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業如何找錢
1. 新三板企業融資渠道
新三板企業融資渠道如下:
1、定向增發:新三板簡化了掛牌公司定向發行核准程序,在股權融資方面,允許公司在申請掛牌的同時或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
2、優先股:優激睜先股對於新三板掛牌的中小企業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的問題,且創始人和核心管理層不願意股權被稀釋,而財務投資者又往往沒有精力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只希望獲得相對穩定的回報。優先股這種安排能夠兼顧兩個方面的需求,既讓企業家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又能為投資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紅回報創造條件;
3、中小企業私募債: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其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資金用途相對靈活。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的制度。由於證券公司擁有數量眾多的營業部網點,便於客戶開立新三板投資許可權,從而增加整個新三板交易量,盤活整個市場。齊魯證券首批獲得該從業資格;
5、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能對於擁有穩定現金流的企業更適合。不過,一般來說此類企業或者比較成熟,或者資產規模較大,而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世灶普遍現金流並不穩定,資產規模也偏小,要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6、銀行信貸:目前銀行針對眾多輕資產企業推出了掛牌企業小額貸專項產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為掛牌企業提供專屬的股票質押貸款服務。
【法律依據】: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辦法要求的股東和注冊資本;
(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四)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明返歲制和風險管理制度,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信息科技系統;
(五)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六)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章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2. 企業沒錢怎麼在新三板融資
一、股權質押貸款
股權質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經過股改、掛牌等一系列規范化操作後,新三板企業信用水平得到提高,企業股東可通過將所持股份質押給銀行,從銀行獲得貸款授信額度。
股權質押貸款主要從2016年下半年興起,目前占據新三板債權融資中的絕大部分,並且主要來自股份制商業銀行。
二、中小企業私募債
中小企業私募債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自2012年5月推出,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優點有:
(1)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短;
(2)資金用途相對靈活,企業可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合理安排;
(3)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
但是,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缺點也很明顯,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而且流動性不高,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以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
因此,經歷過最初的一波火熱之後,如今中小企業私募債已少人問津。
三、雙創債
「雙創債」全稱創新創業公司債券,是一種專門針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公司債,由證監會於2016年3月8日試點推出。
「雙創債」試點初期的目標公司為擬上市、已經或計劃在新三板掛牌的中小型創新創業企業。
「雙創債」與定向增發和股權質押等融資方式相比,審核流程簡便、融資成本低、資金用途廣泛。
目前已經發行「雙創債」的企業中,很大一部分是新三板企業。2016年已有9家新三板企業發布了預案或已發行成功,包括方林科技、凡拓創意、龍華薄膜等。
四、資產證券化(ABS)
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與傳統的證券發行以企業為基礎不同,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的資產池為基礎發行證券,將缺乏流動但能帶來預期收入的資產,通過發行證券的方式出售,來獲得融資。
資產證券化更適合於現金流穩定的企業,就目前而言,新三板企業普遍現金流並不穩定,要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資產證券化融資在新三板異軍突起於2016年,試吃螃蟹的企業有3家,分別是融信租賃、福能租賃和順泰租賃。
五、商業保理
新三板企業哭窮,其實不是沒錢,而是大部分的錢都在應收賬款上,怎麼把應收賬款變現呢?商業保理是一個選擇。
商業保理即由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的保理,是指供貨商將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為其提供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等綜合性商貿服務。
商業保理的本質是供貨商基於商業交易,將買方(即采購商)轉為自身信用,為企業提供應收賬款的融資,特別適合中小企業。
據三板虎統計,2017年以來新三板就有15家企業申請及辦理了保理業務,包括億鑫股份、朗鴻科技等。
六、綠色債
作為一個新興品種,綠色債券是一種募集資金用於支持綠色產業的債券,並在審核、發行、流通、財稅等多個方面獲得支持。
綠色債券的優點有兩個:
(1)融資成本比較低。因「綠色」標簽受到資本青睞,利率往往比普通債券低。
(2)審核進度較快。公司債的審核時間一般在1個月左右,而綠色債的審核時間通常在1個月之內。
不過有利必有弊,綠色債也有其缺點:
(1)資金用途受到限制,募集資金不能用來補充流動資金;
(2)一般綠色產業項目周期較長,資金使用成本較高。
目前,國內綠色債券的發行人以央企、地方國企為主力,募集資金前三大投向為節能、清潔能源和污染防治。
自去年年初啟動以來,國內綠色債券市場發展迅猛,成為當前綠色企業及綠色項目的重要融資渠道。
七、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
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是指為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的融資,且該融資以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合同項目未來收益權作為質押。
所謂的「合同能源管理」,是節能服務公司為用能單位提供技術改造,通過分享用能單位未來節能收益為盈利模式的一種新型的節能運作模式。
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的特色在於:
(1)以未來收益權質押方式進行融資,無需抵押、無需擔保;
(2)融資期限靈活,一般與節能改造項目運營周期匹配,最長可達3年;
(3)審批速度快,融資成本低。
針對節能服務公司輕資產、投入大、回收慢等業務運營特點,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能有效解決中小節能服務公司因擔保不足發生的融資難問題。
目前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僅限於合同管理服務領域的企業,在新三板推廣普及的范圍尚小,據三板虎了解到,深圳市新三板企業世能科泰曾於去年實施過該種融資。
3. 企業在新三板上市後,股東持有的股份何時,如何能變現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 新三板融資方式有哪些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目前,新三板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新三板」具有其掛牌門檻低、掛牌費用少、掛牌效率高等特點及優勢,不僅能幫助企業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增加企業品牌的價值,更重要的是能為企業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融資途徑。
定向增發
新三板簡化了掛牌公司定向發行核准程序,在股權融資方面,允許公司在申請掛牌的同時或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如藍天環保登陸新三板的同時獲得500萬元投資。如武漢尚遠環保,其在新三板掛牌之後,成功實施了定向增發方案,向7家機構投資者合計募資約3000萬元。
優先股
優先股對於新三板掛牌的中小企業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的問題,且創始人和核心管理層不願意股權被稀釋,而財務投資者又往往沒有精力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只希望獲得相對穩定的回報。優先股這種安排能夠兼顧兩個方面的需求,既讓企業家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又能為投資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紅回報創造條件。
中小企業私募債
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其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資金用途相對靈活。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的制度。由於證券公司擁有數量眾多的營業部網點,便於客戶開立新三板投資許可權,從而增加整個新三板交易量,盤活整個市場。齊魯證券首批獲得該從業資格。
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可能對於擁有穩定現金流的企業更適合。不過,一般來說此類企業或者比較成熟,或者資產規模較大,而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普遍現金流並不穩定,資產規模也偏小,要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銀行信貸
目前銀行針對眾多輕資產企業推出了掛牌企業小額貸專項產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為掛牌企業提供專屬的股票質押貸款服務。
5. 新三板怎麼賺錢
新三板風險
編輯
新三板可能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風險:面對新三板上市評估,新三板擴容可能帶來的風險。在評估前的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大多屬於較優質的企業,投資風險相對較小。而在評估後的新三板掛牌的企業質量參差不齊,投資風險較大;我國僅規定新三板掛牌公司可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標准來進行評估,自願進行更為充分的信息披露。亦即,我國對新三板掛牌公司信息評估要求限制小,彈性大,投資風險更大;我國新三板現行股票交易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可能導致投資者面臨買不到股票或賣不出股票的風險
新三板投資作用
編輯
新三板投資的優勢和[1] 意義:
( 1)新三板投資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2)新三板投資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3)新三板投資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4)新三板投資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5)新三板投資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6)新三板投資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7)新三板投資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適合投資新三板的投資者
編輯
1、符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實行)》
2、熟悉相關規定和規則
3、了解掛牌公司股票風險特徵,能夠結合自身風險偏好確定投資目標
4、客觀評估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控制能力
新三板投資分析方法
編輯
作為中國特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三板投資方法論研究是一個全新課題,需要我們不斷實踐和探索,並逐步加以總結與完善。
就股票投資理論和方法論而言,由於新三板市場生態的特殊性,投資新三板的方法與滬深交易所有顯著區別,主要體現在基於市場流動性的操作模式、基於企業成長性的價值判斷和基於管理制度的系統性風險控制等方面,通過對企業價值和市場波動情況做出正確評估和判斷,以達成持續、穩健獲利的目標。
其中,在股票投資方法論方面,有代表性的方法主要包括: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等。這三種分析方法基於完全不同的理論體系和邏輯結構,其主要研究對象,都只側重於市場運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疇,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對於全面認識和深入探索市場運行規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們所依賴的理論基礎、前提假設、範式特徵各不相同,在實際應用中既相互聯系,又有重要區別。
具體來說,就是正確理解和綜合應用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三種方法,重點針對新三板的企業價值、成長性與安全邊際,以及市場、制度、價值演化等方面,進行科學分析,客觀判斷,謹慎決策。
6. 新三板企業如何融資
法律分析:建議:1、定向增發。2、優先股。3、中小企業私募債。4、做市商制度。5、資產證券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7. 新三板企業融資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新三板企業融資途徑有:定向發行股票融資途徑,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融資途徑,股權質押貸款借款融資途徑,增加銀行授信融資途徑,提升業績拓展企業內部融資渠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8. 新三板企業掛牌後應如何融資
新三板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由於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而交易所市場對企業的准入條件較高,掛牌新三板有助於這些企業解決融資難題。 在准入條件上,新三板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企業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企業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企業均可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掛牌。那麼新三板企業融資怎麼做呢? 定向增發 根據《非上市公眾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新三板簡化了掛牌企業定向發行核准程序,對符合豁免申請核准要求的定向發行實行備案制管理,同時對定向發行沒有設定財務指標等硬性條件,只需要在企業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滿足法定要求即可。在股權融資方面,允許企業在申請掛牌的同時定向發行融資,也允許企業在掛牌後再提出定向發行要求,可以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 中小企業私募債 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其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沒有對募集資金進行明確約定,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發行人可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設定合理的募集資金用途,如償還貸款、補充營運資金,若企業需要,也可用於募投項目投資、股權收購等方面,資金用途相對靈活。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同時,私募債的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銀行信貸 隨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開展,銀行針對眾多輕資產企業因無固定資產抵押無法取得銀行貸款的融資需求特點,推出了掛牌企業小額貸專項產品,就質押股份價值超出凈資產部分提供授信增額。掛牌企業股權實現標准化、獲得流動性之後,向銀行申請股票質押貸款也更便捷。目前,新三板已經和多家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將為掛牌企業提供專屬的股票質押貸款服務。 優先股 先股對於新三板掛牌的中小企業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的問題,且創始人和核心管理層不願意股權被稀釋,而財務投資者又往往沒有精力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只希望獲得相對穩定的回報。優先股這種安排能夠兼顧兩個方面的需求,既讓企業家保持對企業的控制權,又能為投資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紅回報創造條件。 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可能對於擁有穩定現金流的企業更適合。不過,一般來說此類企業或者比較成熟,或者資產規模較大,而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普遍現金流並不穩定,資產規模也偏小,要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除此以外,新三板還為掛牌企業發行新的融資品種預留了制度空間,以豐富融資品種,拓寬掛牌企業融資渠道,滿足多樣化的投融資需求。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點擊右上方賬號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