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購銷商業企業多少
❶ 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率是多少
根據相關的規定,不同類型的購銷合同印花稅的核定率是不同的。一般工業企業的印花稅核定率多是80%,而商業類企業的印花稅則是50%,其他企業類型的印花稅核定率則可能是100%,所以還應該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一、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率是多少?
(一)工業企業印花稅購銷合同的應納稅憑證計稅項目為主營業務收入與非勞務類其他業務收入,核定徵收比例為80%。
( 二)商業企業印花稅購銷合同的應納稅憑證計稅項目為主營業務收入與非勞務類其他業務收入,核定徵收比例為50%。
( 三)其他企業印花稅購銷合同的應納稅憑證計稅項目為主營業務收入與非勞務類其他業務收入,核定徵收比例為100%。
二、簽訂購銷合同的注意事項
簽訂買賣合同是日常市場交易中最常見的一種活動,對於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一些細節和條款,我們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詐,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一)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核
確認主體是否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同時核實簽約方是否具有實際履行能力。
1、主體是法啟燃人組織的:
1在訂立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資格證明如營業執照的原件,同時注意其證件復印件等非原件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悄唯虛防止造假。
2注意審查營業執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銷、被暫扣等情況。
3可以通過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審查對方實際注冊資本和資金,確保其有合同實際履行能力。
4確認買賣方必須是標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權處分該物的組織。
2、主體是個人的,對其進行履約能力的審查可以通過對其單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鄰居等進行調查,以獲取相關信息,最後綜合判斷其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體是法人組織的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為准。
(三)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產地、數量及價款
1、合同標的物應全稱具體,不能簡寫,注意標的物不得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種、規格、型號、等級、花色等要寫具體註明,必要時可通過附件說明標的的實際情況。
3、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四)質量要求方面
產品質量應按照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應按照行業標准或企業標准,也可以協商確定。買賣合同應對貨物質量重點加以約定,以便於驗收,避免糾紛。賣方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標准交付標的物,如果交付的標的物附有說明書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符合說明書上的質量要求。
(五)產品的包裝標准
貨物的包裝方式對於貨物的完好至關重要,包裝不到位就可能發生貨損,引起糾紛。對於包裝方式可以按約定的包裝,無約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採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計算,得准確、具體、合理,不能用模稜兩可的詞語。
2、履行地山雀點指的是交貨地點,要寫清楚、具體、准確。
3、履行方式指的是雙方應約定交貨、提貨、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要寫得具體明確。
(七)交貨的時間、地點、方式。
交貨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是合同的關鍵內容,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因此對交付的相關內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八)檢驗標准、時間、方法。
合同中應當約定檢驗的時間、地點、標准和方法、買方發現質量問題提出異議的時間及賣方答復的時間、發生質量爭議的鑒定機構。買方收到標的物後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數量或質量不符合約定應在檢驗期內通知賣方,買方怠於通知的,視為所交貨物符合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方應及時檢驗,並在發現問題的合理期間內通知賣方。
(九)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應該具體、明確。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針對虛開支票欺詐的,我們可以通過兩種途徑防範,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後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供不需求。另一種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十)、違約責任方面
違約責任的約定,應該具體可行。如果雙方違反了應盡的義務,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行為的懲處,合同雙方應在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加以詳細描述。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解決爭議的方法,要明確具體。此外,對於約定的爭議處理機構和起訴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轄權。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合同主體名稱和簽訂人名字首尾須保持一致。
出賣方應該注意買受方合同尾部的單位名稱須與合同首部的單位名稱一致、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須與書寫的單位名稱一致,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名字是否與真實名字一致,不能有錯字、別字、漏字或簡稱。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應對其代理權進行審查。
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才能避免無權代理的情形。
綜上所述,對於印花稅的核定率,不同類型的企業印花稅核定率是不同的。工業企業的印花稅核定率一般是80%,而商業企業的印花稅核定率則可能是50%,其他類型企業的印花稅核定率則可能是100%,應該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❷ 商業企業印花稅計稅依據
法律主觀:
如果購銷合同中不含稅金額但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不作為計稅依據,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銷如兆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即含稅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虧租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橡悔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❸ 商業企業的印花稅應該如何繳納
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的確定:
市區和十二(市)縣(以下簡稱外縣)分別採取不同比例進行核定。
(一)工業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市區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45%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60%的比例核定。外縣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3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50%的比例核定。
(二)商品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市區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7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20%的比例核定。外縣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6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20%的比例核定。
核定徵收購銷合同類印花稅的計算公式:
應納印花稅額=(銷售環節計稅依據+采購環節計稅依據)×適用稅率(萬分之三)
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的確定:
市區和十二(市)縣(以下簡稱外縣)分別採取不同比例進行核定。
(一)工業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市區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45%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60%的比例核定。外縣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3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50%的比例核定。
(二)商品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市區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7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20%的比例核定。外縣采購環節,按購進金額的6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節,按銷售收入的20%的比例核定。
三、核定徵收購銷合同類印花稅的計算公式:
❹ 商貿公司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1、按期匯總繳納。2、按月繳納。一、印花稅稅率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對於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們這兒是這么規定的: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 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對於繳納方式,其他稅種你怎麼申報繳納,印花稅也怎麼申報繳納。
如果通過網上申報,印花稅如果無法申報,就說明稅務機關沒開通此稅目,可通知稅務機關開通就可以申報了。當然了,如果不嫌麻煩,也可到稅務機關大廳繳納。
二、合同印花稅演算法: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而企業地處北京,具體徵收管理還應依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2006]531 號)第一條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規定,對於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匯總明細表的匯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不再貼花完稅。繳納期限為次月的10日內,稅收繳款書的復印件應與明細匯總表一同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請企業依據上述規定對電子銷售合同印花稅進行完稅。
2、印花稅核定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規定,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對於核定徵收印花稅,現在各地均有相關規定,企業地處北京,應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2004]256號)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應稅憑證及計稅依據或不能按規定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的納稅人,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申請採用核定辦法繳納印花稅的,須填寫《印花稅核定繳納申請審核表》,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經主管地方稅務機審核批准後,製作《印花稅核定徵收通知書》送達納稅人。
第八條規定,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月繳納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以繳款書形式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規定,按照核定徵收方式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對於《印花稅核定徵收范圍及比例表》規定以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完稅貼花。
所以說現在征印花稅的主要合同是購銷合同,購銷貿易合同印花稅稅率按照我國的規定一般徵收萬分之三,主要的徵收方式是按月徵收,我國已撰文制定了有關的徵收規定對相關行為進行規范,同時各地也有不同的規定來對貿易合同印花稅稅率的具體徵收方式進行不同的規定,在繳納印花稅時需要對當地的相關規定進行了解。
❺ 商貿公司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商貿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來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