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的印花稅如何計算
企業的印花稅計算公式:
1、適用比例稅率的,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適用定額稅率的,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五檔:0.5‰、0.3‰、0.05‰、1‰、2‰。分別適用於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具體如下: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巧凳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孝宏旅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賬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絕春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照按件貼花5元。
⑵ 印花稅是怎麼計算的,要具體的,謝謝。
印花稅的計算方法是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率: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稅率表如下:
(2)生產企業的印花稅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印花稅的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
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三)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四)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納稅人通過自行計算、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完成納稅義務,並在印花稅票和憑證的騎縫處自行蓋戳注銷或畫銷。這也與其他稅種的繳納方法存在較大區別。
⑶ 製造業印花稅怎麼算
法律主觀:
印花稅 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襲磨晌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游陵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拍鋒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⑷ 企業印花稅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印花稅是按實收資本繳納的,按萬分之五稅率計算應交印花稅。應該繳納的印花稅等於實收的資本數乘以百分之0.05。印花稅的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⑸ 企業的印花稅應該怎樣計算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5)生產企業的印花稅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