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企業購電費要繳納印花稅嗎
㈠ 支付水費、電費、物業費、供暖費,是否需要交印花稅。
你好!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件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回列舉征稅答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目前供水、供暖合同國家層面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認為,不屬於購銷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吉稅地字[1990]204號、廣州地稅稅三(1988)776號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類似規定。
至於物業費,屬於服務性合同。由於印花稅應稅憑證採取正列舉方式,對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不屬於應稅合同,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補充:暫行條例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也就是合同雙方都需要繳納。
㈡ 工業企業購買電費是否繳納印花稅
不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2)供電企業購電費要繳納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㈢ 供電公司光伏購電合同國補部分要交印花稅嗎
供電公司光伏購電合同國補部分要交印花稅。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渣培此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中或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需要交納印花稅。所以供電公司光伏購電合同國補部分也要交印花稅。如迅
㈣ 與供電公司簽訂的供電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這個太專業,印花稅應該是法定稅種,用電合同是否繳納需要看有沒有法律依據,估計不用
㈤ 水電費要交印花稅嗎
日常的電費,水費,需要繳納印花稅 電話費,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㈥ 發電廠和電網之間交印花稅么
應納稅額稅金額*適用稅率 因此購銷合同印花稅公式就是購銷金額乘以印花稅的適用稅率。
一、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二、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三、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四、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行2019年印花稅票的公告》 第一條 稅票圖案內容 2019年印花稅票以「絲路遠望」為題材,一套9枚,各枚面值及圖名分別為:1角(絲路遠望_鑿空絲路)、2角(絲路遠望_河西互市)、5角(絲路遠望_廣納遠賓)、1元(絲路遠望_舟舶繼路)、2元(絲路遠望_市舶通商)、5元(絲路遠望_雲帆高張)、10元(絲路遠望_古道新程)、50元(絲路遠望_潮平岸闊)、100元(絲路遠望_大道同行)。印花稅票圖案左上角有鏤空篆體「稅」字。各枚印花稅票底邊左側印有面值和「2019」字樣,右側印有圖名和「中國印花稅票」字樣,以及按票面金額大小排列的順序號(9-X)。
㈦ 購水、電、氣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內「對發電廠與容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購水、氣合同不在印花稅列舉范圍內,不繳納印花稅。
㈧ 購電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購電合同需要交印花稅。納稅人應該自行編制稅費的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容包括:合同的編號、合同的名稱、簽訂合同的日期、適用的稅目、合同中的應納稅額以及應納稅額等。納稅人還需要根據明細表的匯總計算應納稅額,每個月按照完稅憑證的形式繳納相應的印花稅,不再貼花納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