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並購中標的企業評價標准
1. 企業被收購如何評估價格
並購估價是指買賣雙方對標的(股權或資產)購入或出售作出的價值判斷。
目標企業估價取決於並購企業對其未來收益的大小和時間的預期。對目標企業的估值可能因預測不當而不準確。這暴露了並購企業的估值風險,其大小取決於並購企業所用信息的質量,而信息質量又取決於目標企業是上市企業還是非上市企業,並購企業是敵意的還是善意的,以及准備並購和目標企業並購前審計的時間。
企業並購估價本質上是一種主觀判斷,但並不是可以隨意定價的,必須遵循一定的科學依據。
並購估價是指買賣雙方對標的(股權或資產)購入或出售作出的價值判斷。
目標企業估價取決於並購企業對其未來收益的大小和時間的預期。
對目標企業的估值可能因預測不當而不準確。這暴露了並購企業的估值風險,其大小取決於並購企業所用信息的質量,而信息質量又取決於目標企業是上市企業還是非上市企業,並購企業是敵意的還是善意的,以及准備並購和目標企業並購前審計的時間。
企業並購估價本質上是一種主觀判斷,但並不是可以隨意定價的,必須遵循一定的科學依據。
並購估價是指買賣雙方對標的(股權或資產)購入或出售作出的價值判斷。目標企業估價取決於並購企業對其未來收益的大小和時間的預期。對目標企業的估值可能因預測不當而不準確。
這暴露了並購企業的估值風險,其大小取決於並購企業所用信息的質量,而信息質量又取決於目標企業是上市企業還是非上市企業,並購企業是敵意的還是善意的,以及准備並購和目標企業並購前審計的時間。
並購估價是指買賣雙方對標的(股權或資產)購入或出售作出的價值判斷。
目標企業估價取決於並購企業對其未來收益的大小和時間的預期。對目標企業的估值可能因預測不當而不準確。
這暴露了並購企業的估值風險,其大小取決於並購企業所用信息的質量,而信息質量又取決於目標企業是上市企業還是非上市企業,並購企業是敵意的還是善意的,以及准備並購和目標企業並購前審計的時間。
企業並購估價本質上是一種主觀判斷,但並不是可以隨意定價的,必須遵循一定的科學依據。
企業並購估價本質上是一種主觀判斷,但並不是可以隨意定價的,必須遵循一定的科學依據。
2. 上市公司投資項目的評價方法和標准
一般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上市公司請專業的證券資質的資產評估事務所來做投資項目的分析,根據專業的評估報告的分析與計算,做出對投資項目的判斷。這種方式做出的判斷有理有據,專業,會有一定的費用。大部分上市公司採用這種方式。
另外一種是上市公司根據自己的投資發展部門做出的投資項目的判斷。一般評價方法和標准。根據分析評價指標的類別,投資項目評價分析的方法,可被分為貼現的分析評價方法和非貼現的分析評價方法兩種。
(一)貼現的分析評價方法
貼現的分析評價方法,是指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的分析評價方法,亦被稱為貼現現金流量分析技術。
1、凈現值法
這種方法使用凈現值作為評價方案優劣的指標。所謂凈現值,是指特定方案未來現金流入的現值與未來現金流出的現值之間的差額。按照這種方法,所有未來現金流入和流出都要按預定貼現率折算為它們的現值,然後再計算它們的差額。如凈現值為正數,即貼現後現金流入大於貼現後現金流出,該投資項目的報酬率大於預定的貼現率。如凈現值為零,即貼現後現金流入等於貼現後現金流出,該投資項目的報酬率相當於預定的貼現率。如凈現值為負數,即貼現後現金流入小於貼現後現金流出,該投資項目的報酬率小於預定的貼現率。
凈現值法是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在理論上也比其他方法更完善。凈現值法應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確定貼現率,一種辦法是根據資金成本來確定,另一種辦法是根據企業要求的最低資金利潤率來確定。前一種辦法,由於計算資金成本比較困難,故限制了其應用范圍;後一種辦法根據資金的機會成本,即一般情況下可以獲得的報酬來確定,比較容易解決,因此通常使用的是後一種方法。
2、內含報酬率法
內含報酬率法是根據方案本身內含報酬率來評價方案優劣的一種方法。所謂內含報酬率,是指能夠使未來現金流入量現值等於未來現金流出量現值的貼現率,或者說是使投資方案凈現值為零的貼現率。
凈現值法和現值指數法雖然考慮了時間價值,可以說明投資方案高於或低於某一特定的投資報酬率,但沒有揭示方案本身可以達到的具體的報酬率是多少。內含報酬率是根據方案的現金流量計算的,是方案本身的投資報酬率。
內含報酬率的計算,通常需要「逐步測試法」。首先估計一個貼現率,用它來計算方案的凈現值;如果凈現值為正數,說明方案本身的報酬率超過估計的貼現率,應提高貼現率後進一步測試;如果凈現值為負數,說明方案本身的報酬率低於估計的貼現率,應降低貼現率後進一步測試。經過多次測試,尋找出使凈現值接近於零的貼現率,即為方案本身的內含報酬率。
內含報酬率在評價方案時要注意到,比率高的方案絕對數不一定大,反之也一樣。這種不同和利潤率與利潤額不同是類似的。
(二)非貼現的分析評價方法
非貼現的方法不考慮時間價值,把不同時間的貨幣收支看成是等效的。這些方法在選擇方案時起輔助作用。常用的方法為回收期法、會計收益率法等,下面進行舉例簡述。
1、回收期法
回收期是指投資引起的現金流入累計到與投資額相等所需要的時間。它代表收回投資所需要的年限。回收年限越短,方案越有利。
回收期法通俗易懂,大致反映投資回收速度,而且計算簡便,但是這種方法有兩個缺陷:第一,它忽略了回收期後的收益,容易造成嚴重的退縮不前。因為許多對企業的長期生存至關重要的較大型投資項目,並非在開始幾年內就能帶來收益,實際上,資本投資的全部目的在於創造利潤,而不只是為了保本。第二,由於決策者以回收期作參數,往往會導致企業優先考慮急功近利的項目,導致放棄長期成功的方案。特別是對於投入資金大,而且周期長的項目,則不宜唯一使用這一指標。它是過去評價投資方案最常用的方法,目前作為輔助方法使用,主要用來測定方案的流動性而非營利性。
2、會計收益率法
這種方法計算簡便,應用范圍很廣。它在計算時使用會計報表上的數據,以及普通會計的收益和成本觀念,以會計收益率法作為評價投資的參數,要求企業事先確定要達到的必要會計收益率。在進行決策時,高於必要會計收益率的方案可以入選,在多個互斥方案中則選用會計收益率最高者。
3. 收購一家公司如何定價
1、貼現金流量:拉巴波特認為有五個重要因素決定目標企業價值:銷售和銷售增長率;銷售利潤;新增固定資產投資;新增營運資本;資本成本率。
2、資產價值基礎:資產價值基礎法是指通過對目標公司的資產進行估計來評估其價值的方法。確定目標公司資產的價值,關鍵在於選擇合適的資產評估價值標准。目前,國際上通行的資產評估價值標准主要有三種:
(1)賬面價值,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價值。賬面價值的假設是:企業的價值是公司所有投資人,包括債權人和股東對於企業資產要求權的價值總和。
(2)市場價值,是市場上買賣雙方進行競價後所產生的雙方均能夠接受的價格。公司的市場價值就是指公司的股票價格。投資者或收購企業主要關注企業的市場價值。
(3)清算價值,是指目標企業清算出售,並購後目標企業不再存在時其資產的可變現價值。假定企業不再經營,所有清算價值不會考慮企業未來可能的收益。
3、市盈率模型:市盈率模型法就是根據目標企業的收益和市盈率確定其價值的方法,也可稱為收益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 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誠實守信,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接受政府、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三條 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權益及變動情況,依法嚴格履行報告、公告和其他法定義務。在相關信息披露前,負有保密義務。信息披露義務人報告、公告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4. 企業並購績效分析指標有哪些
企業並購績效是指並購行為完成後,目標企業被納入到並購企業中經過整合後,實現並購初衷、產生效率的情況。並購是成功還是失敗了,並購的目標是否實現了, 並購是否發揮了預期的協同效應,是否加快了企業的發展進程,是否促進了資源的有效配置,這些問題都同並購績效評價有關。基於不同的金融理論觀點,衍生出了不同的並購績效評估方法,諸如事件研究法、因子分析法、非財務指標分析法、貼現現金流量法、專家評分法、頭腦風暴法等等。
5. 對被兼並方企業資產評估作價的方法有哪些
A,非國有企業並購的資產評估方法
《關於企業兼並的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重置成本法、市場法、收入法,三種方法可以互相檢驗,亦可以單獨使用;
B,國有資產評估方法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了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清算價格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37條規定,「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時,應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對象,選用《辦法》第23條所規定的一種或幾種方法進行評定估算。選用幾種方法評估的,應對各種方法評出結果進行比較和調整,得出合理的資產重估價值。」
相關法律知識: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四十條 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出現競爭要約時,發出初始要約的收購人變更收購要約距初始要約收購期限屆滿不足15日的,應當延長收購期限,延長後的要約期應當不少於15日,不得超過最後一個競爭要約的期滿日,並按規定比例追加履約保證金;以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追加相應數量的證券,交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保管。
發出競爭要約的收購人最遲不得晚於初始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15日發出要約收購的提示性公告,並應當根據本辦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第四十一條
要約收購報告書所披露的基本事實發生重大變化的,收購人應當在該重大變化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作出書面報告,同時抄報派出機構,抄送證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購公司,並予公告。
第四十二條
同意接受收購要約的股東(以下簡稱預受股東),應當委託證券公司辦理預受要約的相關手續。收購人應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預受要約股票的臨時保管。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臨時保管的預受要約的股票,在要約收購期間不得轉讓。
前款所稱預受,是指被收購公司股東同意接受要約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約收購期限內不可撤回之前不構成承諾。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3個交易日前,預受股東可以委託證券公司辦理撤回預受要約的手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預受要約股東的撤回申請解除對預受要約股票的臨時保管。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3個交易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在要約收購期限內,收購人應當每日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告已預受收購要約的股份數量。
出現競爭要約時,接受初始要約的預受股東撤回全部或者部分預受的股份,並將撤回的股份售予競爭要約人的,應當委託證券公司辦理撤回預受初始要約的手續和預受競爭要約的相關手續。
第四十三條
收購期限屆滿,發出部分要約的收購人應當按照收購要約約定的條件購買被收購公司股東預受的股份,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以終止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為目的的,收購人應當按照收購要約約定的條件購買被收購公司股東預受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國證監會豁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收購人應當購買被收購公司股東預受的全部股份。
收購期限屆滿後3個交易日內,接受委託的證券公司應當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股份轉讓結算、過戶登記手續,解除對超過預定收購比例的股票的臨時保管;收購人應當公告本次要約收購的結果。
第四十四條
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該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在收購行為完成前,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在收購報告書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第四十五條 收購期限屆滿後15日內,收購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關於收購情況的書面報告,同時抄報派出機構,抄送證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購公司。
第四十六條 除要約方式外,投資者不得在證券交易所外公開求購上市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