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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掛板期間企業擔心什麼

發布時間: 2023-09-11 23:05:01

1. 新三板掛牌券商在審查企業時,著重考察哪些方面

這個……其實券商入場盡職調查的時候,會有一個清單(大框就和已掛牌企業發布的《公開轉讓說明書》里的目錄差不多,但實際上還會有一個底稿清單,內容比公告里的略多……但也不會多太多),這個清單就是券商著重考察的方面,券商會圍繞這個清單,尋找企業里能夠說明清單內容的各種資料、人員訪談之類的作為底稿支撐。至於著重考察哪些方面——最關注的是一些「硬傷」,比如:
1、大框前提(看看企業有沒有一個靠譜的基礎):
五分開:業務、資產、人員、機構和財務的獨立情況;
三獨立:獨立的生產、供應、銷售系統,企業有自主獨立經營的能力;
2、具體細節(內容比較零散,各家都不太一樣):
(1)歷次股權變更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股權代持;
(2)是否有偷漏稅,是否要補繳稅款(比如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的過程,似乎可能涉稅)——這個其實主要是券商提出來,然後會計師把關;
(3)國有資產是否有流失,如果有不確定的,可能得有上級主管部門的確認函(確認沒有流失),如果拿不到確認函,律師一般會讓企業出一個兜底協議(大概是說如果未來這個事情是個瑕疵……所有責任由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承擔,與掛牌公司無關);
(4)房產和土地是否能一一對應,或者你是生產型企業,居然沒有自己的房產和土地……這個事情看起來怪怪的,券商和律師估計也會糾結一陣子;
(5)未了結的訴訟、預期很快就會出現的訴訟……這種都會被重點關注
(6)長期未收回的大額款項(是否應當作為壞賬處理)
(7)關聯方資金佔用以及佔用掛牌公司的其他資源(需要早點歸還)
(8)關聯交易是否有失公允
(9)同業競爭(是否會直觀的損害掛牌公司利益)……比如母公司和掛牌公司業務相同,可能券商會建議母公司修改公司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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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供參考,歡迎各位路過的網友參與討論,批評指正。

2. 公司准備新三板掛牌,可以內部認購原始股應該注意什麼公司要是上市不成功的話,本金怎麼說

要注意是不是真實的原始股。上市沒有成功,肯定是不可以退的,不過你可以轉讓。

3. 新三板企業實行股權激勵應注意哪些問題

和一般企業相同,新三板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司經營業績,進而實現更為遠大的資本市場目標。但是企業進入新三板後,會受到相關政策法規的監管,導致新三板企業股權激勵的設計與實施有別於一般企業。
一、激勵價格受監管,低價激勵容易構成股份支付
新三板股權激勵方案必須遵循《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有關規定,激勵價格監管是核心。若激勵價格小於每股凈資產或市場公允價值,則會觸發股份支付,增加公司管理費用,減少公司凈利潤。
如果對公司凈利潤的影響達到一定程度,則會影響公司融資與上市,進而影響公司持續發展,因此統籌規劃公司股權激勵、融資和上市等資本運作事宜,有序實施,以此規避或減少股份支付,尤為重要。
二、不允許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持股平台參與定增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規定:「為保障股權清晰、防範融資風險,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法人、合夥企業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得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份發行。」
三、規范開展激勵對象股份回購工作
股權激勵方案會明確激勵對象約束條件,激勵期間內激勵對象發生離職、考核未達標等特定情形,掛牌公司將根據股份認購協議回購激勵對象所持股份進行注銷。
為此,股轉系統2017年12月發布了《關於掛牌公司股份回購業務通知》,明確規定了掛牌公司回購股份注銷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回購申請審批、回購賬戶設立、股份定向劃轉與注銷等要求,作為掛牌企業回購股份注銷的操作指導。至於股東回購、回購再激勵等業務操作,也必須在新三板現有政策許可的范圍內有序開展。
新三板掛牌企業大多是處於成長早期的中小企業,與中小板創業板相似,新三板掛牌公司多集中於信息技術、工業和材料等行業,對科研人才的需求高,但企業成熟度較低,這些企業的特徵為:一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二是知識產權已經轉化為產品,實現了產業化;三是公司已經形成一定的經營模式和盈利模式;四是公司處於創業前期的快速發展階段,迫切需要資金以擴大生產規模,也需要引入戰略投資者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就是經邦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更多股改相關問題,歡迎隨時交流探討~

4. 資金佔用對於新三板企業會產生怎樣的風險

監管層首次對事涉資金佔用問題的新三板企業做出明確監管安排。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業務部發通知稱,掛牌公司發行股票時,如果存在大股東資金佔用等情形的,正在核查和整改的公司,暫停備案審查。也就是說,如果掛牌公司事涉大股東資金佔用等情形,且尚未解決,企業定增將無法進行。

對於此次監管安排,業內人士稱影響不小。華南地區一家中小型券商場外市場部負責人表示,目前有資金佔用的新三板企業數量不少,上次發給券商的參與統計的企業名單有3000多家。這佔到目前新三板企業總數量的1/3還多。

除掛牌企業之外,監管層或對申請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採用同樣嚴厲的態度。「我們了解的情況是,如果掛牌審查期間出現大額資金佔用的情況將會直接被勸退。」前述華南地區的券商人士表示。

去年,新三板市場發展火爆,定增項目受到關注。然而,市場持續低迷、市場流動性相對較差、股票交易不活躍等因素,制約了資本對新三板公司股票認購的積極性。如今,新三板定增產品預冷,市場驟然降溫。

今年二季度,新三板定增規模持續萎縮,單季融資規模近一年以來首次跌破300億元。

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受春節因素影響,一季度新三板融資額368.5億元,二季度融資規模進一步降至293億元。尤其今年5月和6月,新三板定增市場不僅單月融資規模始終未能超過百億元水平,完成發行次數也雙雙將至200次附近,為近年來較低水平。

至於新三板定增規模萎縮的原因,業內人士觀點稱,一方面因為二級市場流動性掣肘開始在定增市場顯現,另一方面也與市場中不規范定增現象導致投資者謹慎情緒升溫有關。

投行人士指出,融資功能是資本市場基本功能,「不規范定增」破壞市場秩序,應該成為監管的重要著力點之一。日前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對新三板各參與方監管明顯加強,預料未來對定增市場的監督和管理有望進一步加碼。

5. 新三板企業IPO遭遇什麼新煩惱

今年以來,新三板企業熱衷通過IPO路徑尋求資本市場升級之路,但當前有IPO計劃的新三板企業遇到了「新煩惱」。

目前,新三板達到IPO標準的企業數量已經達到一定規模,截至8月下旬,新三板11000多家掛牌企業中,達到法定基礎上市條件的佔55%。這就是說,已有相當數量的公司與市場建立時的主體預設不一致,市場需求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需要加快完善市場功能。

6. 企業上新三板由哪些弊端

要說利弊,從理論上講,新三板掛牌對企業應該是好處為主,壞處為輔的。

好處:
1、股份可流動,實現融資。來掛牌了,本質目的應該是為了股票可以交易。比如原來某個科技小公司,有核心技術,但是缺錢,問銀行借錢,銀行只看你的資產、總收入規模,這樣他肯定沒優勢。他就可以來掛牌,那麼在新三板上的投資者如果看好這家公司,就可以出錢買他的股票。他出讓一點股權,就能換來錢,這樣企業融資就方便了。

2、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因為要掛牌,必須首先符合交易所的一套要求,因此,准備掛牌的公司會由主辦券商幫忙把公司整個里里外外梳理一遍,所有的年報、法律關系、資產關系,都需要請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所審計一遍。這樣,原先往往是夫妻店式的小公司,就能夠從里到外的把自己整理一下,原來可能沒有的董事會監事會制度,也因此都建立起來了。這些監管要求,雖然低於主板,但是仍然是類型相似。企業經過這一套洗禮,就算是入了資本市場的門,將來如果發展的好,再想去主板IPO,也會更容易一些。

3、提高授信,吸引銀行,PE。雖然新三板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聲明,不對掛牌企業的盈利狀況做要求,只要求企業是規范經營、業務明確就行,但是無論如何也還是證監會那一套審核的流程,還是比較嚴格的。起碼來這里掛牌的企業,做假賬啊、或者經營狀況很差啊這些情況發生的概率更低一些,這樣,一旦企業來掛牌,銀行就會對這些企業高看一眼。不少銀行都會盯著新三板,哪家企業來新三板掛牌了,原本不愛搭理這些企業的銀行,反而會主動找上門,希望給他們提供一些貸款服務,這也從另一個層面解決了企業的資金需求。同樣,這些企業如果質量夠好,PE也會覺得他未來有希望IPO,也會主動過來申請入股,也能給企業帶來資金。

壞處:
1、有成本。要來掛牌,終究有些成本。雖然新三板交易所以服務為原則,收取的費用和主板比要低很多,但是還是有3-10萬的掛牌費、3-10萬的掛牌年費,另外掛牌的時候請會計師、律所審計,也要花幾十萬,這些還是有成本的。

2、融資功能有限,但卻將自己暴露在更嚴格的監管之下。新三板目前不能公開發行新股,只能定向發行,這和IPO圈錢的能力比差遠了。但是,對於企業的信息披露、審計要求卻不少,那麼原本可以做些假賬、逃些稅,現在就比較困難了。而且,信息披露也可能會讓一些企業覺得不適應。來掛牌提高知名度的同時,也可能引來媒體、社會的關注,這是雙刃劍,處理好了可能給企業帶來好處,處理不好也可能給企業帶來公關危機。當然從理論上和長遠看,規范治理、嚴格審計是企業應該做的。

7. 新三板中國目前的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新三板市場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仍面臨著諸多重大的問題。
(一)新三板市場流動性問題
作為一個全國性場內交易市場,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一直沒有充裕起來,大部分掛牌企業的股份轉讓甚至為零,很大一部分掛牌企業前10大股東的股份佔比達到100%,只有個別掛牌企業的交易相對活躍。新三板市場最大的問題就是市場的流動性問題,掛牌企業的股份轉讓交易寡淡,使得市場的價格發現以及後續的股份轉讓、融資等功能沒能有效凸顯。
(二)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制度
考慮到新三板市場掛牌公司絕大部分都是中小微企業,股本較小、交易有限、市場流動性較差,新三板市場在交易制度中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在運行一年多的基礎上,做市商制度為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維系、價格發現以及股份轉讓交易等提供了制度性支撐,為新三板市場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亦逐步顯現出來。
一是自有資金。做市商做市服務佔用自有資金,做市服務的供給能力受到自有資金規模的影響。該機制要求做市商以自有資金和掛牌公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為了防範風險和保障收益,做市商要求的折扣率非常大,這對於企業是不利的。同時,該機制直接導致掛牌首日股份轉讓高溢價問題。
二是價差恰當性。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利益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資本利得;二是買進報價和賣出報價的差額。由於整個市場的流動性較差,做市商的做市成本較高,做市商恰當的選擇就是降低股份買進的成本並保持較大的價差水平。做市商制度在價差和收益的束縛下,整體就呈現出了流動性不足的格局,而且將會形成一個自我循環的流動性枯竭機制,亦使得價格發現功能難以完善。
三是微觀結構。第一,在新三板市場中,做市轉讓掛牌公司的佔比仍然較低。截至2016年2月20日,新三板可以做市轉讓的股票公司占所有掛牌公司的比重約為24%;第二,由於做市轉讓存在雙向交易,而且在大部分的時間內做市轉讓比協議轉讓的家數要低很多,做市轉讓的主導性在新三板股份轉讓中並未凸顯;第三,掛牌公司比較傾向於協議轉讓。協議轉讓規模較大,交易簡單,而且做市轉讓存在股份佔用的問題;第四,做市報價規則對於做市商制度亦有技術性影響。
最後是市場行情對做市商制度的影響巨大。如果新三板市場一路向好,那做市商最為理性的選擇是持有股份,獲得資本利得,這比做市服務所獲得的收入要更高。以2014年第四季度為例,資本利得是價差收入的130倍;2015年一季度,該比例仍然高達78倍。如新三板市場面臨調整或大幅下跌,那做市商的理性選擇就是消極報價或降低報價頻率。這也使得新三板做市機制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三)新三板分層制度
新三板分層制度的設計及實施最主要的目標是提高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通過市場分層機制的建設,相當於建立了一種遴選機制,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風險特徵的公司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制度的差異化安排。政策的設計意圖是明晰且正確的。但是,新三板分層機制對於提高市場流動性、培育創新創業成長型企業、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以及解決中小微
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是不是真能起到主導性作用,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從機制設計上,新三板分層機制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分層機制最為成熟的是納斯達克市場,但是,其分層機制的形成是市場自下而上引致的。納斯達克市場2006年創立全球精選市場層,其中很多企業已經在過去20多年的發展中成了優秀企業,需要採用差異化的安排來適應企業的變化。同時,分層機制的創立也是為了吸引大型創新企業到納斯達克上市,其目的是為了和紐約證券交易所競爭。
從流動性改善看,分層機制對於整個市場的流動性改善有待觀察。如果新三板市場的供求匹配存在巨大錯配、交易定價機制不合理、市場融資及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不凸顯,那麼,處於創新層的掛牌公司慢慢地也會被市場的體制機制問題所影響,其流動性亦會慢慢被消蝕,而處於基礎層的掛牌公司甚至會慢慢滑入無人問津的底部,成為「僵屍」掛牌企業。分層制度實際上並不帶來市場流動性的增加,只是改變了市場流動性的結構。
從交易機制設計上,新三板分層之後是否能夠在創新層引入競價交易體系。如果還是延續做市商制度,那麼需要加快解決做市商制度的諸多問題。如果要引入競價交易體系,那麼就要求創新層掛牌企業有很大的投資需求,這個巨大的投資需求應該來自哪裡?大部分機構投資者不會將資產配置在新三板創新層。創業板在風險暴露時刻的流動性就比較差,新三板創新層的流動性整體很難比創業板更好。大幅降低投資者適當性標准,對於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是有害的,不是合適的政策選擇。為了適應創新層的發展,交易機制的設計仍然是一個重大的難題。
(四)新三板轉板機制
《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提出,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達到股票上市條件的,可以直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2015年11月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強調,應該「堅持新三板獨立市場地位」,「新三板掛牌不是上市的過渡安排,要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推進向創業板轉板試點,探索與區域股權市場的對接機制」。
轉板的可能性是眾多新三板掛牌企業掛牌的重大動力,特別是在IPO暫停或者IPO排隊現象嚴重的情況下,新三板掛牌再轉板至創業板或中小板是很多掛牌企業的「迂迴」戰略。在轉板的「誘惑」下,新三板成為中小微企業擁抱資本市場的熱土。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和上市是分離的,通過證監會審核公開發行之後,還需要獲得交易所的批准再進行上市交易。一般而言,絕大部分公司都是發行和上市同步推進,平時沒感覺到發行與上市的分離。如果掛牌企業是在新三板退市再到創業板發行及上市,那麼這能算轉板嗎?這本質上是企業公開發行及上市的正常申報和審核。在市場的預期中,轉板機制是在新三板掛牌發行之後,在符合一定條件和通過交易所審核之後,能夠直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監管機構對轉板機制並沒有明確,僅是籠統地說明要進行股轉系統的掛牌企業向創業板轉板試點的研究。
對於轉板模糊性的影響,監管部門和市場似乎並沒有足夠的認識。新三板中資產規模、業務收入和股本較大的企業,實際上有一部分都是基於轉板而去新三板掛牌,希望在新三板掛牌、進入創新層後能夠進入轉板綠色通道,走出一條公開發行上市的快車道。那麼,有一個問題接踵而來,這么多企業是一起都試點進入創業板,還是繼續走IPO程序?如果能夠直接到創業板上市交易,那麼創業板的IPO審核程序就形同虛設,新三板將成為創業板上市的中轉站。這對於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市場定位、經濟功能和層次區分將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如果持續,對於市場供求匹配、市場機制發揮和市場功能拓展等都是極其不利的。
(五)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
在反思新三板流動性問題中,投資者適當性也一直是個重要議題。即投資者及其資金的供給無法跟上新三板掛牌公司規模擴張的速度,造成了整個市場供給與需求的錯配,從而使得新三板的流動性較差。倘若以2015年底和2016年年初的擴張速度,那麼,在2016年下半年新三板掛牌公司數量將超過1萬家,到時,市場供給和需求的錯配問題將更加凸顯,市場整體的流動性將更差。

8. 企業上新三板需要做哪些准備工作

1、上市前財務准備工作;
2、上市前財務盡職調查 、收入及利潤確認;
3、上市前賬務、稅務籌劃、舊帳清理;
4、如何有效募集更多資金;
5、如何設計可持續增長的財務業績模式;
6、會計准則與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7、企業上市改組中需關注的會計審計問題及解決方案;
8、上市過程中的財務籌劃與財務分析;
9、如何進行企業估值及確定發行價。
全案解析上市企業之前的改制重組及公司治理
1、企業改制與重組應關注的問題;
2、各類企業改制與重組的特點;
3、企業改制與發行上市的基本流程及要求;
4、公司治理模式、權利分配、部門設置;
5、企業商業模式設計與再造;
6、決策機制、執行機制、控制監督機制、信息披露機制、協調機制、收入分配機制;
7、人員選拔聘用、薪酬設計、激勵約束;
8、改制重組案例分析。
全案解析企業戰略投資者的引入
1、企業如何與VC溝通;
2、商業模式和創新;
3、財務預測及企業估值;
4、企業融資要點、投資協議條款;
5、私募股權投資、股權融資案例探討;
6、企業與風險投資對賭模式分析;
7、私募融資案例分析。
全案解析上市前的公司治理
1、上市工作團隊組建;
2、股權結構設計 董事會設計;
3、上市條件、交易及監管;
4、商業模式設計;
5、管理層隊伍設計。
企業上市之前的隱性風險的分析及解決辦法模塊一:企業上市路徑的選擇
1、不同上市地點對公司的要求比較;
2、國內主板上市、創業板上市的路徑解析;
3、香港主板以及創業板的路徑解析;
4、美國納斯達克、紐交所上市的路徑解析。
上市程序啟動階段
1、第三方中介機構的甄別與選擇;
2、財務顧問、保薦人、會計師;
3、 盡職調查;
(1)行業與公司競爭力分析;
(2)企業經營情況,財務狀況;
(3)重大合約及法律訴訟事項;
(4)項目投資及收購兼並情況;
(5)公司發展規劃。
4、擬定上市方案。
改制與重組
1、企業改制的設立方式;
2、企業改制需要關注的問題。
證監會審核中關注焦點以及發審委否決案例
1、中國創業板IPO企業被否原因分析;
2、中國中小板IPO企業被否原因分析;
3、中國主板IPO企業被否原因分析。

9. 新三板投資有什麼風險

新三板投資風險是指機構、企業或自然人等投資者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中的掛牌企業進行投資時所涉及的風險。

投資者需要注意以下幾類風險:

1.運營風險

新三板掛牌公司集中於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較快,市場反應靈敏,對單一技術和核心技術人員的依賴程度較高,這在本質上決定了其變動性較大。此外,新三板企業通常規模不大,而且其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利潤、每股凈收益等財務指標遠低於上市公司,抗市場和行業風險的能力較弱。

2.信息風險

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標准低於上市公司,投資者基於披露的信息對掛牌公司了解有限

3.信用風險

雖然股份報價轉讓過程有主板券商的督導和協會的監管,但仍然無法避免中止交易的風險,影響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股份報價轉讓並不實行擔保交收,可能因為交易對手的原因而導致無法完成資金交收。

10. 新三板投資風險的新三板投資作用

  • 投資者對新三板投資注意幾類風險:

1.運營風險

新三板掛牌公司集中於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較快,市場反應靈敏,對單一技術和核心技術人員的依賴程度較高,這在本質上決定了其變動性較大。此外,新三板企業通常規模不大,而且其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利潤、每股凈收益等財務指標遠低於上市公司,抗市場和行業風險的能力較弱。


2.信息風險

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標准低於上市公司,投資者基於披露的信息對掛牌公司了解有限


3.信用風險

雖然股份報價轉讓過程有主板券商的督導和協會的監管,但仍然無法避免中止交易的風險,影響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股份報價轉讓並不實行擔保交收,可能因為交易對手的原因而導致無法完成資金交收。


  • 新三板投資作用:

一、投資門檻降低,個人和機構都有機會參與股權一級市場的投資

中國的股民只能參與股票二級市場的投資,股權投資原本只是屬於機構投資者才能參與的領域,因為股權投資至少是上千萬資金才能投資的。在國家政策引導下,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新三板市場、上海股轉中心市場明顯降低了投資者參與的門檻,培和亮投資者幾十萬就有機會參與了企業原始股權投資。

二、回報潛力大

在證監會把上市由審核制向注冊制的轉變,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投資者在投資了原始股之後,有轉板上市、兼並收購、協議轉讓等方式退出,在2-3年的時間就有機會獲取幾倍的溢價收益,回報潛力非常大。配寬

三、投資方式安全

1. 投資者直接成為公司的股東。投資者投資該項目後,企業通過工商變更,投資者顯示在企業的股東名冊中,從法律層面上,投資者成為真正意義上企業的股東。投資者的投資資金棚晌是非常直接的,去向是明確的,不會像在市場上的一些投資理財產品,投資者根本無法知道自己的資金的投資去向。

2.投資者是作為公司的優先股股東,享受每年約定的分紅。所投企業在沒有通過上市、並購、轉讓等溢價方式退出前,優先股東優先享受公司分紅,該分紅比例在投資合同中明確標出。在約定的時間內,企業沒有上市的話,在約定的時間點,比如3年後,公司大股東要原價回購優先股東的股份,在合同的中明確標出。

3.風險可控。在嚴格審計後,企業所增資的額度遠遠小於企業凈資產的總值,一般增資額不到凈資產的50%,安全系數非常高。同時公司大股東對優先股東有無限連帶責任,在合同中標明。

四、投資周期短

一般的風投/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時間是5-10年,而新三板股權投資,可以通過多個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去掛牌上市退出,或者兼並收購或溢價轉讓等方式退出,一般1-2年就有機會溢價退出,最長3年,就一定可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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