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內部股權劃轉是否繳納印花稅
❶ 股權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
股權轉讓需要交印花稅。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股東之間轉讓股權需要交印花稅嗎
股東之間轉讓股權需要交印花稅嗎?
股東之間轉讓股權需要交印花稅的.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一)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方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
(三)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根據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一)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二)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三)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四)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五)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六)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四十五條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條所稱完稅憑證,是指各種完稅證、繳款書、印花稅票、扣(收)稅憑證以及其他完稅證明.
未經稅務機關指定,任殲寬何單位、個人不得印製完稅憑證.完稅憑證不得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
完稅憑證的式樣及管理虛改敗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股權轉讓的印花稅怎麼交?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差顫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適用稅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股東之間轉讓股權需要交印花稅嗎?通過上述內容講解,我們都已經知道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話,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除此之外,企業所得稅也是需要計算的.我們股東之間的轉讓股權,是需要繳納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大家不要弄錯哦!
❸ 股權轉讓協議要交印花稅嗎
一、股權轉讓協議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 股權轉讓合同 需要繳納印花稅,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來貼花。 二、股權轉讓要交納哪些稅費? 股權轉讓分為公司股權轉讓和個人股權轉讓,以下分別分析兩種股權轉讓的稅費種類。 1、 公司轉讓 股權涉及以下稅種: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2、個人股東轉讓股權繳納 個人所得稅 問題。 根據《 個人所得稅法 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 土地使用權 、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據此,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個人轉讓股權價格公允,與 股權投資 成本和合理費用之和持平,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若股權轉讓價不公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伴隨高速公路投融資體制的發展和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如何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政府宏觀調控有力的新型交通行業投融資體制,仍是我國在今後一個時期內重要而艱巨的任務。
❹ 公司之間轉讓股權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公司之間轉讓股權要交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