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股票分紅要繳所得稅
❶ 股息分紅要交稅嗎
股東分紅應納稅
一、股東分紅納稅計算方法:
1.個人股東按應得紅利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上市公司分紅可減半繳稅;
3.外國人獲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納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為免稅;
5.海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獲得2008年及以後的股息,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股東分紅的發放形式
由於要在獲得利潤後才能向股東分派股息和紅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營業年度結算以後才從事這項工作。在實際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內進行兩次決算,一次在營業年度中期,另一次是營業年度終結。相應地向股東分派兩次股利,以便及時回報股東,吸引投資者。但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於年終分派股利褲迅,它只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潤余額范圍內分派,且必須是預期本年度終結時不可能虧損的前提下才能進行。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分紅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確定股利分派方案,然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能生效。董事會即可依股利分配方案向股東宣布,並在規定的付息日在約定的地點以約定的方式派發。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報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上述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的,按納稅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上述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的,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上述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的,依照本法的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稅率:(一)綜合所得,超額累進稅率為3%至45%;(二)經營所得,超額累進稅率為5%至35%;(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和意外收入適用稅率,稅率為20%。《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公司以下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螞純盯二)合格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權投資收(三)在中國設立機構;.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和機構獲得.所有實際聯系場所的股息.股息等股權投資收悶和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收入。
❷ 公司收到分紅款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收到的有限合夥企業分紅款,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可以免稅的分紅,僅限投資於國內的法人企業的分紅。企業所得稅是對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企業利潤分紅的繳稅標准如下:
1、個人股東按照應得紅利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紅可以減半繳納征稅;
3、外國人取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繳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為免交稅收;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2008年及以後的股息,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等於銷售產品的總收益與生產商品的總成本兩者之間的差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存在著利息的情況下產業利潤和商業利潤的總稱,在數量上就是平均利潤和利息的差額。企業銷售產品取得的貨幣收入,在支付各項費用和扣除銷售稅金後,即為企業利潤。企業利潤應按規定繳納所得稅,此後對稅後利潤進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❸ 企業分紅所得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分紅所得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點那個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也就是說,企業獲得被投資方的分紅收益是可以享受免稅的。
另外,企業分紅是稅後分配,非稅前分配,並按規定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至於年終利潤分配,股東分紅的金額多少,則是依據董事會的決定,來進行分配的,從利潤分配先轉到應付股利。
企業分紅的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股利
付款
借:應付股利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一般來說股東按照實繳出資的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資時,股東有權按照實繳出資的比例優先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同意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按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
公司在分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股東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分紅方式,避免誤解。沒有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實繳出資的比例分配股利。
2.股東不足額出資的,除經全體股東同意外,不得按其認繳的股份比例分紅。
3.修改公司章程只需經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但股利協議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後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 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 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