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① 什麼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而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東出資組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1)方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公司法》
第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八十四條
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區別:
概念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注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股票,可以吸引數目眾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
1、注冊資本
二者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2、組織機構
二者的組織結構分別有三部分的區別。
(1)、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2)、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公司的執行機構;
(3)、股東大會及其選出的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
3、董事會和經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這點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即: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對於上市企業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
條件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相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股份公司條件更加嚴格,主要體現在法律特徵和可上市性。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特徵
(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流通,任何人購買股票都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股票。
(三)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額的。
(五)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比有限責任公司更為嚴格。
(六)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條件
(一)持有股票面值達到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
(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公司在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
(五)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六)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具體表現區別:不管是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徵。
股份是否為等額: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不必分為等額股本,股東只須按協議確定的出資比例出資,並以此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一般說,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將股份化作等額股份,這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特性也保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廣泛性、公開性和平等性。
是人合還是資合: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的優點兼收並續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系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系,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② 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後半期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而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特徵
1、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
2、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所認購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公司應當將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告公開。
③ 股份有限公司什麼意思
一、股份有限公司什麼意思
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募集設立、發起設立等方式設立。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實繳嗎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不是實繳,而是認繳。
2、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④ 股份有限公司承擔什麼責任
股份公司股東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扒余茄。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承擔作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詳見公司法「第六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二)此外,還需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的責任。[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特殊情況下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毀御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只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在公司設立時,如果某股東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進行評估作價後如其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中評定的價額,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差額,其他股東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5、追加出資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認繳額出資以外,股東會還可以作出決議,要求股東超過其出資金額再次繳款。追加出資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屬於任意記載事項,即《公司法》並不列舉其內容,但一經記載,就應發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記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8、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春察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