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銀行貸款怎樣繳納印花稅
A. 與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怎麼繳納印花稅
企業以房屋做抵押,向銀行借款並簽訂抵押貸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字[1988]30號)規定:
三、關於對抵押貸款合同的貼花問題
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與貸款方簽訂的抵押借款合同,屬於桐顫鋒資金信貸業務,借貸雙方應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因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
因此,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如果合同洞喊到期企業無力向銀行償還借款,將房屋權屬轉移給銀行的,企業需要與銀行簽訂一份產權轉移書局晌據,並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B. 銀行貸款印花稅按什麼比例交
銀行貸款印花稅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繳納繳納。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帖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
對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採取下列計稅辦法:
一、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帖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帖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帖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帖花。
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帖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帖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帖花,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帖花。
四、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租賃方式達到融資目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帖花。
五、有些信貸業務的貸款方是由若干銀行組成的,各銀行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行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行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帖花。
六、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後一年按總額計算簽訂借款總合同。總合同的借款金額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帖花,最後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後的余額計稅帖花
C. 企業與銀行的借款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企業與銀行辦理貸款攔神抵押業務,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印花稅要如何繳納?有什麼優惠政策?
根據《印花稅暫行簡閉虧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納稅人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如果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附:哪些借款合同不態畢需要繳納印花稅?
D. 銀行借款合同怎麼交印花稅
法律主觀:
借款合同印花稅是:應該繳納稅額=借款金額×0.05%。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碼老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短期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
法律客觀:
《印花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談模搜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法》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含歷,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E. 銀行貸款印花稅怎麼交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印花稅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繳納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F. 企業向銀行貸款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第一,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第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第三,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第四,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第五,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第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 第七,限額內的循環借款,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第八,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第九,信用證押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第十,保理合同,保理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有的銀行稱為「商業發票貼現」。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G. 向銀行貸款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具體如下:,1、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及其附則,借款合同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鉛租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因此,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3、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後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4、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槐前兆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5、在有的信貸業務中,貸款方是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對這類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6、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悔雀訂借款合同,在最後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總合同的借款金額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後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後的余額計稅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應該對此相關的問題都有所了解了吧。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因此,銀行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