六十四條的枯薯斗規定,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費率是,轉移價款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按照總額的0.05%!計(MISSING)算;轉移價款總額超過100萬元的,按照100萬元的0.05%!加(MISSING)上超過部分的0.03%!計(MISSING)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