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銀行貸款代繳印花稅嗎
企塌悔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由於資金需要周轉等因素,一般都會同銀行建立合作關系,最常見方的就是申請貸款。企業向銀行貸款分錄怎麼做?需要繳納印花稅嗎?本文就以上問題做詳細介紹,來了解下吧。
向銀行貸款怎麼做賬?
向銀行貸款,會計做賬時包括借入款、還利息和還款三個步驟,具體分錄如下:
1、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支付利息時:
借:財謹陪務費用——利息
貸:銀行存款
3、還款時: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向銀行貸款要不要交印花稅?
答:企業向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注意: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團晌正(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也就是說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
支付銀行貸款利息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貸款利息會計分錄
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歸還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應付利息(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⑵ 企業向銀行借款交印花稅嗎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05%。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
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在有的信貸業務中,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
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後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
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1、還款期限需注意,合同中應寫明還款期限,便於資金收回和維護自身權利。另外,在訴訟時效方面需要注意是: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2、書面證據需保留,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3、借款利率需寫明,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在借貸合同中利率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將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借款用途需查清,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⑶ 企業向銀行貸款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企業向銀行貸款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稅率很低,是貸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根據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相關規定,部分銀行暫免徵收小微企業貸款合同印花稅。
⑷ 向銀行貸款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具體如下:,1、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及其附則,借款合同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鉛租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因此,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3、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後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4、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槐前兆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5、在有的信貸業務中,貸款方是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6、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悔雀訂借款合同,在最後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總合同的借款金額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後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後的余額計稅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應該對此相關的問題都有所了解了吧。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因此,銀行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